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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说主要的用意,用攻胡先生“这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整四十岁”的说法。其词甚辩,似难驳倒。但试问:敦诚是不是绝对可以信任的,四十便说四十,四五便说四五?不是。只看他《寄怀曹雪芹》诗自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就可证明,敦诚不是不可能犯错误的。

  但是,我又认为敦诚不可能不知道曹雪芹年在四十以上,因为当乾隆十三四年时,他在八旗宗学所见到的曹雪芹是:“接䍦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这种不修边幅、佯狂自喜的名士派,所予人的印象,起码是在三十岁以上(请参阅后文谈“虎门”一节),那么到了乾隆二十九年做挽诗时,相隔十五年,很容易算出曹雪芹年在四十以上,而所以仍写“四十”,我以为可能是故意犯此“错误”,用意在强调曹雪芹的境遇之可悲。

  关于敦诚挽曹雪芹的诗,大家都知道“四十年华付杳冥”那一首,实际上初稿是两首,见敦诚所著《鹪鹩庵杂诗》,我托人转抄了来,并录如下:

  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垅孤儿泣(原注:前数月伊子殇,雪芹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欲有生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

  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见《鹪鹩庵杂诗》)

  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唯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见《四松堂集》)

  由上引可以看出,初稿虽有两首,但不及后一首具体而沉痛,而敦诚由两首删定为一首,显然亦因原作还不足以表达其内心的悲悼之故。最可注意的是原作为“四十萧然太瘦生”,是说四十岁还穷愁潦倒,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四十岁是事业大定之年,如果四十岁还不得志,那几乎就此生无望了,所以“四十萧然”之句,不必看死了就是当年的情况。至于改作既然要强调其境遇之惨,那么四十“举成数而言”,亦就不必改动了。

  周汝昌把这条证据看得很重要,我却认为并无太大的关系,只要找得出更好的理由和证据,此诗“四十”一句,可以存而不论。

  第二,假如雪芹真的生于康熙五十七年,则到雍正六年曹氏落职籍家北返时,他已十一岁,不用说聪慧早熟的雪芹,一个笨孩子也该把南京和沿路情形记个清清楚楚。但雪芹书中于此两者,连正面一笔都没有,足证他并不记得。又如第五回宝玉向警幻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脂砚的批说:“‘常听’二字,神理极妙!”可见雪芹对于南京,影响皆无,南京是个什么样子,他只能从旁人嘴中“听说”的。

  三条消极的理由,此条力量最薄弱。知道不知道是一回事,需要不需要写出来又是一回事,何得混为一谈?如照周汝昌的逻辑,凡曹雪芹所写的,都是他所亲历的,那么曹雪芹北返以后,从未到过苏州,何以又“正面”写“姑苏城,城中阊门,最是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云云这一段文字?又,“常听人说”如何如何,是极普通的话,何得谓之“神理极妙”,照我看,脂砚特拈“常听”两字,正是提醒读者,此中大有文章。真真假假,分析曹雪芹的创作心理,真有“不得不言,而又不得明言;不可不假,而又不可全假”的苦衷(以后我将作一专题讨论)。独怪周汝昌如此相信《红楼梦》是句句真言,偏偏不相信开头“故将真事隐去”这一句,是何道理?

  他的第三个消极理由,说起来比较复杂,也最有意思,那即是由父亲的年龄来推断儿子的年龄。康熙五十一年曹寅死时,他的独子曹颙才十八岁,继任织造,到五十四年病死京城,曹奉旨入嗣为曹寅之子,其时最大也不过二十岁。他这两点考据,并无疑问,下面是他的推论:

  ……曹……至康熙五十七年才当二十三岁,假定始生雪芹,一岁,到雪芹十三岁时,曹该年才三十五岁,然而《红楼梦》叙宝玉至十三岁时,“贾政……忽又想起贾珠来……自己的胡须将已苍白……”(第二十三回),已然不是四十岁上人的光景……再次,宝玉之上,有元春,有贾珠,贾珠娶妻生子,贾兰才小宝玉两三岁,则雪芹断非头二胎,第十八回亦言“贾妃念母年将迈,始得此弟”,合起来看,谓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七年,绝难相合。即令生于雍正二年,到十三岁曹亦不过四十一岁,仍旧只嫌其早,而不嫌其晚。(按:此言贾政四十一岁不大像“胡须将已苍白”的样子也。)

  读者请注意,周汝昌是绝对相信曹雪芹笔下所记,一无虚假,元春、贾珠亦确有其人,那么请问,曹是哪一年生曹雪芹的长兄(贾珠)的呢?

  照周汝昌在《雪芹生卒与红楼年表》所记:当雍正八年时,雪芹七岁,曹三十三岁,侄(贾兰)五岁。假定其长兄(贾珠)十六岁结婚,十七岁生子,则该年如在世应为二十一岁,虚岁上推二十年,康熙四十九年生,一岁。而其时曹只十五岁,就算曹家有早婚的传统,而且结婚第二年即生子,曹也非得十四岁结婚不可,这已然大不近情理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大儿子小爸爸”,年纪将“犯冲突”,而况该年(康熙四十八年),曹颙刚刚上京当差,还未结婚,曹年岁不足而又婚在兄前,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事。

  我举出他的这个矛盾,不足以直接证明曹雪芹非生于雍正二年,但可间接证明周汝昌的论断不够科学,他从贾政的“胡须”,去找年龄的答案,不能令人心服。

  四、子虚乌有的“元妃”

  周汝昌的所谓一个“积极的理由”,即上文所提到的《雪芹生卒与红楼年表》(以下简称“年表”),他说:

  我的办法是把《红楼梦》全部读过,凡遇年日季节的话,和人物岁数的话,都摘录下来,编为年表,然后按了上推所得的生卒年把真朝代年数和小说配合起来,看一下符合到什么地步。

  我配合的结果,两者符合的程度竟是惊人的,而且还有出乎意料的证据。符合的是:从雪芹出生配合宝玉降世起,到雪芹十三岁,书中宝玉也正好十三岁。书中这一年,就是从第十八回起叙至第五十三回止的一年——最详细也就是最重要的一年。这一年也刚刚就正是真史上最重要,关系曹家最巨的乾隆改元……

  在《年表》之后,他说:

  ……这样一部大书,百十万言,人物事情,繁杂万状,而所写岁时节序,年龄大小,竟而如此相合,井然不紊,实在令人不能不感到惊奇!偶尔也有两三处欠合的,皆非重要,从整个著作看,实在提不到话下。……

  这样真年数与小说年表的配合结果如此恰当,实出我初意料想之外。假如依胡适的四十五岁的说法,配上去,倒无不可,只是最重要的“第十三年”便要落到雍正八、九年上,那时曹家北归不久,倒霉得正不可开交,怎么写成全书中最高兴的一年呢?

  综合我的证据,我坚持我的意见:曹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1724,甲辰)的初夏,……而他的小说,不独人物情节是“追踪蹑迹”,连年月日也竟都是真真确确的。

  从这段话看,其踌躇满志的神情,溢于言表。同时也可以看出,考证《红楼梦》和曹雪芹的年龄,最重要的是他十三岁的那一年。这一年中的大事是“元妃省亲”,如果元妃有其人,则大观园的地点有着落,曹雪芹十三岁那一年在何处有着落,从而年龄问题也有着落,所以“元妃省亲”四字,尤为关键所在,首先有加以一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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