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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加利爱国者噶苏士传(3)


  第七节 菩黎士堡之国会

  1847年11月12日,开国会于菩黎士堡,以翌年4月11日闭会焉。此次国会,实近世匈加利史中最重要之部分,亦《噶苏士传》中最快烈之生涯也。奥王腓的能第五临幸议院,举行开会之典。见匈人众怒之难犯也,宰相梅特涅劝王以笼络之策,开会敕语,加谦慎焉。虽然,热诚机智之匈国民,岂为其甘言丑态所能动者?下议院之风潮,竟为噶苏士所指挥,有一击千里之势。

  硝药满地,待火线而爆焉;洪涛啮堤,乘蚁穴而轰焉。天不忍匈民之无告也,天不忍全欧洲各国民之无告也。1848年2月23日一声霹雳,巴黎之第三革命起。

  3月2日,法人流其王于英,而此革命军之详报,亦以其日达于菩黎士堡焉。爱自由、尊独立之匈加利人,受此影响,砰然若增万匹之马力,气焰万丈不可复制。

  3月4日,一议员以国家银行失信用,纸币不能通行之故,质问于政府(凡国会皆有政府大臣参列,应议员之质问)。政府方欲答辩,噶苏士忽从容起立,振悬河之雄辩,痛数政府之罪恶。谓钞币所以失信用于匈加利及波希米亚(Bohemia),实证明政府于财政上无能力也,乃更单刀直入而昌言曰:

  我匈加利建独立之政府,行独立之财政,是当今之急务也。匈加利者,匈加利人之匈加利,我同胞有自治之权利,有自治之责任,非他人所能代也。

  此滔滔汩汩、轰轰烈烈之一段演说,如掷斗大火球于国会爆药堆中。革命之气若剑出匣,满院议员直将其保守之念掷向九霄云外。噶苏士乘此机会,挥全力以行生平之所志,将所草拟改革案三十一件,悉行提出,无论温和党、社会党咸赞成之。兹举其案之重要者如下:

  第一,定匈加利自治政体,对于匈加利议会,而创立一责任政府也(按:责任政府者,政府对于议会而负责任,即议会得代表人民以课政府之功罪也)。

  第二,贵族之特权,一切废弃也。

  第三,廓清封建制度之余习,以土地为公有,废地主之特权,使国内劳力之人,不为他人所分利。而国家别筹经费,赔偿地主,以保障农民之完全自由权也(按:此与中国古者均田之制颇相似。近世社会主义之学者言,其法理甚详,各国难知其美。然兹事体大,至今未有能实行也者)。

  第四,信教自由之权利十分保全也。

  第五,匈加利自置国民军也。

  第六,言论自由之权利,不得侵犯也。

  第七,杜兰斯哇省(按:与今南非洲与英构兵之国同名)编入匈加利国也。

  第八,租税不得畸轻畸重,务平分以负担国费也。

  第九,凡纳所得税者(按:所得税者,英名Income Taxes,即人民以岁入所得之利益,纳成数于政府也),皆得有选举权也。

  法国二月之革命,不特影响于匈加利而已,欧洲列国民政之机连,实皆至此而成熟也。菩黎士堡国会决议之日,正维也纳(奥都)市民倡义之时,民贼梅特涅仅以身逃,国王狼狈,不可名状。丁此际也,而吾侪所敬、所爱、所梦想、所崇拜之绝代伟人噶苏士者,以匈加利国民总代表之资格,携国会决议案三十一件赴奥都。

  3月13日,噶苏士至维也纳,即梅特涅奔逃之同日也。奥都革命党既摈内蠹,复得外援,额手欢呼,喜可知矣。15日,噶氏谒奥王于宫中,数万人民沿道为群,握其手者,礼其额者,不绝于目,“噶苏士万岁”之声不绝于耳。奥王惴惴栗栗,接见此伟人于四面楚歌之里,以且羞且怯之语,诘问其议案之要领。噶氏则滔滔雄辩,为之说明,奥王敢怒而不敢言,能愤而不能拒,乃以翌16日,悉报曰可。且从噶氏之所推毂,以彼斯得省代表人巴站伯爵为匈加利国首相,使组织政府。巴站直受之,奏报新政府之职员如下:

  总理大臣 伯爵路易·巴站 内务大臣 巴达郎士·梅利

  户部大臣 路易·噶苏士 司法大臣 佛兰西士·狄渥

  军务大臣 将军拉萨·美梭罗 商务大臣 瓦波·格楼沙

  工部大臣 伯爵士的英·沙志埃 文部大臣 男爵伊亚沙·亚多士外务大臣 公爵坡儿·埃士达哈志(按:匈加利其时未为独立国,此外务大臣不过专司与奥大利交涉之事耳)。

  是役也,网罗温和、急进两党之名士,沙志埃、噶苏士、狄渥之三杰,相携比肩于一党。盖自有匈加利史以来,所未有之盛业也。噫嘻!有志者事竟成,国民不当如是耶!大丈夫不当如是耶!

  虽然,此政府者不过回复匈加利自治之精神耳,而匈加利之隶属于奥王麾下如故也。奥王以其王族士的英伯爵(与沙志埃同爵同名)为匈加利总督,代表国王之权利、义务如故也。

  4月11日为国会散会之期,奥王复亲临菩黎士堡,以马哥耶语(即匈加利多数人民所用之国语)述散会之敕辞于新政府大臣列席之前。而国民既达多年之宿望,复自治之权利,思乱之心,亦稍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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