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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〇


  每次大伙讲到我的故事时,我总会觉得不安,虽然大家好像都很喜欢这些故事——想说故事,甚至想把故事写下来……这种志愿就跟长大以后想当个下水道巡查员或是大赛车的机械师一样特别、一样酷。以前常跟我们玩在一起、后来搬到内布拉斯加州的李奇,是第一个知道我长大要当作家的人,而且知道我想做个专业作家。当时我们正在我的房间里玩,后来他在衣柜里一箱漫画书下面发现一堆手稿。这是什么?李奇问。我说没什么,想抢回东西,李奇把手抬得高高的,我够不着……我得承认,当时我其实没有太费劲去抢,一方面希望他读一读我写的东西,一方面又不想让他看——这种交织着骄傲与腼腆的不安情绪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变。对我而言,写作像手淫一样,是很私密的事情。对了,我有个朋友,居然可以在书店或百货公司的橱窗里写作,不过这个人简直是勇气十足到疯狂的地步,如果你在人地生疏的地方突然心脏病发而倒在路旁,就希望这种人刚好在你身边。对我而言,写作就像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搞的那玩意儿,非得关起浴室门来,还要上锁不可。

  那天下午,李奇就一直坐在我的床头看我写的东西,内容大半受到那些恐怖小说的影响,也就是那种让魏恩做噩梦的漫画书。李奇看完之后,以一种崭新而奇异的眼光注视着我,好像他不得不把我这个人重新估量一番似的。他说:你写得蛮不错的,为什么不拿给柯里看看?我说不行,我想保住这个秘密;李奇问:为什么?你的东西又不会娘娘腔,我的意思是,你写的又不是诗。

  不过我还是逼他答应保守秘密,当然他还是说了,大家都很喜欢我的故事,内容大部分是有人被活活烧死,或什么死刑犯复活后屠杀当初判他死刑的陪审团成员,以及杀人狂把许多人斩成肉块等。

  为了有点变化,我还写乐迪欧的故事,乐迪欧是法国的一个小镇,一九四二年,一整班疲惫的美国兵想要从纳粹手中夺回这个小镇(两年后我才发现,盟军直到一九四四年才登陆法国)。他们在街头进行巷战,一直想尽各种办法来夺回小镇,我在九岁到十四岁时,就这个题材写了四十个故事。泰迪对乐迪欧故事特别着迷,我最后十来个故事几乎都是为他而写——那时我写乐迪欧故事已写到想呕了,也很厌烦继续卖弄“我的上帝”[33]、“找找德国佬”[34]和“关门”[35]之类的法文。在乐迪欧故事中,法国农夫老是叫美国大兵:“关门!”[36]。但是泰迪埋首于这些故事中,眼睛张得大大的,眉头挂着汗珠,脸上扭曲着各种表情,我几乎可以听见他脑袋瓜里响起白朗宁手枪的声音。他吵着要看乐迪欧故事的狂热令我一方面很高兴,另一方面也很害怕。

  如今写作成了我的工作,乐趣因此略为减少一些,那种带着罪恶感的自淫快感,渐渐混杂了医院中人工授精的冷酷气氛,我现在完全根据出版合约上的规定来写作。尽管没有人会称我为现代的伍尔夫,我也不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因为我每次都全力以赴,像做爱时一样,否则就会很奇怪的,感觉自己好像同性恋一样。可怕的是,最近我时常觉得写作很痛苦,过去总觉得写作真是他妈的愉快,愉快得几乎有点厌恶自己,最近我偶尔瞪着打字机,纳闷着自己会不会有江郎才尽的一天,我不希望有那么一天,我想只要还能写出好东西,日子过起来就爽快得多。你懂吗?

  “什么故事?”魏恩不安地问道,“戈登,不是恐怖故事吧?我不想再听什么恐怖故事了,一点兴趣也没有。”

  “不是恐怖故事,”柯里说,“这故事很滑稽,虽然不雅,但很滑稽。戈登,快讲吧!”

  “是不是乐迪欧的故事?”

  “不是那个故事,你这神经病,”柯里说着捶了他一拳,“是吃饼大赛的那个故事。”

  “嘿,这故事我还没写下来呢!”我说道。

  “没关系,照讲不误。”

  “你们想听吗?”

  “当然,”泰迪说,“大作家。”

  “好吧。是关于一个叫格那的小镇,这镇名是我取的,缅因州的格那镇。”

  “格那?”魏恩咧开嘴笑道,“这算什么名字?缅因州哪有什么格那镇?”

  “闭嘴,白痴,”柯里说道,“他刚才说过镇名是他编出来的,你没听见吗?”

  “我知道,可是格那这名字听起来真蠢——”

  “好多真正的镇名听起来更蠢,”柯里说,“何佛镇?沙哥镇?城堡岩镇?是不是更蠢?我们镇上连个城堡也没有。大部分的镇名都很蠢,只不过因为听习惯了,所以不觉得,是不是,戈登?”

