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外国作品 >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 | 上页 下页 |
| 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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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会变得很局促,杯子很干了,母亲还在擦了又擦,玛丽和多尼偷偷交换眼神,看着敦实的父亲抽着烟斗,没有了睡意,用手遮着光凑近玻璃,从一个窗口换到另一个,看他长子的身影是否已在门口的路灯下。他不停地来回阔步走动,好像是在室外——这种步伐他从肯塔基州东部带到了印第安纳州北部,他没想改,而且想改也改不了了。他会咕哝着说:“那家伙上哪去啦?”或者语气再加强些,问:“那死小子干吗去了,十二点都要过了!”他妻子也在观察,同样聚精会神却不显露在表情上,为的是不让丈夫看到而愈发焦躁。有的时候为了缓和气氛她还会撒谎,或是让某个小孩告诉他:“杰西说他在考德尔家,跟厄尔一起学习,说要晚些回来。” 于是,她就独自担起守候和等待的重负,这样或许更轻松些,不同于她的丈夫,母亲的承受总是安静的,所以你几乎感受不到她的担忧,除非在她放松警惕的时候,你能注意到她高高的颧骨周围透露出的紧张,她咬紧的牙关和抿紧的嘴唇。之所以她会说“在考德尔家学习”,或是要别人这么说,是因为这即使不是最佳答案,也比她知道的其他说法更有用。因为她也意识到丈夫跟她一样,对“学习”这个词(和它所牵涉的种种内容)心存的敬意之深,几乎已成敬畏。 每当孩子们不知疲倦地带着辉煌的成绩单归来,洋洋得意,他们半文盲的父母总会觉得在上面签个字都非同小可。虽然他们有时候会生气,会故作瞧不起“读书”和那些只是“读书聪明”的人,但其实他们对这两样东西都是全心鼓励的,因为他们在书中见到从未造访过他们黑暗的一道光亮。另一方面,他们也意识到,不管如何推波助澜,他们仅剩的生活也在渐渐脱离他们的掌控。他们感觉自己正被洪流冲下页岩覆盖的肯塔基山坡,手却没有放弃,尽力抓向细枝、草根,但只见皮开肉绽、血流不止。 十年前,埃弗雷特·考德尔最终说服他们北行的时候,他们的确是在一座真正的肯塔基大山之下。考德尔跟这个男孩的父亲在他们与世隔绝的青年时代里,猎松鼠,分馅饼,曾是好朋友,他们的女伴后来也成了他们的妻子,跟着他们去煤矿体味艰辛。矿上的生活和工作,穷困和痛苦是一定的,或许那份未知反倒是好处了。考德尔来了北方,在肉类加工厂找了份稳定的工作,开着半吨轻卡车回来接家人,搬家当,后来他又回来,就是劝青年时代的好友一同北去。就在那时,掘在山坡里的非法矿道坍了,他的这位好友死里逃生。他能幸免于难就是因为见到老鼠朝有光处飞蹿,他便撇下工具跟着跑,差不多踩到老鼠尾巴的鳞片上时,巨石坠落的轰鸣,如枪响般的木料断裂声,已经涌进了他的耳朵。 自那时起,他和他的妻子就越发虔诚,因为他们相信,要么是上帝派那些奔逃的老鼠通风报信,要么就是上帝亲自伸手推着他的身躯向前,甚至,这些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告诉他该去北方开始新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也有十年了,此时午夜已过,他们留神等着门口的脚步声。 之前,他每次都是十一点半之前回家的,每次都是。每次都是。但此刻,音乐在耳,气味充斥鼻腔,暗淡的灯光下,握着球杆,绿色的桌面铺展在他面前。他看到挑战者放下的硬币,他听到身后还有局外人在低声下注,他知道,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与自己的灵魂为敌,他也不走,他也不能走。这样的夜晚他已经等了很久,不会重现了。 从他第一次驻足在敞开的大门外,朝里面张望,看里面的人来人往,算起来已经有两年了。那晚是个酷暑天,热量在人行道上后浪推着前浪,他正从杂货铺下班回家。首先吸引他的是音乐,是埃迪·阿诺德和吉姆·里夫斯①,这两个人的歌父亲整天在放,让他和他的妹妹觉得很是丢人。他们无法体会歌曲中诉说的寂寞。每个燠热的夏夜,当这样的音乐从他们家的窗口飘荡出去,他们的父母就被打上了“乡巴佬”的烙印;作为父母的衍生品,他们也躲不掉这样的印记。这个印记他们相当憎恶,希望它永远和自己不相干才好。 ﹛①埃迪·阿诺德(1918-2008)和吉姆·里夫斯(1923-1964)是美国很受欢迎的两位乡村歌手,和前文提到的“纳什维尔之声”有关,这个流派把流行元素加入到乡村音乐之中,红极一时。﹜ 那天他站在人行道上,看得出了神,被人挤撞,才知自己堵在了门道口,心里还念着告示“我们不接待未成年人。如果你未满二十一岁,莫入”,一个脚已经在门里了。他还是进去了,虽然总用余光记挂着门口,他的表情他自己就曾见过——像一个意识到自己靠近了白人圈子的黑佬。 于是有那么一周,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停在门口探看,或者偶尔站到门里。捕获他的,是音乐,是气味,但最让他着迷的,是台球桌边上那几个壮实的男人。某天晚上,他一仰头看到那个拿着球杆的人,他们的目光在球桌上方的虚空中相接,是埃弗雷特·考德尔;好像山上两辆寂寞的货运列车,车灯在午夜投出两道寻寻觅觅的锐利光束,即使只在拐弯错身的刹那,它们也知道永远都不会背弃对方。就在那时,他已经能预见他俩的关系会是怎样的了。他知道埃弗雷特绝不会告诉父亲“那天晚上我碰到杰西了”,而他也不会跟厄尔·考德尔说“那天晚上我瞧见你父亲打桌球了”,虽然他和厄尔在同一个年级,虽然他们是同一个橄榄球队的防守球员。有些事情无视年岁的差异,归根结底,“先后”这样的词是没有实质内容的。 他是这样开始的。晚上从杂货店回家,他会停十几二十分钟,站在门口靠里一点点,倚在墙上观看。那个告示一直在他脑海中,他没有忘记他是个“未成年人”,所以不能“入”,但一天天过去,他越发意识到,其实没有人在乎,就像还有个告示说不能赌博,他们难道又理会了?他开始从门口挪开步子,一点点地深入酒吧,慢慢地他又发现,那些奇怪、粗暴、鄙俗的男人们似乎对他颇有好感,一杆好球之后他们会朝他眨眼睛,没进球的时候会冲他抱怨。再后来,他还发现别说七点下班的时候,就是四点他去杂货店之前,酒吧就已经开门了。 橄榄球队不训练的时候,他常常从学校连奔带跑赶到酒吧,就为了能早到那么珍贵的一小会儿。路上他心里只翻涌着一个念想,就是球台最好是空着的。那样他就能把因为小跑时攥着而湿漉漉的二毛五硬币投到球台里。然后他就能看着球被释放出来,听它们滚动的声音,拿出来练习他前天晚上看到的杆法。练习时他全神贯注、绝无懈怠,直到四点那些大汉下工之后出现在酒吧里。那时候他甚至从来都不敢想自己有天会在真的比赛里上场,此时,见到、感受到自己的身体趴在球台上,他有种奇妙的感受,觉得自己能够体会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那些短篇中的年轻人,他们一直在练习,但始终止于练习,直到人生中的某个时刻到来,一切都不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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