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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


  弗兰西喜欢看报纸,每周有十块钱进账她也自豪,可是她并不快乐。能来纽约上班,起先她十分兴奋。既然连图书馆褐色碗里的黄花这样的小东西都能把她激动成那样子,到了纽约这么大的城市,她自然要百倍激动吧。但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让她失望的是大桥。从自家屋顶看的时候,她还以为过大桥,她会欣喜得羽化升仙。可实际上,坐车过大桥和坐车在布鲁克林街上经过没什么两样。大桥也和街道一样,有车道,有人行道。车轨还是那个车轨。火车从桥上穿过,并无特异的感受。纽约也让人失望。大楼更高些,人更稠密些,除此之外,和布鲁克林并无二致。她在想,从此以后,会不会其他新生事物都会让她失望呢?

  她经常研究美国地图,想象自己闯过那些平原与高山,沙漠与河流。这个想象十分美好。现在她在想,假如真去看这些风景,会不会一样失望?她在想,假如她穿越这个国家。她会七点起床,向西走,一脚前一脚后,一脚挨着一脚走,好丈量距离,那么在走的过程当中,她会忙着数自己的步子,想着自己的步子是从布鲁克林开始,一段接一段走过来的。那样的话,她的思想就不会在这些大山与大河,沙漠与平原上头。她只会注意到,有些东西跟布鲁克林很像,所以很奇怪。有些东西和布鲁克林很不像,那也会很奇怪。“我想这个世上没新事吧。”弗兰西闷闷不乐地想着,“如果有什么新的、不同的东西,一定是布鲁克林包罗万象什么都有一点,只不过我们习以为常了,视而不见吧。”弗兰西忧心忡忡地想:她和亚历山大大帝一样,已经悲叹再无新世界去征服了。

  她习惯了纽约人争分夺秒的工作节奏。上班过程紧张而痛苦。要是她提前一分钟赶到,她就会感到自由自在。要是迟到一分钟,她就很紧张:要是老板心情不好,这一天她自然就成了出气筒。因此,她分分秒秒都在节省。火车到站前很久,她就挤到门口,这样门一开,她就先出来。下了火车,她就跑得如同快鹿,在人群中穿梭,第一个赶到通往街道的台阶。走向办公室的路上,她贴着房子走,这样她可以急转弯。过马路她斜插着过,省得上下街沿。进了大楼,就是电梯工说“满了!”她还是会挤进去。如此折腾,就是为了早一分钟而不是迟一分钟。

  有一次,她提前十分钟离开家门,希望时间能宽裕些。这回她没有必要那么赶,可还是挤出火车,奔上台阶,斜穿街道,挤入电梯,最后早到了十五分钟。上班的大办公室空荡荡的,要是说个话儿都会有回声,她感觉孤独而失落。快到九点,其他工人一个个急急忙忙地赶过来,弗兰西感觉像一个叛徒似的。次日,她照原样多睡了十分钟,回到了原来的节奏。

  她是局里唯一来自布鲁克林的女工。其他人来自曼哈顿、霍博肯、布朗克斯,还有一个从新泽西贝永坐车远道而来。两个年龄最大的阅读工是姐妹,来自俄亥俄州。弗兰西第一天上班的时候,两姐妹中的一个告诉她:“你有布鲁克林口音。”这话听来有种谴责的意味。她对自己的咬字小心起来,唯恐把girl说成goil,把appointment说成apperntment之类。

  弗兰西只有和局里两个人说话的时候毫无顾忌。其中一个人是老板,哈佛毕业生,说话的时候常常是a音拉长,可是除此以外,他说话倒是通俗易懂,不像阅读工那样用词矫揉造作。这些阅读工也不过是高中毕业,只不过多年阅读下来,词汇量极大。弗兰西处得比较好的另外一个人是阿姆斯特朗小姐,除大老板之外仅有的一个大学毕业生。

  阿姆斯特朗是指定的纽约市阅读员。她的办公桌放在屋子最好的一处角落,北边和东边都有窗户,光线极适合阅读。她只读芝加哥、波士顿、费城和纽约市的报纸。纽约市的报纸刚印刷好,立刻就有专门的投递人员给她送来。她读完报纸之后,不需要和其他阅读工一样,一起去帮落在后面的阅读工。在等候下一期报纸到来的时候,她会打毛线衣,或修剪指甲。她的周薪为三十块,为全局最高。阿姆斯特朗小姐待人和善,有心帮助弗兰西,一有机会就找她讲话,不想让她太孤单。

