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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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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抄本百二十回《红楼梦》引起研究者重视的原因之一,是它牵涉到高鹗是不是后四十回续书人的问题。根据近年来新发现的资料,在程甲本出版(1791)以前,已经出现了有关《红楼梦》百二十回本的传言,1789年舒元炜在其八十回抄本的序言中有“数尚缺夫秦关”之句,“秦关百二”所指确数是什么虽难断定,但序文中另有“业已有二于三分”的话,可见是指百二十回之数。舒元炜只是听到说百二十回全本《红楼梦》之事,但是自己未能得到。周春在其《阅红楼梦随笔》中则说有人亲自读到这套全本《红楼梦》,周春之文如下: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 周春,浙江海宁人,字芚兮,号松霭,黍谷居士,生于雍正七年,卒于嘉庆二十年,中过进士,是一位渊博的学者。上述那条记载是书于甲寅(1794)中元日,庚戌是1790年。此年以前最后一次乡试是一七八八年,杨畹耕买到两部钞本的时间,应该更早一点。 据我查证,杨畹耕即是徐嗣曾,乾隆二十八年进士,累迁福建布政使,五十年(一七八五年)擢巡抚。五十六年病卒于山东行次。《福建通志》中有其任官纪录,但名下注:“榜姓杨。”《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三有传云: 徐嗣曾,字宛东,实杨氏,出为徐氏后,浙江海宁人。 此人与周春是海宁小同乡,前后中式,应该是相当熟的朋友。徐嗣曾本姓杨,畹耕可能是早期的字或号,他中进士后才改徐姓,故榜上仍姓杨。乾隆五十二年,因清兵溺毙案,下吏议,赴京事既定,于五十三年返福建原任。想来这两部钞本是他在北京打官司那段期间买得者。乾隆五十三年各省有乡试。按清朝考试制度,应由当地巡抚出任乡试监临。于是徐嗣曾便于该年乡试携带《红楼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五十五年秋,台湾生番首领为了高宗八旬万寿,自请赴京祝嘏,嗣曾奉旨率生番首领前往热河行在瞻觐。想来徐嗣曾是在赴京途经苏州时,才把有关《红楼梦》这段佳话告诉了周春。这些事都发生在程甲本问世以前。 以上这些资料已经使高鹗续书之说发生了动摇,这部百二十回《红楼梦》手抄本被发现后,更增强了这种倾向。 此抄本第七十八回有朱笔写的“兰墅阅过”四个字,杨继振将此抄本题为“兰墅太史手定红楼梦稿”。杨继振做此判定,不知是否仅根据“兰墅阅过”这四个字,还是另有根据?不过,很多迹象与资料似乎都不利于杨继振的此项判断。 第一,后四十回正文的文笔语气与改文不像是出于一人之手。其次,“兰墅阅过”这四个字也未必就是有利的证据。经过核对笔迹,研究者似乎都同意这四个字确是高鹗亲笔所写。这表示高鹗与此抄本确有关系。但究竟是什么关系呢?除了“兰墅阅过”这四个字外,全书没有任何高鹗的题记与印章,如果真是高鹗的手定稿本,他为什么不写“重订”“手订”,或“手定”等字样,而说是“阅过”。而且,这四个字既不是写在卷首,也不是写在书尾,而是选定第七十八回,原因何在?难怪有好几位《红楼梦》研究者都觉得这是高鹗看过别人的抄本而题的字。一幅字或画上如有“某人阅过”的跋文和图章,通常都是表示这幅字或画是经过此人鉴定或观赏过。所以有人说,这四个字排除了,不是证明了,这是高氏所修改的稿本的可能性。 又有人详细核对过程伟元、高鹗最初排印的《红楼梦》版本,与他们最后的刻本,发现两种版本每页的版口是一致的,全书几乎都是如此。这一点可以说明高鹗在排印了第一版以后,就以印就的书为底稿,在上面进一步加工修改,然后才排印成次一版的书,唯有如此,才能使版口取齐。但是,这个百二十回抄本的改文与程甲本不同,反而与程丙本有许多相同者,也是十分费解的事。 到现在为止,研究者对于这部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的性质,尚未获得一致的意见。大体说来,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一、高鹗是续书人,但此稿本不是高鹗所修订的手稿,而是属于另一个人,而且此抄本也不是据程刻本而改得者。 二、高鹗不是续书人,而是对后四十回加工修改之人。这部百二十回抄本是属于高鹗某友人,原来只有前八十回,程伟元得到后四十回续书原稿后,而在高鹗动手修改以前,此人曾借抄了后四十回的续书。高鹗修改此书全部竣工以后,他又按定稿的刻印本改正其手中的抄本。 三、高鹗不是续书人,程高两人得到后四十回续书原稿后,曾多次加工修改。其改稿过程中产生了若干过渡稿本,而此抄本就是高鹗手中的过渡稿本之一。 现在,这部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被提供到更多的研究者与爱好者的面前,让大家来共同研判中国文学史上此一大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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