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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


  仲四心想,强永年果真厉害,大概已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心里在琢磨的念头,所以有这样的语气。既然如此,不管办得到、办不到,不妨先谈一谈。

  于是他细想一想问道:“你刚才说结案的意思是,就这么不声不响地了结了这一案;不过牵涉在这一案的人,就此下落不明了。”

  “是的。”

  “那意思是说,把这件案给‘淹’了?”

  “是的。”

  “那末,咱们就算大瑞已经‘淹’了,怎么样?”

  这话不但强永年,连王达臣亦都不解;两人只是望着他发楞,期待他进一步解说。

  “我的意思是,既然这一案的人,不是明正典刑,那末死不死都一样;不死,只要隐姓埋名,就像天下没有这个人一样,不就跟已经死了一样吗?”

  “嗯、嗯,”强永年深深点头,“仲四哥的话有点意思了。请你再往下说。”

  “一句话,咱们来个掉包。”

  “怎么叫掉包?”强永年问:“是把大瑞换出来。”

  “不是把大瑞换出来;是找个大瑞的尸首换进去。”

  “对!”王达臣突然兴奋了,“这可是个高招。强二爷,这可得你出大力帮忙了。”

  “出大力不用说。不过——”强永年沉吟了好一会,抬眼问说:“仲四哥,你总已经想过,该怎么样换进去?”

  “这可就要请教强二哥了,我不大懂臬台衙门的规矩;也不知道马老爷的交情,跟强二哥深到甚么程度?不过,有件事,我可以办得到,要找个尸首,冒充已死的冯大瑞,在验尸的官儿面前过关;这个,归我。”

  “那末,余下的事是归我了?”强永年说:“第一、是把死的冯大瑞换进去;第二、是把活的冯大瑞换出来。是不是这样?”

  “对!”仲四转脸对王达臣说:“如果能让大瑞活着出来,以后隐姓埋名,再别露真相,这件事你办得到不?办不到趁早说,不然会害苦了强二爷跟马老爷。”

  “办得到、办得到。”王达臣毫不考虑地答说。

  “能活着出来,甚么都好办。归我的两件事,我老实说,此刻一点儿把握都没有;我只能说:我一定尽力去办。第一步先要打听。”强永年接着又说:“这会儿谈的,都是最坏的打算;也许事情还不至于那么糟。”

  话也只能说到这里了;王达臣便问:“强二爷,咱们怎么样再碰头?”

  “你来!”强永年毫不迟疑地,“你到沧州来。”

  “那一天?”

  “早来没有用,你歇个三、四天来,事情怎么样,大致有眉目了。”

  * * *

  定了约会,强永年告辞而去。王达臣关怀冯大瑞的生死,自然还要跟仲四细谈此事;他回想在沧州跟强家父子与冯大瑞盘桓的光景,记起强士杰曾一再表示“在劫难逃”,似乎早就知道冯大瑞有此下场,越发忧心忡忡;因而对仲四提出来的那个“掉包”的办法,寄望也就越发殷切了。

  “仲四爷,咱们得好好儿琢磨一下,怎么样能将大瑞换出来?”他问:“以前有过这样的事没有?”

  “自然有。不然我那会凭空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来?”

  听说有成例可仿,王达臣大感兴奋,“是怎么回事?”他急急问说,“你得仔仔细细告诉我。”

  “这句话整整二十年了!事情出在扬州;那年我十九岁,案子记得很清楚——”

  生长扬州的仲四,谈的是一件科场案。康熙五十年辛卯,江南乡试发榜,舆论大哗,说有弊端;首先发难的是苏州士子,做了副谐联,传递江南,道是“左丘明有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上联讥嘲正主考副都御史左必蕃不胜衡文之任;下联指副主考翰林院编修赵晋,“一身是胆”这四个字用在此处,可就太严重了。于是左必蕃、赵晋上了个奏折,说“臣典试江南,撤闱后闻舆论喧传,有句容县知县王曰俞所荐之吴泌;山阳县知县方名所荐之程光奎皆不通文理之人。臣不胜骇愕!或系传递代作文字;或与房官打通关节,亦未可定。祈将新中举人吴泌、程光奎,或提至京覆试,或发督抚严讯,以正国法,而肃科场。”奉旨派出差在江南的户部尚书张鹏翮,会同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在扬州地方彻底详察,严加审明;左必蕃、赵晋俱着解任,发往质审。”

  这件案子审到康熙五十一年夏天,张鹏翮打算含糊了结,奏请将副主考赵晋、同考官王曰俞、方名,革职充军。赵晋的名声甚坏,是连皇帝都知道的,认为其中的情弊,尚未审明;同时另外接到苏州织造李煦的密报,知道江南百姓对张鹏翮颇为不满,因而特派钦差两员一满一汉两尚书,户部的穆和伦与工部的张廷枢到扬州,重新开审。

  这一回是审明白了。赵晋确有贿卖关节的情弊;穆和伦、张廷枢所拟的罪名是斩监候——这是帮赵晋的忙,因为出奏已在五十一年十月,过了“热审”时期,照例并入明年“勾决”,而明年是皇帝六十万寿,必然“停勾”;斩监候的犯人,至少可以活到康熙五十三年秋天,在这两年之中,或许可以想得出一个保住性命的办法,亦未可知。

  那知到交九卿议奏时,因为最早的上谕有“赵晋行止不端,举国无不知者”的话,大家为了“迎合上意”,竟援顺治十四年江南科场案的前例,将赵晋改为斩立决。这是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底的决定;这年虽为皇帝六十大庆;但在他三月十八生日以前,并非不可行刑,只等“钉封文书”一到,赵晋便要明正典刑了。

  幸好,紧接着来了一道部文,本年皇帝六旬万寿停刑;赵晋多活了一年。到得康熙五十三年甲午,皇帝花甲重周,六部九卿合词上奏,说“皇上以天地生成之心为心,每遇谳奏命案,再三审订,曲加矜恤;五十余年间仁恩宽宥者不可胜计,是以太和洋溢,详瑞迭见。今岁在甲午,乃皇上圣诞本命之年,请以康熙五十三年立决重案,缓至五十四年行决;军流以下人犯,除情由可恶外,平常罪犯,酌其轻重,量予减等。”似乎赵晋又有了生机。

  那知皇帝考虑下来,认为“此事关系甚大,所犯轻罪犹可;犯十大恶,凶乱之人,情实即宜正法,应再议具奏”。朝中大臣原是怕皇帝有甚么忌讳;既然皇帝并无所嫌,便即议定:“凡一应立决人犯,俱系情罪重大之人,不便停决。”这一下,赵晋是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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