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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然而,我踌躇久之,竟不知从何考起?因为曹雪芹对虚构的“元妃”,还说得“像煞有介事”;而周汝昌一口咬定必有其人的“元妃”,竟连他自己都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他引《清会典》所载皇贵妃仪仗,与《红楼梦》第十八回元妃归省所叙卤簿相比,下断语说:

  所叙竟全合。……皆非虚揣妄测可比。可见雪芹必曾身经目见。

  又说:

  雪芹写元春归省,礼仪卤簿,偌大场面,井然不紊,若未身经,单凭虚构,未必写得如此生动得当。《红楼梦》书中的官阶,都有夸大,则“皇贵妃”一名,应亦减等视之。

  又说:

  元春未必即是妃,可能是嫔以下的等级,因此史册上不载。

  那么贾元春到底是次于后的“皇贵妃”,还是下皇贵妃三等的“嫔以下的等级”?是嫔,则曹雪芹不当看到“皇贵妃”的卤簿,是“皇贵妃”则何以又说“可能是嫔以下的等级”?

  其次是所谓“东宫”,《年表》中叙说:

  一日,贾政生辰,忽有元妃晋封讯。按赖大云:如今老爷又往东宫去了。是指乾隆尚为太子时事明甚。

  按:清朝自康熙以后,即废立储之制,皇子成年后,在宫外分府另居,即位后移居宫内,此亲王府通称“潜邸”,自是取龙潜于渊之义,何来“东宫”与“太子”之说?同时,亲王郡王的妻妾称“福晋”“侧福晋”,更无所谓“晋封”之事。凡此都是曹雪芹故留破绽自明其假托的笔法,而周汝昌竟信以为真,岂不可怪?

  最荒唐的还是他强作解人,引乾隆即位后,准亲王贝勒于岁时令节各迎太妃于邸第的上谕,谓:

  乾隆于雍正十三年秋即位,十二月已有此旨,则前此起意与转年建元,准嫔妃才人回家,正合符契。

  此附会其词的论据,就算能够成立,但起造“省亲别墅”,照他的算法在雍正十二年,那么,难道“宝亲王”(乾隆为皇子时的封号)预知明年将登大位,便可有权“准妃嫔才人回家”,所以早早告知贾政起造“省亲别墅”,以便“启请内廷銮舆入其私第”?

  总之,周汝昌所举元妃省亲必有其事的证据和理由,支离破碎,合在一起来看,简直不成话说。至就曹家的实际情况而论,我们亦找不出任何迹象,说他家有个女儿,曾被选入宫,即令真有其人,也决非贵妃,然则省亲之事,岂非子虚乌有?

  周汝昌所制的《年表》,毛病还多,绝难取信于人,如林语堂先生就是。不过攻一说易,立一说难,而且后说能立,则前说不攻自破,因此,我应该进行第二段的证明,证明曹雪芹的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上,幼年所经历的“极繁华绮丽的生活”是在金陵,而非北京。

  五、雍正五年以后

  第一个理由:每一个了解曹雪芹的身世的人,都应该想到,曹抄家以后,回到北京,由他的后任隋赫德,“酌量拨给”在京的房屋以供居住,就不可能再有《红楼梦》中所描写的那样的气派。

  家道中落,其一。天潢贵冑、冠盖如云的天子脚下,有什么人把一个抄了家的六品小主事放在眼里,“秦可卿”如果死在北京,何至于会有“东、南、西、北”四王来祭?其二。即令“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依然还有相当的财势,可是雍正的作风,曹家已经亲自领教了,试问以戴罪之身,还敢摆那样钟鸣鼎食的排场吗?其三。

  还有一个不大为人注意的小节,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反证:清朝开国鉴于前明之失,对太监加意防闲,严禁干政,雍正、乾隆两帝,尤其峻厉,乾隆三十九年太监高云从泄漏记名人员名单,审问属实,高云从处斩。案中牵涉到大学士于敏中,当时虽仅交部议处,但传说他病喘未死之时,乾隆赏他一件棺殓用的陀罗经被,暗示他自杀,后来又比之为严嵩,即因他交结太监之故。又如乾隆巡幸滦河,巡检张若瀛杖责不法内监,特擢七级,即是有意制抑太监使其不敢为恶。照此看来,《红楼梦》十三回,写“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公然卖官一节,如在雍、乾之际,就不大可能。不过,康熙时情况比较不同,曹寅密折中,常有“太监梁九功传旨”的字样。又康熙五十九年曹折朱批:“今不知骗了多少瓷器!朕总不知,以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明)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曹雪芹写夏太监需索,当本此而来,但必定是在曹织造任内,抄家以后就没有什么秋风可打了。

  其次,是地点问题。周汝昌对此有专章讨论,根据曹折子“所有遗存产业,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认为“住房二所,很像‘宁、荣二府’”,从而涉及曹子猷的芷园,说是“影影绰绰的大观园”。按雍正六年曹抄家后,隋赫德一折云:

  ……再曹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天恩浩荡,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既云“少留”,又云“不久回京”,则所谓“酌量拨给”,即是曹家原有的“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的一部分,彰彰明甚。鲜鱼口空房自不必谈,如是另外两所住房,无论如何也不会像书中所写的宁荣两府那样的规模,大观园更不用提了。当时的北京,除了王府赐第以外,做官发了财的,多在原籍置产,绝不会在北京大治园林,因为享用不长(调任外官或退休回籍),而且帝辇之下,耳目众多,大起楼台岂不是自己挂贪污的幌子?

  同时,房屋的大小与人口的多寡,必成正比,那样大的房子,得多少人来管理?曹寅康熙四十八年谋移婿居,在折中有“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田庄奴仆,为永远之计”的话,可见他在京本无多少奴仆。又,曹抄家以后,在金陵的“人口”已赏给隋赫德,在京的“人口”则是“酌量拨给”,而现在写宁荣两府“家生子”与“非家生子”,三代俱在,毫无星散之象,怎可能会是雍正六年以后的情况呢?

  六、敦敏、敦诚与曹雪芹

  再就“同时人的证见”来看,首先得注意敦诚、敦敏他们的诗,胡先生在他的考证中,引过六首,我所知道的,共有十一首(挽诗算两首),依年份排比如下(见于《胡适文选》及本文已引者,只录题不录全文):

  乾隆二十二年 敦诚

  寄怀曹雪芹(内有“扬州旧梦久已觉”句。)

  乾隆二十五年 敦敏

  雪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同年 敦敏

  题芹圃画石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磊时。

  乾隆二十六年 敦诚

  赠曹芹圃(内有“废馆颓楼忆旧家”句。)

  同年 敦敏

  赠芹圃(内有“秦淮风月忆繁华”句。)

  同年 敦敏

  访曹雪芹不值

  乾隆二十七年 敦诚

  佩刀质酒歌

  乾隆二十八年 敦敏

  小诗代柬寄曹雪芹

  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
  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
  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尊。
  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

  乾隆二十九年 敦敏

  挽曹雪芹(初稿两首,改定一首,俱见前。)

  同年 敦敏

  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

  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
  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
  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
  凭吊无端频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

  试看以上各诗,“扬州旧梦久已觉”“秦淮旧梦人犹在”“秦淮风月忆繁华”等句,无一不是证明曹雪芹的“繁华梦”在南非北。敦诚“废馆颓楼忆旧家”句,与敦敏同年(乾隆二十六年)同题(《赠芹圃》)“秦淮风月忆繁华”句合着,当然也是指的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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