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柏杨 > 柏杨回忆录 | 上页 下页
三十八、同埋一丘(1)


  台湾政治犯的制造经过,大致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侦讯期,普通都在调查局或在台湾警备司令部保安处,最为艰难。社会上受到普遍尊重又有充分自由的绅士,突然间被捕,推入四周都是铁栏杆的小房间里,被侮辱,被殴打,精神会霎时崩溃。货真价实的“叛徒”,反而比较轻松,因为只要决定招出什么,或不招出什么就够了。只有那些欲招却无供可招的人,苦难最多,因为他必须揣摩问官所引导的方向,假设当初预定你是参加民主同盟的话,如果你忽然参加了共产党,他们就无法接受,假定你的猜测始终不能符合他们给你的暗示,苦难就更大。有人在刑求下,悲愤的叫:“我是匪谍,我是匪谍,你们教我招什么,我就招什么!”

  这种绝望的哀求,只会更激起审问官的愤怒,因为你冒犯了他职业的尊严,审问官会抓住政治犯的头发,教他跪在算盘上:“我们从不教人招什么,你自己做了什么,就招什么。”

  不是每个政治犯都跪过算盘,也不是每个政治犯都摇过电话(把电话线的电流通到手指上,然后摇动把手,电流会使一个人浑身发抖,屎尿齐出),但是,最后都会照着特务们的预期,招出答案。只要你第一件事自诬,就一泻千里,每件事都会自诬,直到法律把你完全严密的绑住。如果只看笔录,只看口供,每句话都是囚犯说的,事实上,每句话都是特务说的,真是:

  他白即自白,一一服上刑。

  这段时间大约四个月(法律规定侦讯期间不能超过四个月,特务非常守法,四个月内足可以完工,即令超过四个月,也会捏造没有超过四个月),这是最苦的阶段,很多人就在这个时候被逼死或逼疯。一九六八年国立政治大学学生代联会主席许席图,在学校组织了一个学生社团——统一社,结果被捕,不到三个月,神智完全错乱。我在警备司令部看守所囚禁时,每天都听到他从一个单独囚禁的幽暗房间里,发出凄厉的哀号: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四个单音节的字不断重复,从他那僵硬的、带着哭声的嘴中喊出,二十四小时,从不停止。监狱官在那寒冷的冬天,把他剥光,教他手淫。一间仅可容身的单独禁闭室,堆满了屎尿,他就在屎尿堆中,一声声呼唤: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我要出去!”

  每一声都像鞭子一样,把人的心抽碎,每遇有大官前来视察,监狱官就把许席图捆绑起来,用布条塞住嘴巴。军法处一度决定准许他保外就医,可是许席图出身贫寒,父母双亡,只剩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姐姐省吃俭用,供弟弟读上大学,她拒绝把弟弟领回,在法庭上哭诉说:“我弟弟进来的时候,是一个好好的大学生,现在成了这个样子,我怎么养他?而且养好后又要再交给你们,还能再受得了吗?万一养病期间,他逃掉或失踪了,这么严重的罪名,我怎么承担得起!”

  我不久被调做外役,再不知道他的下落。转眼二十年,九〇年代初期,白色恐怖已成为过去,《中国时报》忽然有一条消息,报导说花莲玉里疯人院,有一位来路不明的病患许席图,希望能查出他的来历。许席图这三个字的同名度很低,我打电话给报馆,说明原委,愿挺身作证。我心中十分感慨,就在许席图稍前,外交部长钱复在国立台湾大学读书,也是学生代联会主席,人生际遇,如此悬殊。

