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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一晚,元璋出去私访,遇到巡军拦阻。唤问是谁,张焕回答:“是大人。”巡军发怒:“我不知道大人是什么人,但是犯夜的就逮住。”解说了半晌才弄清楚。乐人张良才说平话(即说书),擅自写省委教坊司帖子,贴市门柱上,被人告发,元璋大怒说:“践人小辈,不宜宠用!”叫小先锋张焕捆了乐人,丢在水里。龙凤十二年以后,张焕经常被派做特使,到前方军中传达命令和察事。[106]徐达入大都,封元故宫殿门,令张焕以兵千人守之。[107]又有毛骧、耿忠,毛骧是早期幕僚毛祺的儿子,以舍人做亲随,用做心腹亲信,和耿忠奉命到江浙等处察访官吏,问民疾苦。毛骧从管军千户积功做到都督佥事,掌锦衣卫事,典诏狱,后来被牵连到胡惟庸党案被杀。耿忠做官到大同卫指挥使,也以贪污案被处死。[108]

  〔[106]刘辰《国初事迹》,孙宜《大明初略》四《诏令考》二。〕
  〔[107]《明太祖实录》卷三十。〕
  〔[108]刘辰《国初事迹》,《明史》卷一百三十五《郭景祥传》附《毛祺传》。〕

  除文官武将做检校以外,和尚也有被选用做这工作的。吴印、华克勤等人都是和尚,因为察事有功,都还俗做了大官。给事中陈汶辉上疏力争,以为“自古帝王以来,未闻缙绅缁流杂居同事而可以共济者也。今勋旧耆德咸思辞禄去位,而缁流夫乃益以谗间,如刘基、徐达之见猜,李善长、周德兴之被谤,视萧何、韩信,其危疑相去几何哉!”[109]刘基、徐达、李善长、周德兴等人或见猜,或被谤,封建统治集团的核心内部矛盾展开了,矛盾越深化,到了不两立的地步,便酿成一系列屠杀惨案。

  〔[109]《明史》卷一百三十九《李仕鲁传》。〕

  检校的足迹是无处不到的,元璋曾派人去察听将官家属,有女僧引诱华高、胡大海妻敬奉西僧,行“金天教”法,元璋下令把两家妇人连同女僧一起丢在水里。[110]吴元年得到报告,要前方总兵官把一个摩尼(摩尼教徒)取来。洪武四年手令:“北平城内有个黑和尚出入各官门下,如常与各官说些笑话,好生不防他。又一名和尚系是江西人,秀才出身,前元应举不中,就做了和尚,见在城中与各官说话。又火者一姓崔,系总兵官庄人……又有隐下的高丽不知数。造文书到时,可将遣人都教来。一名太医江西人,前元提举,即自在各官处用事。又指挥孙苍处有两个回回,金有让孚家奴也教发来。”[111]调查得十分清楚确凿。

  〔[110]刘辰《国初事迹》。〕
  〔[111]《弇山堂别集》卷八十六《诏令考》二。〕

  钱宰被征编《孟子节文》,罢朝吟诗:“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元璋对他说:“昨天作的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啊,改作‘忧’字如何?”钱宰吓得出了一身汗,磕头谢罪。[112]宋濂性格诚谨,有一次请客喝酒。隔天,元璋问他昨天喝酒了没有,请了哪些客,什么菜?宋濂老老实实回答,元璋才笑着说:“全对,没有骗我。”[113]国子祭酒宋讷独坐生气,面有怒容。朝见时,元璋问他昨天生什么气,宋讷大吃一惊,照实说了。元璋叫人把偷着给他画的像拿来看,他才明白。[114]吏部尚书吴琳告老回黄冈,元璋派人去察听,远远见一农人坐小杌上,起来插秧,样子很端谨。使者前问:“此地有吴尚书这人不?”农人叉手回答:“琳便是。”使者复命,元璋很喜欢。[115]南京各部皂隶都戴漆巾,只有礼部例外,各衙门都有门额,只有兵部没有,据说这也是皇帝干的事。原来各衙门都有检校暗地里伺察,一天礼部的一个皂隶睡午觉,被取去漆巾。兵部有一晚没有人守夜,门额给人抬走了。发觉后都不敢作声,也就作为典故了。[116]公侯伯功臣赐卒一百十二人作卫队,设百户一人统率,颁有铁册,说明“俟其寿考(死亡),子孙得袭,则兵皆入卫。”称为铁册军。事实上也是防功臣有贰心,特设铁册军监视的。[117]

