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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重返文坛(2)


  凡服刑者,无不于“德操”有亏,都是为填欲望,不惜干犯法纪,为匪为盗,甚而窃国或企图窃国者。这种人,本是害群之马,绳之以法,是大快人心的事,也惟有“公正”,才能鼓励忠贞,无如我们过于“敦厚”,“浓厚的人情味”,已被讥为“烂好人”。近年有一怪现象,使我们感到好人越来越烂之感:某机构以“研究员”作为某类受刑人的酬庸,这就使一生卖命的人大感不平之外,也使人有失去什么是价值标准的感觉。非常简单:如对受刑人加以酬庸,不是判决的错误,就是向强梁示好,不然决不会做出使人不解的事来。某机构的所谓“研究员”,实在就是领干薪,这使我们不解,难道说服劳役,竟是“功”在国家,应以纳税人的钱去安抚他们吗?

  据我知道,他“老先生”曾经化名写过滇缅边区撤退来台的忠贞之士的事迹,对于昭昭于世者,还不敢有所歪曲,但是他的笔锋,常不忘挑拨:在那本书里,他说滇缅边区的反共忠贞之士,来台后,沦为引车卖浆的行当,读了那段文章,他的用意何在,我就不敢妄加推断了,但我们都产生政府未尽到照顾忠良的印象。然而这本书竟然销行百万册,不禁使我区区在下,感慨不已。

  ◇

  再摘要介绍一篇井种步先生的大作,载于一九七九年八月份台北《亚洲世纪杂志》:

  《柏杨和我》是梁上元编着的一本“书”,扉页题词:“谨将本书献给柏杨先生作为他六十岁生日的贺礼!”

  从以上引录这些“他的朋友”们祝寿文中,发现不少的“冤”字和“诬”字。尤其是孙观汉在美国出版的《柏杨和他的冤狱》一书。明明白白称它为“冤狱”。

  我们实在弄不明白,难道说柏杨坐牢真是冤枉吗?当他坐牢之时,报上不曾登有过新闻,及到出牢以后,报上才有了新闻。当然知道他坐牢的人不少,尤其是文艺新闻界的人,何以在国内无一人出头代他“鸣冤”?至好如他的朋友梁上元、罗祖光,以及女弟子陈丽真,甚至他的妻子倪明华。只有一个国外朋友孙观汉才出版《柏杨和他的冤狱》在国外发行呢?

  我们没有看过检察官的起诉书与柏杨的答辩书。惟从他口中自诉出的“判决书”上的两项罪名(在沈阳被俘及在台北写杂文为匪宣传),而判定他坐牢十二年,罪与罚相等。怎么可以称为“冤狱”呢?

  假若他“坐牢”真是冤枉,他“出牢”以后,还可以自己诉愿——伸冤。在自由、民主、法治的中华民国,绝对可以还他“清白”的。直到现在为止,柏杨并不曾自己诉愿而伸冤,证明他坐牢就不是“冤枉”了。

  亦可见孙观汉所谓“莫须有的牢”,与梁上元所谓“不白之冤”、罗祖光所谓“相信他的无辜”,都是感情用事之词,其他几位为他喊“冤”者,更是“无稽之谈”。

  ◇

  这一类的忠贞言论,不只是遍布国内,也蔓延海外。一位菲律宾侨领陈志专先生,就为文表态,载于一九七九年十月份台北《中国报导杂志》,他说:

  有关柏杨案件,早在十多年前,由警总军事法庭宣判定谳,期满出狱,照理说,应该改过自新、表示忏悔才对;但不作此图,反以东山再起的姿态,继续挺进。柏杨的支持者竟又旧事重提,仍犹喋喋不休,实有藐视法庭之尊严,居然无人予以驳斥,这就妙了!

  ◇

  在我们国家里,作家的言论一旦受到箝制,或政府决心兴起文字狱,很多知识分子,不是闭口自保,就是索性纵身投怀,希望分一点渣汁。就是在旁鼓掌称快,甚至认为暴君暴官下手太轻!中国人真是病了,文化人更是病得沉重。以鬼故事闻名的司马中原先生,当我被捕受刑之际,他奉命到美国宣传柏杨恶行,自称是我的朋友,一次会场上,在联合国服务的夏沛然先生站起来告诉他:“柏杨有你这样的朋友,他已不需要敌人了。”

  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夏先生,后来,我去纽约,才发现他夫人王渝女士,正是当年我入狱前一天,来家中访问我的台北市立一女中学生。当时她正编辑校刊,没想到翌日我就被逮捕,真庆幸她的访问稿还来不及发表,否则她一定受到牵连。

  以上是有形的毒箭,还有无形的毒箭,杀伤力也一样强。每次警备司令部治安会报上,一位在大学教哲学的冯沪祥先生,一定发言(他以一个清高的教授,竟参加警备司令部的会议,说明他绝对不同凡响),对《中国时报》竟让一个叛乱犯开辟专栏,继续为共匪宣传,挑拨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感情,简直义愤填膺、痛不欲生。余纪忠先生当然不会被他吓住,但总是把我叫到报社,嘱咐:“小心!小心!”

  就在这种随时都可能再蹈覆辙,文被腰斩、人被逮捕的威胁下,我又在高雄《台湾时报》写《皇后之死》与《帝王之死》。《台湾时报》特派员苏墱基先生,他像对待兄长一样待我,在一次宴会上,为了维护我而跟同桌的人争辩,拍案而起。我的视力在火烧岛长期的暗淡灯光下,日渐减退,墱基陪我去高雄,请吴基福先生诊治,吴先生是《台湾时报》董事长,也是最好的眼科医生,诊断我右眼患的是“黄斑部萎缩”,没有什么特效药。但却设午宴招待,要我写稿,使我有机会写下《之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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