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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岳镇海渎等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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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觐礼》曰:“天子出拜日于东门之外,礼日于南门之外,礼月与四渎于北门之外,礼山川邱陵于西门之外。”注云:“变拜言礼,容祀也。”疏云:“拜无祀,言礼则兼拜也。” 右明祭四渎、山川、邱陵皆有拜。《礼记·王制》曰:“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注:“大视其牲器之数。”疏云:“牲币、粢盛、笾豆爵献之数,非谓尊卑也。” 右明五岳四渎,下与公候同尊卑。《礼记礼器》曰:“一献质,三献文,五献察,七献神。”注云:“质,群小祀也。文,社禝五祀也。察,四望山川也。神,先公也。” 右明山川之献,重于社禝。今太社、先农皆拜。 《礼记·乐记》云:“礼主于减,乐主于盈。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礼减而不进则销,乐盈而不反则放。”注云:“减人所倦也。进谓勉强文也。” 右明勉进于礼,以防减倦。自证圣已前,御署祝版讫,北再拜,自后不拜。今若祭官又不拜,恐减至于销,失进之义。 以前奉进止,令常参官商量合拜不拜,直书其事者。臣谨按仪礼、礼记等议,条例如前。伏惟开元礼,岳镇海渎,每年以五郊迎气日祭之,时旱则祈于北郊。及有所祈之礼,献官皆再拜。祭以接神,拜以成礼。稽考今古,并无不拜之文。风伯雨师,本皆小祠,天宝中始升为中祠。贞元初,陛下又以事切苍生,屈已再拜。况岳镇海渎,能出云为雨,故祝文有“赞养万品,阜成百榖”之言。国朝旧章,诸儒损益,伏请依《开元礼》祭官再拜为定。其诸神龙毗沙门神等,在礼无文,今则咸秩,遣使致祭,推类相从。诸神龙准五龙坛例,毗沙门神准四镇山例,并主祭官再拜,请依太常寺状为定。谨议。 贞元十五年九月日,中书舍人臣权德舆奏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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