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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自由(2)


  “请放心,郭大哥既然把这么重要的事交付给我,是他信得过我,我只有感激你,怎么会出卖你?”

  有一件事情是不堪设想的,万一这书稿被搜查出来,郭英一定家破人亡,徐瑛恐怕还会再加判十五年。他们的义行,使我深为感动。就在拿到这份书稿后,要想写一封回信给郭英,可是却找不到他的地址,只记得他家住台南县某乡某村,我一直希望能再接到他的信,结果,转眼十八年,没有他的消息。曾在《通鉴广场》上刊出寻找他的信件,没有任何回应。郭英嗜酒,我担心他已离开这个世界,果真如此,也希望郭英先生的子女,在读到这段回忆录时,把情形告诉我,给我一个回报的机会。

  除上述三部书外,我还有一本《柏杨诗抄》。诗抄并不是整本带出来,那样的内容,根本走不出政治监狱大门。我早就料到它的命运,因而分别抄在《辞海》和《领袖训词》之类书中字里行间,使它和正文相混,果然如愿带到狱外。可是,最后一刻却不能忍耐,竟交给三重市一家打字行打字,想先印出几份,送给朋友分享。想不到打字行拨来电话,告诉说警察已搜走所有原稿,现在正向老板问供,要我快去自首。

  我魂失魄散的赶到三重,台北县警察局安全室主任正一脸杀气的询问稿件来源。我正好赶上,替老板解围。当时人赃俱获的态势,可能把我带回板桥侦讯扣押,正在千钧一发,萧桃庵先生电话打来,那是我临来时求救的结果。这使得警察局在问完口供后,没有对我和店东采取任何行动。

  三年后,立法委员费希平先生特地为这件事向行政院提出质询,要求台北县警察局发回原稿。台北县警察局的回答是:“根本没有这回事!”

  那时候,我对复印还不太了解,未能事先复印一份,有些诗稿幸亏仍存字里行间,可以再抄一遍,但写在纸屑碎片上的一些诗,就永远失落,再也无法追寻,一直到《柏杨诗抄》出版时,只剩下五十二首。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国际上流行一则小幽默,说是一旦生擒活捉希特勒,应该如何处理?各国意见不同,英国人主张把他交付法庭审判,给他充份的辩论机会。美国人主张把他装在笼子里到处展览,出卖门票。中国人则叫他找两家殷实铺保,随传随到。这则幽默反映了各国的文化特质,对英国人的守法精神和美国人的商业挂帅,虽然我那时年纪还轻,仍能体会,可是对中国人把希特勒交保候传这种事,却完全不能理解,觉得国际上怎么会对中国有这种观察?我到了台湾,虽然年龄渐增,但是不理解的程度如故。一直等到入狱之后,才发现“交保候传”行为,在中国政治制度中,竟真的占有一个重要地位。它有一种意想不到的伤害力,是暴政中的隐形杀手。以政治犯做为例证,当他漫长的刑期届满以前,他必须找两个保人,保证他永远脱离叛乱组织,终身信奉三民主义。保证人还要承诺政治犯每月到住家所在的派出所报告行踪:“如有违背,愿受最严厉的制裁。”这种表面上看起来十分简单的保证书,实际上十分复杂。

  一个政治犯,从被捕的那一天开始,亲戚朋友早就惶恐逃散,政府又故意使他和社会隔绝,这个人就像被地狱吞没了一样,无影无踪,十年、二十年后,整个世界都有了改变。亲戚在哪里?朋友在哪里?同乡在哪里?同学在哪里?妻子在哪里?丈夫在哪里?儿女又在哪里?不知道求谁保证?又不知道把保证书寄给谁?有的靠着旧的记忆,勉强把信发出,不是石沉大海,就是被原封退回,上面邮局批着查无此人。事实上,监狱外的亲戚朋友,一个个像惊弓之鸟,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突然接到那样一份杀气腾腾的保证书,纵使一个霹雳打到他的脚前,也不过如此。他怎么敢保证一个判刑十年、二十年,从无音频的危险份子脱离叛乱组织、信仰三民主义?尤其是更不敢保证他每个月会到派出所报到。而且,保证人从此不能出国,如果出国,必须三个月前向警备司令部申请退保,如果没有退保,政治犯将重新被捕。一个政治犯如果没有保证人,他唯一的出路,就是送到隔壁——绿岛指挥部职训大队第六队管训,一直管训到老死。不是他犯了什么罪,而只是找不到保人。

  我在刑期届满前拿到保证书时,坐牢已近八年,看到保证书上那么严厉的条款,自己都觉得可怕。坐牢之前,知己满天下,现在我却不知道去请谁做保?第一个当然想到陈丽真,这个严重的后果,加到一个女孩子身上,我于心不忍,可是无可奈何。意料之中的,丽真肯为我做保,但再找不到第二个人。罗祖光马上就要出国,他不能做保。我开了一张单子寄给丽真,请她试探,也意料中的全被回绝。因判刑而死在监狱,我可以接受,因找不到保人而死在监狱,我死也不甘。到了最后,他们找到了当时当国大代表的于纫兰,于大姐一口承当,而且当警察前去对保,向她警告说:“你保的是一个叛乱犯,要月月报到,你可想清楚,不要后悔!”

  很多保人都在这种情况之下,仓慌退保。于大姐却回答他说:“这是我的事情,由我来担心,你只管对保就是了。”

  这份保证书虽然没有能够使我出狱(因为我立刻就被软禁),但丽真和于大姐所承担的却是千斤重担。

  于纫兰终生未嫁,她和弟弟于宗舜夫妇,同住在一起,性情温和,我们都称她大姐。但我出狱后不久,就和她发生了一件戏剧性的冲突,那一天,她请我到她家共进晚餐,谈起我的受刑和坐牢经过,她感到悲恸,安慰我说:“算了!算了!过去的都过去了。”

  我立刻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她表达的正是传统文化中,我最不能接受的一种思想。于大姐当然不会侮辱我,她只是想减少我的痛苦,但这两句话却说明了中国人沉沦酱缸,既不敢分辨是非,也不敢据理力争。传统文化中,既成事实就是真理,有权势欺凌别人的人有福了,妇女被奸杀,儿童被扔到枪尖上扎死,哭声遍野,只要帮凶喊一声:“算了,算了,过去的都过去了!”哭声就得停止,诉冤就得停止,追查凶手就得停止。胆敢不停止,就是别有居心,非善良之辈,应受到严厉谴责。于是,中国人遂被训练为永远向权势下跪的动物。像以色列那样,万里之外寻找集中营屠杀犹太人的凶手,送回国内审判,那种对理念的执着跟毅力,使人生出无限崇敬,在伟大的犹太人族群中,听不到受害人温柔敦厚的轻轻说:“算了!算了!过去的都过去了。”

  我把我的意见告诉于大姐,她想了一阵,承认“也有道理”,但她补充说:“你不算了又怎么办?”

  我认为“又怎么办”是一回事;“算了,算了!”又是一回事。这是暴君暴官畏惧报复,专门为培养奴才而提出的教育纲领,被害者这一方不能用来麻醉自己。

  我们越吵越烈,最后,我说:“大姐,如果有人伤害了你的家人,把刀一抛,拍拍巴掌说:事情已经过去了,算啦,算啦,你能真的算了吗?”

  “你乱比喻什么!”

  我跳起来,大声说:“我宁愿再次坐牢,也要你证明给我看!”

  于大姐叫她弟弟于宗舜把我拉住,忍不住失笑说:“你说的对,你真执拗得像条牛,连坐牢都不改,吃你的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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