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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至成帝绥和元年,立二王后,采梅福所上书,引——

  《春秋》经曰:“宋杀其大夫。”《谷梁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

  是为引《谷梁氏》之始,去河平三年刘歆校书时十八年矣,歆所造伪书已出故也。

  《史记·儒林传》末有“瑕丘江生为《谷梁春秋》”一节,崔君《史记探源》中谓亦刘歆所窜入,其说极是。传首叙汉初传经之八师中,传《春秋》者止有胡母生和董仲舒二人,都是公羊家,何以篇末忽然添出一个谷梁家的江生来?又,此节自“仲舒弟子遂者”以下都是叙公羊家董仲舒的传授,把这些话记在江生节下,亦觉不伦。

  最近吾友张西堂先生著《谷梁真伪考》,大阐崔君之说,谓《谷梁》之义例自相乖戾,文词前后重累,暗袭《公羊》、《左氏》,杂取《周礼》、《毛诗》,详于琐节,略于大义,证明它出于《公羊》之后。张氏援引该博,辨析精详。《谷梁》为汉人所作之伪传,得崔、张两君之考证,殆可成为定谳了。

  我一向觉得《谷梁》释经,不通可笑的话触处皆是,现在随手举它几条:

  隐公元年,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公》)克之者何?杀之也。

  (《谷》)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

  案:《公羊》解为“郑伯杀段于鄢”,这是通的。《谷梁》欲与《公羊》立异,知“克”又有“能”义,加了一种训诂,于是变为“郑伯能段于鄢”,文理实在太不通了!若训“能”为“能杀”,则又成了“增字解经”的办法。

  隐公二年,冬,十月,纪子伯莒子盟于密。

  (《公》)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

  (《谷》)或曰: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纪子以伯先也。

  案:“纪子伯”三字,或与“伯于阳”同例,文有脱误,《公羊》未知其审,故云“无闻焉尔”。这是阙疑的谨慎态度。《谷梁》异想天开,竟将“伯”字解作动词,穿凿可笑!试问《春秋》他条有这样的文例吗?

  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其曰无王(案,此四字不通!),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谷》)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

  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谷》)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终生之卒也。

  案:桓公十八年中今本《三传》之《经》于元、二、十、十八年皆书“王”,其余之十四年皆不书“王”。这本来有些古怪。《公羊》无说。《谷梁》遂望文生训,凭臆凿说,甚可闵笑!且依其于二年与十年所说之义推之,则“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也该书“王”才对。何以不书“王”?难道鲍之卒就不必正吗?十八年无传,大概这位谷梁子想不出理由来了,所以只好不说了。何休作《公羊解诂》时,却想出一个理由来,他说:“十八年有‘王’者,桓公之终也。”这种见解,与谷梁子真是“半斤八两”,不幸何休之生也晚,其说不及为谷梁子所见。惜哉!(何休对于元、二、十年之书“王”,也说出理由来,而与谷梁子不同,其穿凿可笑则一也。)这桓公十八年中有十四年不书“王”,据我的猜想,大概早一点的《春秋》本子并不如此,所以《公羊》无说。质言之,即《公羊春秋》此十四年本有“王”字,传写脱去耳。若本无“王”字,《公羊》乌得无说?假使不解,也应该来一句“无闻焉尔”,如“纪子伯”、“夏五”、“宋子哀”之例。若知其为脱误,也应该如“伯于阳”之例,加以说明。今乃无说,是《公羊传》著作之时,此十四年皆有“王”字也。至董仲舒时,已脱“王”字,故《春秋繁露·玉英篇》有“桓之志无王,故不书王”之说。我相信《公羊传》的话,最能得《春秋》笔削之旨(但亦只能说大部分如此,不能说绝无后人羼入之语);而董仲舒、何休的话,则可信者甚少,不能与《公羊传》同等看待。今之《公羊春秋》,凡文句有些古怪而无传者,恐多数都是后来的脱误。如桓四年与七年之无“秋”“冬”,昭十年与定十四年之无“冬”,桓十二年之两书“丙戌”,庄廿二年之“夏五月”,《公羊传》皆无说,我以为这都是后来的脱误。或疑:如系脱误,何以三家皆同?这是极容易说明的。《春秋经》本来只有《公羊》一个本子,《谷》、《左》均系汉代的伪经;伪经本依真经而造,真经有脱误,伪经自然也跟着脱误了。刘歆伪造《古文尚书》,把汉人伪造了而加入《今文尚书》之《泰誓》,也依样画葫芦的造了一篇壁中本的,这是很好的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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