  第二阶段是军法审判,除非像许席图那样,侦讯期间被苦刑逼疯,否则,大多数政治犯的移送书,就等于军事检察官的起诉书,而军事检察官的起诉书,也等于军事法庭的判决书。好像黑社会的洗钱一样,军事法庭只是把屈打成招的黑箱作业,使它合法而已,军法官假定判决某一个政治犯无罪,他的下场就是自己成了下一个政治犯。至于公设辩护人更是可怜角色,唯一的功能就是替政治犯认罪,祈求庭上法外施恩。大多数政治犯都知道官司的结果是什么,所以比起在调查局或保安处,心情要平静得多。只有一种人是惊恐的,那就是被判决死刑的囚犯,立刻被戴上脚镣,准备随时枪决。

  看守所执行枪决的时间,总在凌晨五时左右,天色初呈朦胧,囚门卡啦一声,门锁打开,传唤的声音早已经惊醒了从地铺上坐起来的死囚。

  “某人,开庭!”

  大家当然知道怎么回事,然后,再听到脚镣的声音,一步一步,走向大门。有时候,一次执行六、七个人,脚镣声更像钢锯一样,锯碎囚犯们滴血的心头。有时候,有人高喊:“毛主席万岁!”

  有时候,也有人高喊:“蒋总统万岁!”

  往事如烟,忠贞与叛徒同样伏尸墙下,同样埋葬一个乱岗荒丘,现在全都化成尘土,无一点踪迹可寻,苍苍者天,曷其罔极。

  一位年纪最轻的政治犯庄信男先生,他是马来血缘的原住民,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很知道上进,也喜欢读书。我们之所以成为好友,因为他在军法处看守所时,有一场传奇的演出,几乎丧生。原来,另一位政治犯林美海先生,在台湾糖业公司人事室当股长,思念留在大陆上的母亲,托他女儿的一位南非同学,带美金五百元给他的母亲。南非同学把钱带到了,而且和他母亲拍了一张合照,加上收据,从南非寄给林美海,以慰游子的孝思。这封信落在特务之手,通匪资匪,证据确凿,被判死刑。

  事情就在这时候发生,庄信男和林美海铺位相邻,那天晚上,不知道什么原因,庄信男跟林美海互相调换铺位,监狱官和看守都不知道。第二天拂晓,押房门突然打开,两个班长冲进来,扑向庄信男,用一块毛巾把他的口塞住,然后双手反绑,一直带到法庭。桌上摆了一盘肉、一碗酒,和两个馒头,庄信男嘴被塞住,有口难言。最后,军法官叫他在一张纸上签字,对有些不识字的难友,按手印就可以了,庄信男幸而受过教育,他写下自己的名字,书记官才发现不对劲,报告军法官说:“他不是林美海!”庄信男这才被送回押房,法警另把林美海绑赴刑场枪决。

  这是大时代的一个小插曲,大官场里的一件小丑闻。写到这里,充满了当一个中国人的悲情。

  使人最伤感的一件事是,一件牵涉到八个人的“苏北匪谍”案中,有三个政治犯被判死刑,五个政治犯被判十二年。死刑政治犯正在上诉,而十二年徒刑政治犯,依照法律规定,超过十天后,刑罚即行确定,任何情形下都不能再提起上诉。两个月后,五个人都以“受刑人”的身份调作外役,在洗衣工厂工作。又过了半年,远在美国的一声枪响,改变了五个人的命运。台独份子郑自才先生向访问美国的当时国防部长蒋经国开枪,一击不中,郑自才逃亡。蒋经国回到台北,当外国记者向他询问这场虚惊时,他微笑说,他已经忘记了。当然,他并没有,而是把对台独的愤怒,发泄在红帽子上,下令八个人全部枪决。那天凌晨,一个恐怕是政治犯中身材最高的苏北老乡,正蹲厕所,班长扑上去,把他双臂反铐,拖出押房,裤子都来不及提上来,沿途全是屎尿。为了防止他们呼号和诟骂,嘴巴都用布条塞住。后来,才知道军法处大费周章,先代那原来被判十二年徒刑的五个人,暗中提出非常上诉,然后再由国防部军法局(那时候局长就是后来被擢升为副总统的李元簇先生)发还再审,再审的目的是改判死刑。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