  有一回在洗手间,弗兰西听人说阿姆斯特朗小姐是老板的情人。“情人”弗兰西只是听说过,可是这种稀罕物她还真没有见过。听说阿姆斯特朗小姐是情人后,弗兰西特地留意起她身上的“情人”特征来。她注意到阿姆斯特朗小姐并不漂亮,脸就像只猴子,嘴巴开阔,鼻孔粗大,体形勉强能及格。弗兰西看了看她的腿部。这双腿倒是修长而秀美。她的丝袜精美得无可指摘。她的脚弧线优美,穿着昂贵的高跟鞋。“情人的奥秘是美腿啊。”弗兰西终于下了定论。她看看自己的瘦腿。“我完蛋了,恐怕和情人无缘了。”她叹了口气,回到了自己寡淡的生活中来。

  局里分阶层,这也都是裁剪工、印刷工、粘贴工、包纸工和投递工自己造出来的。这些工人都没有什么文化,脑子倒是都挺好使。他们称自己为“俱乐部”,认为那些受过教育的阅读工瞧不起自己。为了报复,他们极尽挑拨之能事,破坏阅读工之间的关系。

  弗兰西立场很矛盾。论出身和教育,她属于“俱乐部”这个阶层,可论才智能力,她又属于阅读工阶层。俱乐部那伙人精明得很,察觉到了弗兰西身上的矛盾,便以她为中间人,将各种挑拨的闲话给她,希望通过她传给那些阅读工,制造些纷争出来。可是弗兰西和那些阅读工相处得并不融洽,于是没有散布流言。流言到她这里戛然而止。

  有一天,裁剪工告诉弗兰西,阿姆斯特朗小姐9月份离开,老板会提拔弗兰西当纽约市阅读员。弗兰西以为这也是流言,目的是引起其他阅读工的妒忌,毕竟大家都指望阿姆斯特朗离职后去接她的位置。她想自己不过十四岁,才初中毕业,怎会去接手大学毕业、年龄三十岁的阿姆斯特朗小姐的职位呢?

  快到8月底了,弗兰西担心起来。上高中的事情,妈妈提都没有提。她巴不得回去上学。妈妈、外婆和姨妈们一直都说接受高等教育多好多好,不仅把她的兴趣吊了起来,还害得她为自己未接受高等教育的现状感到自卑。

  她想念起在自己纪念册上签名的那些女孩来。她真想回到她们中间,成为她们的一员。大家一开始也都是同一个背景,也不比她强多少。她理应和她们一起去上学去,而不是和一些年龄更大的女工一起竞争、打拼。

  她不喜欢在纽约上班。这里的熙熙攘攘让她浑身发抖。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就一下子被推进了这样的生活当中。她最害怕挤高架列车。

  有一回,她在车上的时候,手里拉着吊带,车子里挤得几无立锥之地,她手想放都放不下来,这时候她感觉有个人的手在她身上。不管她怎么扭怎么动,都摆脱不了那只手。后来车子拐弯,她和人群一起摆动,可是那手居然压得更紧了。她甚至无法扭头去看那人是谁。她毫无办法,只有那么站着,忍着这样的侮辱。她本可以大叫起来,可是她又不敢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让人看到自己被非礼。过了漫长一段时间,人群稀少了,她才换到车上别的地方。从此之后,每回挤车都是一场折磨。

  有个星期天,她和妈妈带着劳瑞去看外婆。弗兰西跟茜茜说了车上那只手,以为茜茜会安慰她。不想茜茜觉得这是个大笑话。

  “啊,有男人在车上捏你了?”她说,“要是我遇到我无所谓。这说明你体形发育好了啊。男人见到体形好的女人,哪里能忍得住呢?唉!我一定是老了,上高架列车也没有人捏我了。过去那时候,我哪一回坐车,回来身上不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她自豪地说。

  “这有什么好吹的?”凯蒂问。

  茜茜没理睬她。“弗兰西啊,”她接着说,“等你到了四十五,体形没准会变得像中间打结的燕麦袋子。那时候再回头看看,你还会怀念上车有人捏你呢。”

  “她要是真怀念起来,”凯蒂说,“也是你教坏了她,并不是这东西真有什么好怀念的。”她转向弗兰西。“下次坐地铁,记住不要拉吊带,手放下面,口袋里放根长长的尖针。要是哪个男人伸手来摸,你用针扎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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