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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骂她赶走小嫣。”她呵呵地笑,“我只好带你来这里。”

  “这是哪里?”我问她。

  “我的家。”

  “我们可有……?”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啐我:“七老八十了,还搞得像小孩子一样深情。”我趁势拥抱她,她的身子很软,我将头埋在她胸前说:“为了于嫣儿,赴汤蹈火。”

  我可以感觉到她的颤栗。

  我以为我会赢。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输得彻底。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于嫣儿,她送我到家门口,摇开车窗在阳光下跟我挥手,我以为我们会有美好的将来,我没想到她第二天就去了美国。

  美国。

  她留下两样礼物,一样是给朱朱的,还是钻戒。不过比上次给她的还要漂亮许多,盒子里有张小卡,上面写着:给朱朱和罗明的结婚礼物。

  还有一样是她的书稿,图文并茂。书的名字叫《错了又错》。她写道:罗明,相信这会是本畅销书。记得给作者署名叫“玫瑰”。

  我熬夜读完她的小说,应该是于小嫣的自传,于小嫣不输于任何的作家。

  朱朱又回到我身边。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聪明的女子就是这样,可以将不快乐的事很快地抛于脑后不去想它。躺在我怀里读《错了又错》的时候,她说:“罗明,结尾处这个角色怎么看怎么象你?”

  我苦涩地笑。

  我终于事业有成,只是那个叫于嫣儿的女子,与我永远地错过。

  §5月 我爱林米米

  林米米是我们公司新招的文员。

  那天,在一大群叽叽喳喳粉红艳绿前来应征的女郎中,我差不多是一眼就相中了她。她穿白色的体恤,牛仔裤,一双看上去很舒适的鞋,很安静地站在窗边。

  我问她:“为什么想来做这个工作?”

  她笑了笑:“我打字太快,不做这个工作都对不起自己。”

  旁边的评委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是,”我说,“文员可不仅仅是打字而已。”

  “当然。我会努力认真地工作。”她回答我。

  是个机智的不张扬的女孩,我打算留用她。

  可是林米米上班的第二天人事部的老周就气急败坏地敲开我的门,把林米米的资料往我面前一放说:“唐总,你们怎么招一个硕士做文员?总公司老板过问这件事情了!”

  什么?林米米是硕士?

  我赶紧拿过她的资料一看,我的乖乖,复旦大学中文系,如假包换的女硕士。可是我明明记得,她来应征的时候,不过是一张普普通通的本科文凭。

  我把她叫进办公室。

  她沉默了一下说:“如果因为这个要辞退我,我可以走。”

  “说说为什么?”

  “我这人没上进心,只想做做没有挑战和不用太动脑子的工作。”她答我,可我认为她并没有完全地说真话。

  但是我也没有道理辞退林米米。她的工作做得可圈可点。打字的确飞快,不用看键盘甚至不用看屏幕,一页纸唿啦啦就打到底了。

  秘书雅琪开心得眉飞色舞,说我们总算是招来了一个有用的人。我没敢告诉她林米米是硕士,不然她怕是从此不敢对她指手划脚。

  林米米不喜欢热闹。中午的时候,大家都到食堂里吃饭。只有她一个人带了便当在开水房里吃。便当在微波炉里热得香气四溢,我问她:“吃的是什么呢?”

  她给我看,排得很整齐的红烧小排,清炒藕,香干还有一些水果片,挺会吃的。

  “我吃不惯食堂。”她说,“宁愿自己辛苦。”又问我:“你不吃?”

  “胃不舒服。”我说,“今天就喝咖啡了。”

  “胃不舒服喝白开水。另外要少吃多餐。”

  我跟她说谢谢。她笑:“别认为我是拍马屁就行。”

  她的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纯黑色的。看上去干净而又清爽。我笑一下走开,和下属,特别是女下属,我一向没有太多的话。

  晚上有应酬,忍着胃的不舒服和客户聊天喝酒。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老妈黑着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

  “这么晚还在?”我问她。

  老妈并不和我住在一起,她只是每周来两三次,替我打扫房间顺带做点吃的放在冰箱里。

  “你什么时候才可以带个女人回家?”老妈站起来,走到日历面前指指戳戳地喊:“再过两天你就三十四岁了,难道真想做一辈子单身汉?别人像我的这样的年纪,早就抱孙子抱孙女了,你还要不要我过点舒心的日子?”

  “好了,老妈。”我适时地打断她,“走吧,我送你回家。”

  “你那破车,”她扬头,“我宁愿打的。”

  我的车是宝马,我老妈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来气,钱都用来买车养车了,铁定了是不想娶媳妇不是?她啰啰嗦嗦地上了我的车,又啰啰嗦嗦地下了我的车。给她数落这么久,我睡意全无,于是在回程的路上将车驶到一间酒吧,这是一所相当安静的酒吧,几乎没有一个人大声说话,心情郁闷的时候,我喜欢来这里。

  我刚在吧台坐下就看到了林米米,没法不看到,因为她就坐在我的旁边,化了淡妆,穿着很讲究看上去也很性感,和在单位大不相同。认出的那一刻我们都有些许的尴尬。还是她先开的口:“胃疼还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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