  〔[112]叶盛《水东日记摘抄》二。〕
  〔[113]《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宋濂传》。〕
  〔[114]《明史》卷一百三十七《宋讷传》。〕
  〔[115]《明史》卷一百三十八《陈修传》附《吴琳传》。〕
  〔[116]陆容《菽园杂记》,祝允明《野记》一。〕
  〔[117]沈德符《野获编》卷十七《铁册军》。〕

  朱元璋不但派检校侦察官民,有时他还亲自侦察。例如,罗复仁是陈友谅旧臣,投降后,官为弘文馆学士,说一口江西话,为人质直朴素,元璋叫他作老实罗。一天,元璋突然跑到罗家,罗家在城外边一个小巷子里,破破烂烂,东倒西歪几间旧房子。老实罗正扒在梯子上粉刷墙壁,一见皇帝来,着了慌,赶紧叫他女人抱杌子请皇帝坐下。元璋见他实在穷得不堪,老大不过意,说:“好秀才怎能住这样破烂房子!”即刻赏给城里一所大邸宅。[118]

  〔[118]《明史》卷一百三十七《罗复仁传》〕

  检校是职务,不是正式机构。只能执行察听、侦伺工作,并无扣押人犯和处刑之权。胡惟庸案发以后,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越发尖锐了,洪武十五年特别设立了一个特务机构,有专门的法庭和监狱,叫锦衣卫。

  锦衣卫的前身是吴元年设立的拱卫司,洪武三年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十五年改为锦衣卫。

  锦衣卫有指挥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从三品;佥事三人,四品;镇抚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户十四人,五品;副千户从五品;百户六品。所统有将军、力士,校尉,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凡盗贼奸宄要秘密缉访,街涂沟洫要经常注视,是一个组织完备的军事特务机构,和皇朝的府、部、院都没有隶属关系,由皇帝直接指挥,只对皇帝负责。

  锦衣卫设经历司,掌文移出入。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也就是民间所称“诏狱”。朱元璋从洪武十五年以后,运用这批特务、法庭和监狱,把全国所有政治性的重罪犯人,都交给它审判和处刑。过了六年,镇压“不轨妖言”的任务告一段落了,洪武二十年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把犯人移交给刑部。又过了六年,胡惟庸和蓝玉案的罪犯都已处理完毕了,又再次申明以后一切案件都由朝廷法司处理,内外刑狱公事不再经由锦衣卫。但是这条法令并没有维持多久,明成祖即位后,又重新利用锦衣卫来镇压建文帝的臣下,恢复了诏狱。以后历代皇帝都倚仗锦衣卫做耳目爪牙,用内官提督东、西厂(诏狱),东西厂和锦衣卫的职权日益扩大,人员日益众多,造成惨酷的恐怖气氛,一直延续到明亡。[119]

  〔[119]王世贞《锦衣志》,《明史》卷八十九《兵志》、卷九十五《刑法志》。〕

  和锦衣卫有密切关系的一种刑罚叫廷杖,就是在殿廷杖责官员。锦衣卫学前朝的诏狱,廷杖则学的是元朝的办法。著名的例子,元璋亲族被杖死的有亲侄朱文正,勋臣被鞭死的有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大臣被杖死的有工部尚书薛祥,部曹被廷杖的有茹太素。这个办法也被他的子孙当作祖宗制度一直继承到朱家统治权被推翻的时候。[120]

  〔[120]《明史》《刑法志》三。〕

  地方则设置巡检司,凡在外各府州县关津要害处普遍建立,设巡检和副巡检,都是从九品官,带领差役、弓兵,警备意外。职权是缉捕盗贼,盘诘奸伪。[121]在交通要冲去处,则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122]

  〔[121]《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志》四。〕
  〔[122]弘治《大明会典》卷一一三。〕

  引是路引,朱元璋发展了古代“传”“过所”“公凭”这套制度,制定了路引,即通行证或身份证。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123]处刑的等级:“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绞。”军和民的区别:“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度关津论。”[124]这制度把军、民的行动范围限制在百里之内。路引是要向地方官请领的。请不到的,行动便不能出百里之外。

  〔[123]弘治《大明会典》卷一一三。〕
  〔[124]《明律》十五《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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