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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第三章 少女的初恋

  油画上的颜色,由于年代久了,有时候就斑驳了。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有一些画会露出最初勾勒的线条:透过一件女人的衣服露出一棵树,一个孩子让位给一只狗,一条大船不再漂浮在海面上。这叫做“原画再现”,因为画家“悔悟”了,改变了初衷。大概这也可以说,最初的看法被后来的抉择所取代,是一种观察和再观察的方式。

  这是我在这本书里描摹这些人物的用意。现在颜色已经老化了,我想看一看过去我有过什么机遇,现在我又有些什么可回忆的。

  我认为我对自己的回忆是一清二楚的。我知道什么时候,它是可信的,什么时候是愿望或者幻想占领了生活。而这种愿望,这种迫切的愿望会导致对实际生活的曲解。

  我不是有意过分谦虚地贬低自己的智力,我的智力常常是很高的。

  以上是英国女作家莉连·海尔曼著的电影剧本《朱莉亚》的开头,裴阳曾在我面前大段大段地背诵着这部剧本,并且说上海电影译制厂陈叙一先生的翻译水平有多么了不起。到美国后,我又多次地看了这部在1972年获奥斯卡金像奖,由简·方达担任女主角的电影,它几乎成了我一生中最喜欢的电影之一。虽然它以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为背景,但是那隽永的风格、对友谊和人生的勾画,却影响了我一生的生活。我非常喜欢《朱莉亚》,以至于我一到纽约,在人人都需要有个英文名字的时候,我立即把我的名字改为朱莉亚(Julia),她正好与我的中文名字周励的发音相似。

  裴阳有着惊人的记忆力,这是所有知道他的人都一致公认的。他曾经在我面前大声背诵维克多·雨果的《九三年》、托尔斯泰的《复活》、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亨利希·海涅的《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塔维尔的《拿破仑传》和保罗·萨特的《肮脏的手》。我之所以罗列这一大串书名,还不包括李白、杜甫、白居易的无数诗篇及屈原的《离骚》,是因为他确确实实、一字不漏地、满怀着激情背诵过它们中的精采片段,就像沉浸在初见到尼亚加拉大瀑布那种狂欢的喜悦之中。有时背诵到令人哀伤之处,他的声音又变得无比低沉,就像一把在空旷的原野中拉响的大提琴。有时他为书中人物扼腕叹息,有时他会突然停止背诵,泪花在他那双深邃的、大大的黑眼睛中闪动,他挥了挥手说:“算了吧,……还是你自己去看吧!”

  随便他看了哪本好书,那本书便会像刀刻火烙般地印在他头脑中,而在谈话时,一本本书就会自然地打开,而那一行行“不朽的文字”,便很快地化为燃烧着的激情。有一次,他和我谈生物学家巴士德的传记时说:“你能理解吗?这位发现了细菌的法国人说:‘细菌在我身上越多我就越舒服!'”说着,他扭动了一下上身,自然地展开双臂,作出了一个极其舒畅的动作,然后眨眼嘿嘿一笑,“全身都是细菌,这是多么令人畅快的事啊!”

  当我17岁初次和裴阳见面时,他正好22岁。我很快地就被他浑身散发的魅力和才气所吸引,从而陷入了如醉如痴的、不可遏止的单恋的狂焰之中。我还不懂得什么是恋爱。

  从生理学上讲,我并不属于那种早熟型的女孩子,但是从十二三岁起,我便开始感觉到了一种青春的骚动。那时我小学四年级,是少先队中队委员,班级里一半男生,一半女生。老师规定“不能有分男、女生的封建思想”,一定要一个男生、一个女生合坐一张课桌,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但糟糕的是,每次开学分位子的时候,女同学们都吵吵嚷嚷地争着要和一个长得文静而又秀气,戴着大队长标志的小男生同桌,他简直就是我们心中的白马王子,由于我比大队长稍高一点,我始终坐在他的后面,并且离得很远。我好羡慕抢到了他旁边位子的女生。终于在四年级下学期,他分坐到了我的前面,我可以天天欣赏他那颗长满乌黑浓发的脑袋了。我常常把课桌尽量地往前搬,以便更靠近他那张椅子。有时,我伸出两只脚,搁在他椅子下面的一根横木上,心中便溢出一股心满意足的感觉。终于,我想出了一个不安分的念头。我在下课时偷偷地塞给他一张小纸条,上面的内容是;

  “你参加我们的学习雷锋小组好吗?”

  那时正是1962年,班里的同学自愿地组织了几个学习雷锋小组,大队长可以自己选定他愿意参加的小组。给他递了纸条之后,我整整兴奋了一夜,脑子里充斥着种种激动人心的幻想:我和他一起在大街上搀扶老太太过马路,下课了一起帮同学补课,一起到街头演出、宣传,一起玩官兵捉强盗……只要和他在一起,只要看到他,我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我期待着他也偷偷塞给我一张纸条,并且答应参加我的小组。

  但是他没有这么做,他仿佛根本没有看到我那张纸条似的,他参加了别的小组。

  那份失望,那种被忽视、被冷落的伤心及自尊心受到羞辱所带来的痛楚,至今还记忆犹新。直到几星期后,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不参加我的小组时,他才告诉我说根本没有看到我的什么小纸条。原来当我偷偷地把纸条塞到他的台板底下时,被教室窗外吹来的一阵风刮到地上,卫生值班员当废纸垃圾一下子扫出了教室。

  于是,那把可诅咒的扫帚,把我对大队长的莫名的热情也扫到了九霄云外!

  小学五年级时,班级里发生了一件事情。班上一个女同学悄悄地喜欢上了一个男同学,她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他的一张一寸照片——后来在校长办公室“交待”时,她讲是从体育委员那儿弄到了他的游泳卡,然后撕下来的——她买了一本相册,在当时,这对一个小学生来讲是相当讲究和昂贵的。她把那张照片贴在了相册首页的正当中,而且在他的照片四周贴满了《五朵金花》、《阿诗玛》、《柳堡的故事》、《冰上姐妹》中那些女演员的剧照,还贴了许多花鸟作为装饰。她把这本相册带到了课堂上,居然在语文课上直接传递给那位男同学,而且是翻开了首页传递的!那位男同学正好是我的同桌,我实在看不出来他究竟有什么魅力引起她的如此痴迷。他从山东来到上海刚一年,是个插班生,浑身散发着大蒜和生葱的气味。他爸爸在徐汇公安分局当警察,他也继承了一种警察的威严:高高大大,走起路来威风十足。他的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但他是篮球队队长。恐怕正是因为他那山东后生的憨劲和体育健儿的体魄,才吸引了那个女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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