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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ㄌ)《谷梁》

  《汉书·艺文志》论《春秋》,有“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之语,又其记录《春秋》今文经、云“《经》十一卷——公羊、谷梁二家”,故自来言《春秋》今文者,必兼举《公》、《谷》二家。虽以康氏之精思卓识,而其对此述义不同之《公》、《谷》二传,亦毫不怀疑,且从而弥缝之曰:“《公》、《谷》以义附经文,有同经同义,同经异义,异经同义;而舍经文,传大义,则其口说皆同。”(见所著《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的发凡)这话实在是讲不通的。要是《公》、《谷》“同经异义”的还可以说二家大义相同,则虽谓《公》、《谷》、《左》三家大义相同,亦何不可?因《公》、《谷》、《左》之彼此各异,也不过是“同经异义”罢了。刘逢禄虽作《谷梁废疾申何》,但意在为何休作干城,并非辨《谷梁》之真伪,所以这书的价值远不及他的《左氏春秋考证》。首疑《谷梁》者为先师崔君。他著《春秋复始》,其首卷《序证》中有“谷梁氏亦古文学”一节,辨《汉书·儒林传》叙述《谷梁》传授及废兴一段为非事实,疏证极精。崔君后又编《五经释要》,较《春秋复始》所言又稍加详。今将《五经释要》中辨《谷梁》之语全录如下:

  《汉书·梅福传》:

  推迹古文,以《左氏》、《谷梁》、《世本》、《礼记》相明。

  《后汉书·章帝纪》:

  令群儒受学《左氏》、《谷梁》、《古文尚书》、《毛诗》。

  此于《谷梁》,一则明言古文,一则与三古文并列,其为古文明矣。

  《汉书·儒林传》述《古文尚书》曰:

  孔安国授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胡常,以明《谷梁春秋》,为部刺史。

  案:西汉儒者无一人兼授今古文者。胡常所传《尚书》《左氏》皆古文,则《谷梁》亦古文明矣。

  《传》又述《谷梁》学曰:

  始江博士授胡常;常授梁萧秉,王莽时为讲学大夫。

  正与胡常以《古文尚书》授徐敖,敖授王璜、涂恽,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恽等皆贵显(亦见《儒林传》),其事相类。案:王莽时所立,皆古文学也。璜、恽以《古文尚书》贵显,则萧秉以《谷梁》贵显,《谷梁》为古文又明矣。

  古文为刘歆所造,则武宣之世安得有《谷梁》?刘歆、班固皆有《汉书》,后人杂之,遂成今之《汉书》(说详《史记探源》卷一《序证》“要略”节注),故其言多矛盾。以全书互证之,洞见症结矣。

  《儒林传》曰:

  瑕丘江公授《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案上文,“申公卒以《诗》《春秋》授,而瑕丘江公尽能传之”,则此“授”字当作“受”。然西汉人单称《春秋》,专谓《公羊》;且八家经师无一人兼传二经者,申公既授《鲁诗》,未必复授《春秋》。若江公尽传《春秋》及《诗》,何以《谷梁春秋》传子孙,《诗》不传子孙耶?误矣。)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太子复弘问《谷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唯鲁荣广、皓星公二人受焉。广与《公羊》大师眭孟等论,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复受《谷梁》。沛蔡千秋,梁周庆,丁姓皆从广受;千秋又事皓星公。宣帝闻卫太子好《谷梁》,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侍中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汝南尹更始本自事千秋,会千秋病死,徵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待诏受谷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徵周庆、丁姓待诏保宫。甘露元年,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挽,伊推,宋显,《谷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望之等十一人(案,以上止有九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大盛。

  案:此传宗旨与《六艺略》同,亦刘歆所作也。歆造《左氏传》以篡《春秋》之统,又造《谷梁传》为《左氏》驱除;故兼论《三传》则申《左》,并论《公》《谷》则右《谷》。谓江之屈于董也以呐,而董又藉公孙丞相之助,以见《谷》之非不如《公》;其后荣广论困眭孟,以见《公》之不如《谷》;谓《谷梁》鲁学,则其新炙七十子之徒,自广于《公羊》齐学矣。

  但如此大议,岂不视傅太后称尊事重要相若?彼时媚说太后者为董宏,而弹劾董宏者师丹、傅喜、孔光、王莽也,四人传中皆言之。《后汉书》,光武帝建武二年,韩歆欲立《左氏》博士,范升、陈元互相争辩,二人传中皆言之,《儒林李育传》又引之,何以廷议《谷梁》,屈江公,申董生,《仲舒、公孙传》中并不言;对宣帝问,《韦贤》、《夏侯胜》、《萧望之》、《刘向传》中亦不言也?

  江公之《谷梁》学既为公孙丞相所不用,武帝因尊《公羊》而诏卫太子受《公羊》,则卫太子复安所问《谷梁》?且公孙丞相薨于元狩二年,尝逐仲舒胶西,则用董生又在其前。董生用则江公罢,太子果问《谷梁》,当在江公未罢以前,即使同在一年,是时太子甫八岁,未闻天纵如周晋,安能辨《公》《谷》之孰善?宣帝尊武帝为世宗,谥卫太子曰戾,抑扬之意可知;独于经学则违世宗而从戾园,亦情理所不合者也。

  谓贤、胜、望之皆右《谷梁》,更始、向且为《谷梁》学家。乃考其言,贤子玄成,少修父业者也,玄成为丞相,与谏大夫尹更始《陈罢郡国庙议》曰:

  毁庙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

  萧望之《雨雹对》曰:

  季氏专权,卒逐昭公。

  《伐匈奴对》曰:

  大士匄不伐丧。

  刘向《上封事》曰:

  周大夫祭伯出奔于鲁,而《春秋》为讳,不言“来奔”。(《公羊传》曰:“何以不称使?奔也。”《谷梁氏》亦曰,“奔也。”《公》《谷》文同,未见其出于《谷梁》也。张晏注引《谷梁》而不及《公羊》,遍矣。)是后尹氏世卿而专恣。(惟下引“卫侯朔召不往”,文出《谷梁》而意同《公羊》。凡《公》《谷》意同,多由《谷梁》拾袭《公羊》,则向之言仍未见其不出于《公羊》也。)

  (玄同案:隐公元年,“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羊》曰“奔也。”《谷梁》曰:“来朝也。”刘向用《公羊》义,与《谷梁》大异。张晏注误,刘攽已驳之矣。崔君以为《公》《谷》文同,仍沿张晏之误。)

  所引皆《公羊传》文,而无引《谷梁》者。惟胜言于《公》《谷》皆无所引。若韦、尹、萧、刘明引《公羊》尚不足为《公羊》学证,岂不引《谷梁》转足为《谷梁》学之证乎?

  然则《儒林传》谓《公》《谷》二家争论于武宣之世者,直如捕风系影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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