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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义务兵役


  “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这是新中国诞生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上的规定。在周恩来主持军委工作的时候,就已开始为实行义务兵役制作准备工作。彭德怀到军委工作后,1952年10月在军委人民武装部成立了兵役法研究室,11月成立以聂荣臻为主任的兵役法研究委员会,12月12日由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指示,开展准备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宣传教育。

  当时彭德怀认为颁布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不会有什么拖泥带水的事情,进行起来是会很快的。他怀着一种争取早日实行的急切心情,在1953年元旦过后,1月2日就在军委例会上提出,8月1日可以颁布兵役法,到那时候就可追认去年冬入伍的新兵为第一期的义务兵。他在1953年9月8日写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报告中说:“今年华北、华东动员新兵经验,提出‘二年轮换’口号后,在群众中动员顺利,新兵到部队后表现也很好(华东认为从来没有这样好带的兵)。相反的,参军年久的老兵,因为文化低、年龄大,提拔不成,考学不上,情绪反而低落,怀着很大不满,据此情况,应于1954年上半年颁布兵役法,1954年冬开始实行正规复员及征召适龄人员入伍。”对他的这个建议,毛泽东认为,兵役法应继续修订,待宪法颁布后方可公布。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确定实行义务兵役制度,到1955年7月第二次会议上,兵役法才正式通过。

  彭德怀在准备实行义务兵役制的过程中,对200多万老战士复员问题异常关切,认为他们是部队基层骨干,有一些还是功臣模范,不应当将他们全部复员,更不可在一年之内全部复员;当逐步分批地用新战士顶替他们,其中有些可选拔入军校培养。有些因伤致残、积劳成疾或无家可归的,更需要给予特别周到的安排和照顾。

  对于部队中大批老战士的安置,从中央人民政府一成立,就给予了很大的重视。鉴于中国历史上多次裁兵的教训,1950年7月,政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出通知,设立中央复员委员会,周恩来兼委员会主任,地方乡以上各级政府和军队中的团以上都建立有相应的机构,从确定战士复员名单、集中学习、启程运送到移交安置,都作出细致安排。当时虽然国家财政和人民生活都很困难,但政府仍然从经济上给复员军人以最大限度的生活补助。到彭德怀主持军委工作时,全军已复员老战士115万余人,绝大多数反映比较满意。

  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时,彭德怀关心的另一件事情,是如何爱护广大青年要求参军的爱国热情。1953年7月朝鲜战争刚刚停下来,战争是否还会再起,在人们心里仍是一个问号。加上1954年7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一定要解放台湾》的社论,军队要随时准备渡海作战,害怕战争不愿参军的大有人在。彭德怀对于部分群众的这种心理是理解的,他在1955年3月16日军委会议上说:“军队和地方对青年参军的热情要倍加爱护,因为现在不愿参军的人还很多。对青年要求参军的要有答复,登记后没有入伍的也要有个交代,下次征兵应享有优先权。”彭德怀要求他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答复青年来信,有时他亲笔复信,帮助青年实现参军的愿望。

  1954年11月8日,哈尔滨市有个叫董安第的青年,给彭德怀写来一封信,说“我在童年时代就有要当一个国防战士的志愿,在初中毕业后,我还是想当一个国防战士,保卫我国的神圣领土。可是当时不收新兵,没有实现我的志愿”,“甚至有时在睡觉中我还梦见自己当了国防军战士”。他说,当他“听到兵役法的宣传之后,更加坚决响应国家的号召,要当一个空军驾驶员,保卫我们神圣而伟大的祖国,誓愿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献给可爱的祖国”。信里还附有他的简历和健康检查表。

  彭德怀看了这封信,立即把秘书叫去说,要用办公室的名义好好写一封复信给他。过了不久,董安第又写来第二封信,进一步表示强烈的参军愿望。彭德怀看后,又用自己的名义给董安第复信,恳切地写道:“你于十一月八日和二十九日的两封来信都收到了,前一封信,我已告办公室给你复信,该复信是十一月二十二日发出的,如果你尚未收到,请向邮局查问一下,大概不会丢掉。从1954年9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征兵命令以来,有许多青年同志和你一样,来信要求参加国防军,要求参加解放台湾,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你们这种要求,充分表现出全国青年同志的爱国主义精神,使全国青年同志都引以为荣,你们这种爱国热情是十分可嘉的。”在复信的后半部分,他对董安第个人的要求,作了具体的回答和安排,写道:“我对你一定要当一名空军战士的诚恳要求,表示热烈欢迎。你的来信,已转给兵役机关,要他们致函你的领导机关(编者注:当时董安第已在哈尔滨市参加公安工作),协助你到当地兵役局进行登记,并已转告空军部门,届时为你检查身体。祝你将来光荣地成为一个优秀的飞行员。”后来,经检查合格,董安第终于实现了当一名飞行员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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