  “当然。”我说道,但私底下我觉得魏恩说得没错——把格那拿来当镇名的确有点蠢,可是我一直想不出别的名字。“管他的。这天是他们镇上一年一度的先锋节,就像城堡岩的——”

  “对对对,先锋节。”魏恩热心地说道,“我要把全家——包括比利在内——全部关在他们那种有轮子的监牢里,上次只坐了半小时,就花了我所有的零用钱——”

  “你闭嘴让戈登讲下去行不行?”泰迪大发牢骚。

  魏恩眨眨眼。“当然,好吧。”

  “说下去,戈登。”柯里说道。

  “其实没什么——”

  “好了,我们也对你这种家伙没抱什么太大希望,”泰迪说道,“不过还是请你说下去。”

  我清了清喉咙。“先锋节的最后一天晚上,他们有三项大活动:第一项是三岁到五岁小孩的蛋卷赛,第二项是八九岁小孩的布袋赛跑,最后则是吃饼大赛。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一个人见人厌的胖小孩大卫·何根。”

  “如果查理有个弟弟,一定跟他一样。”魏恩说完立刻向后一缩,躲开柯里捶过来的拳头。

  “这个小孩跟我们的年纪差不多,不过他很胖,大概有一百八十磅,总是挨打挨骂,饱受欺凌,所有的小孩都不叫他大卫,而称他的外号何猪,每逮到机会,都不忘损他一番。”

  大家都点点头,对何猪表现出适度的同情,不过如果城堡岩出现这种货色的话,我们一定也会好好嘲弄他一番,直到他抱头鼠窜。

  “于是他决心报复,因为他已经受够了,知道吗?他只参加了吃饼大赛,不过因为那是最后一晚的压轴,所以大家都颇重视。胜利者的奖金是五块钱——”

  “结果他赢了,总算出了口气!”泰迪说道。

  “不对,结局比这更好。”柯里说,“闭嘴听下去。”

  “何猪心里想:五块钱算什么?大家以后想起先锋节,只记得我何猪比所有人都能吃,他们会说,咱们去他家好好损他一顿,唯一的不同只是我们不再叫他何猪,而叫他何大饼。”

  他们又点点头,都觉得何猪倒不失有头脑,我也开始重温自己的故事。

  “不过大家都以为他会参加比赛,连他父母也不例外,而且已经先替他把那五块钱花了。”

  “没错。”柯里说。

  “所以他也在思考这件事,他痛恨这一切,因为肥胖并不是他的错,是体内的腺体作祟——”

  “我表妹也是这样!”魏恩激动地说道,“真的!不骗你们!她已经快三百磅了!我不知道什么脾体腺体,只知道她真是个大胖子,胖得跟感恩节的火鸡一样,有一次——”

  “魏恩,闭上你的狗嘴!”柯里喝道,“这是最后一次!我是说真的!”他已经喝完可乐,此刻正拿着他那沙漏形的瓶子猛敲魏恩的脑门。

  “好啦,好啦,对不起。说下去,戈登,这故事真好听。”

  我微笑着,其实我并不介意魏恩打岔,不过这当然不能告诉柯里,因为他一直自诩为艺术的守护神。

  “于是在比赛前一个星期,他心里反复思忖着。在学校里,别的小孩老是问他:嘿,何猪,你准备吃多少大饼?要不要吃十个?二十个?八十个?何猪就回答:我怎么知道?我连大饼长什么模样都还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比赛都兴趣浓厚,因为上届冠军是个叫比利的大人,而这个家伙根本一点也不胖,简直是个瘦竹竿,可是他吃饼吃得飞快,去年他在五分钟内吃了六块大饼。”

  “整块吗?”泰迪问,一副肃然起敬的模样。

  “没错。如果何猪参加比赛,他就是历年来最年轻的挑战者。”

  “何猪,加油!”泰迪兴奋地喊道,“把那些大饼吞下去!”

  “再说一说其他参加比赛的人。”柯里说。

  “好。除了何猪与比利,还有卡文,他是镇里最重的家伙,还开了一家珠宝店——”

  “格那珠宝店。”魏恩说完吃吃笑着,柯里白了他一眼。

  “还有一个家伙是路易斯登电台的音乐节目主持人,长得不算胖,不过看起来圆圆的。最后一个家伙是何猪学校的校长。”

  “他敢跟自己的校长比赛吃大饼?”泰迪问。

  柯里双手抱膝,愉快地前后摇晃。“过不过瘾?说下去,戈登!”

  我吸引了他们的全副注意力,此刻他们都靠拢过来,我感到一种握有权力的陶醉感。我把空可乐瓶往树林里一扔,这时又听到林子里传来山雀的啼声,这一次比较遥远,单调而没完没了的鸣叫声划过天空:啼——啼——啼——啼……

  “于是他想到一个主意,”我说,“这也是小孩所能想到最棒的报复手法。伟大的夜晚来临了——先锋节的压轴好戏;吃饼大赛之后就是燃放烟火,格那镇的主要街道都已经交通管制,让人可以安全无虞地行走。街道上也搭起大舞台,上头还垂着幔幕,舞台前面挤得人山人海。在场的还有一家报社记者,想来拍一张吃饼大赛冠军满脸蓝莓果的照片,因为那年吃的是蓝莓派。我还忘了告诉你们一件事,参赛者必须双手反绑着吃大饼。比赛时间到了,所有参赛者上了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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