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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而林枳,只是用力在她的作业本上画了一个弯曲弧度很大的双曲线,又用绘图橡皮把它狠狠擦去,擦得整张桌子都微微震动。

  其实我心里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林枳要把我的电话告诉周楚暮呢?也许,她是怕自己关机,停机,怕他找不到她会着急吧。这么想来,我又觉得林枳心底一直当我是最亲密的朋友,我心里的那些疙瘩,不该存在,不是的吗?

  哦,如果真是这样,林枳,对不起。

  Part1 田丁丁(5)

  接下来的一周,或许是为了与那个没来由的预感抗衡,我竭尽全力对林枳好。

  每天上午出操回来,林枳都会发现自己的水杯里已经被灌满了水;我每天早起半小时,排长队买学校最好吃的早点——煎饼,买两份的。把她那份放在保温饭盒里直到她来教室再打开。

  我甚至每天早起半个小时为她打好热开水,挤好牙膏。

  这样做的时候我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是甘愿的。因为,林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只知道,那些她受到的伤痛,无论她有多么希望不被打扰,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扛着,我都不会让她觉得自己孤孤单单单独一个。

  那天早上,当我拿着两份早点兴冲冲地往教室冲的时候,庄悄悄跑步过来跟我打招呼。

  “她给你发工资吗?”庄悄悄看着我手上的两份早点,没好气地嘀咕。

  “你管不着!”我白她一眼。

  “跟班一个!没出息!你把人家当朋友,人家把你当傻蛋!”她不甘示弱地回敬我。

  我气得要命,停下脚步想跟她继续理论,一个声音响起来:“你嫉妒我有田丁丁做好朋友吗?”

  是林枳,她接过我手中的煎饼,一搂我的肩膀,说:“丁丁,我们走!”

  我们就这样在众多赶去上早自习的人的目光中,亲热地手拉手奔跑向自己的教室。

  我的心里豪情万丈——是的,我们是朋友。谁也不能欺负林枳,谁也不能欺负我。因为我们的彼此一定会替彼此做主。

  噢,只是恋爱让林枳不快乐。虽然她不说,我都看在眼里。

  如果真正的爱情是这样,那么,我还是喜欢保持心里对林庚的那份不为他知的感情,要安全很多吧。

  日子终于到周五,还是月假,我收拾一周的脏衣服准备回家洗,为了省钱,我没打车,而是走了半个小时去一个公车站,那里有趟49路公车可以直达我家所在的小区。

  当我拎着一只硕大的塑料袋,背着炸药包一样沉重的书包,一步一挨地走到公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居然看见了一个我绝对没想到会在白天看见的人!

  周楚暮!他穿一件Nike的新款T恤和一条千疮百孔的牛仔裤,像个富家公子又像个乞丐似的荡来荡去。我不能不承认,白天的他有一点让人失望,看上去他只不过是一个长得非常帅的混混,和气质高贵的林枳相比,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可是,更更让我崩溃的是,他的身边,有一个女孩,他亲昵地揽着她的腰——这个女孩,长着一张俗气得不行的脸——虽然我承认,她也有那么一点漂亮,但她绝对不及林枳,真的一点都不及。

  我不知道,我下一步是应该和他打招呼,还是假装没有看见。或许,我最应该做的是替林枳质问他一句:周大帅,你搂的这位是谁?

  然而只是一瞬,他也看见了我,我不敢相信,他居然大大方方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嗨,丁丁!”

  我哪步也没实现的了,而是愣在那里没作声。

  他还是笑,松开那个女孩的腰,又在她屁股上用力地拍了一掌,那女孩对这下流的动作没有表示任何抵触,而是懒洋洋地哼了一声,再一扭一扭地走开了。

  “那是我妹,”他说,“丁丁,近来如何?”

  “你妹?”我终于忍不住的脱口而出,“那林枳也是你妹?”

  “林林?”他大声笑,“如果你愿意这么说……也是。”

  我发誓,那一刻,如果不是手里提着满满的两袋脏衣服,我一定会跳起来打爆他的头!

  “我会告诉她的。”我咬牙切齿地说。

  “你现在就可以打电话给她,”周楚暮满不在乎地掏出手机说,“来来来,要不要我拨通电话给你讲?”

  “你!”我气得想骂脏话,却只说出这么一个字。

  周楚暮忽然迈近一步,用研究性的目光看着我,我和他之间,就像第一次在酒吧里一样离得那么近。我紧张地往后一仰,可鼻子里瞬间灌满了他身上的香水味,那是一种让人想起黑夜里的星星的味道,我似乎有些转移注意力,他的声音也忽然变得有一点异样。

  “丁丁,你知道吗?”他压低嗓门说,“我以前,从没见过一个女孩,眼睛像你一样漂亮。”

  真,真的吗?他一脸严肃不像开玩笑的样子,我紧张地眨了眨眼睛,告诉自己要稳住。他却迅速地退后一步:“丁丁同学,千万不要误会,我赞扬你的美丽,完全是情不自禁,我没有任何追求你的意思!”

  “你无聊!无耻!”我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地指责。

  “我的无聊和无耻绝对超出你的想象。”他笑着,猛地把脸贴近我的脸,“丁丁,你想不想试试呢?”

  鬼才想!我赶紧偏头躲开他,他的脸却更快地凑过来,我脚下一软,唇边已经被什么轻轻一点,那一霎我脑子忽然空白,然后,就看见周楚暮站在半米外,双手抱在胸前,笑眯眯地打量着我。

  我!的!天!

  老天作证,这辈子,我从来没吻过一个男孩,却无数次地设想过我的初吻,它最好在我减肥十五斤之后才发生,它最好发生在一个黄昏,我想象着一个中年男人,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茶叶香……可是现在,它就这样轻易地被一个小流氓猝不及防地抢走了!

  我愤怒地揉着嘴唇,眼泪已经在眼睛里发烫,周楚暮还在不知死活地看着我,我真想跟他同归于尽!

  挽救了他和我生命的是一辆49路公共汽车,那辆车像一只疲倦的树獭一样缓缓挪过来,上面一如往常地塞满了买菜回家的大爷大妈,提醒此刻,如果在公车站我跟一个小流氓继续纠缠不清下去,该是多么地狼狈与不堪。

  我跳上那辆车,仓皇逃跑了。

  回到家里,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洗脸。

  打了一盆微烫的水,用我洗得干干净净的Micky毛巾,蘸了我新买的不算昂贵的洁面乳,一遍遍地擦过自己的脸。

  尤其是,左边,偏上,一点点的,嘴唇。

  但我知道,永远也洗不干净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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