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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二


  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受害者和目击者一个又一个地传唤到证人席上。松井石根惊愕了。金陵大学卫生院外科主任、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述说了他目睹的被日军杀伤的中国军民的惨象。约翰·梅奇牧师作为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的主席,从人道的立场控诉了日军杀人、强奸和抢劫的事实:

  “日军占领南京后,就有组织地进行屠杀。南京市内到处是中国人的尸体。日本兵把抓到的中国人用机枪、步枪打死,用刺刀刺死。强奸到处都有发生,许多妇女和孩子遭到杀害。如果妇女拒绝或反抗,就被捅死。我拍了照片和电影,从这些资料上可以看到妇女被砍头和刺得体无完肤的情形。如果妇女的丈夫想救自己的妻子,她的丈夫也会被杀死……”

  日军的暴行太多了!梅奇牧师滔滔不绝地讲了一百多件罪行。他回答了萨顿检察官的讯问,又和松井石根的辩护律师布鲁克斯唇枪舌剑地干了起来。

  很明显,美国的布鲁克律师站在被告一边,他极力想宣告松井石根无罪,他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责难梅奇,然而梅奇说的都是他亲眼目睹的事实。梅奇牧师还述说了一段令堂堂“皇军”脸面扫地的丑事:

  “一天夜里,一个日本兵竟3次闯进我的住宅,他的目的是想强奸藏在我家里的一个小女孩子,另外就是想偷一点东西。他进来一次,我就大声斥责他一次,但每次都是偷点东西走。为了满足他的欲望,最后一次,我故意让他在衣服口袋中掏去了仅有的60元纸币。他得到这笔钱后,便满足和感谢了我,然后一溜烟似的从我的后门窜出去了。”

  审判席上的法官和旁听席上的群众哄堂大笑起来。他们耻笑这个日本兵丑态。

  被告席上的战犯也失声笑了起来。松井石根被弄得啼笑皆非,一副尴尬的神态。

  法庭里一片黑暗。一束强烈的光柱投射到白色的银幕上,日军在南京的令人发指罪行一一在人们的眼前出现了:一阵枪声。一片尸体。刀光一闪,滚落一颗带血的头颅!浑身鲜血的中国难民在颤栗。被刀刺死的婴儿……

  检察方面的证人证词和各种证据材料堆起来有一尺多高,仅听取证人证言和双方对质就持续了20多天。“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致日本大使馆的暴行报告、书信及《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在法庭上一一宣读。虽然篇幅冗长,要把英文翻译成日文或者中文翻译成日文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但法官们很认真地倾听着,每天都有上千人参加旁听。广播电台每晚穿插着音乐,向日本人民搐送关于南京暴行的《这就是真相》的专题节目。

  松井不服。为了否定这许多事实,他要从根本上推翻“侵略”这个罪名。他在狱中写了《对检察官季楠之意见书》。

  在这份材料中松井石根为自己辩护说:“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东亚的战争同我日本进行的日清、日俄战争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种战争……东洋日本与中国之抗争,一方面应视为两国人民自然发展之冲突,同时亦可视为两国国民思想之角逐。盖中国国民之思想,最近半世纪间明显受欧美民主思想与苏联共产思想之感化,致东洋固有思想(儒教、佛教)发生显著变化,中国国内亦招致各种思想之混乱与纷争,乃至形成同日本民族纷争之原因。”关于南京大屠杀,他用一句话全盘否定:“季楠检察官所云对俘虏、一般人、妇女施以有组织且残忍之屠杀奸淫等,则纯系诬蔑,而超过军事上需要破坏房屋财产等指责亦全为谎言。”

  松井石根的辩护词是多么冠冕堂皇。大日本帝国出动飞机、军舰和百万大军侵略中国,竟然是为了“帮助”中国“解决”国内各种思想的纷争。

  法庭控诉和辩论在交替进行着。英国人皮待·罗伦斯和中国证人许传音、尚德义、梁廷芳、伍长德……一个接着一个站到庄严的证人席上。

  除了这许多证人,中国检察官还向法庭提供了美国的费吴生、史密斯和中国的鲁苏、陈瑞芳、孙永成、吴经才等30人的宣誓证言66件!

  审判席上的检察官提问了:

  “被告松井石根,你见过国际委员会送交的日军暴行报告没有?”

  “见到过。”他说。

  “你采取过什么行动?”

  “我出过一件整顿军纪的布告,贴在一座寺庙门口。”

  “你认为在浩大的南京城内,日军杀人如麻,每天有成千成万的男女被屠杀和强奸,你的这张布告会有什么效力吗?”

  松井石根无话可说了。他想了想,说:

  “我还派了宪兵维持秩序。”

  “多少宪兵?”

  “记不清了,大约几十名。”

  “你认为在几万日军到处疯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情况下,这样少数的宪兵能起制止作用吗?”

  他低下了头,说了一句只有他自己听得见的话:“我想能够。”

  当证人证实当时南京只有17名宪兵,而这些宪兵也参加了暴行的时候,松井石根哑口无言。

  最后,法庭终于作出了庄严的判决:

  被告松井根据第1项、第27项、第29项、第31项、第35项、第36项、第64项和第65项罪状被起诉。

  松井是日本陆军的高级军官,1933年晋级为大将。他在陆军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中,包括在关东军及参谋本部的服务在内。显然他与设计和实行阴谋者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应认为他是知道阴谋者的目的和政策的,但是就向本法庭提出的证据来看,认定他是阴谋者是不合理的。

  1937年和1938年时他在中国的军事职务,就其本身论,不能认为与实行侵略战争有关。为了要使根据罪状第27项判决他为有罪是合理的,那么作为检察方面的义务,就必须提出证据证明松井知道其战争性质的推论是合理的。但是检察方面并未曾如此做。

  松井在1935年退役,于1937年因指挥上海派遣军而复返役。接着,被任命为包括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他率领这些军队,在1937年12月13日占领了南京市。

  中国军队在南京陷落前就澈退了,因此所占领的是无抵抗的都市。接着发生的是日本陆军对无力的市民施行长期持续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军进行了大批屠杀、杀害个人、强奸、抢劫及放火。尽管日本籍的证人否认曾大规模进行残虐行为,但是各种国籍的、无可置疑的、可以凭信的中立证人的相反的证言是绝对有力的。这种暗无天日的犯罪是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市开始的,迄至1938年2月初还没有停止。在这六七个星期中,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10万以上的人被屠杀,无数的财产被抢劫与焚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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