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阁网 > 酒小七 > 皇后是这样炼成的 | 上页 下页 |
| 一六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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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红了脸,连忙从他身上起来。她身上还裹着披风,站在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纪简从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看着她俏红的脸,他竟然想,她若真的非礼他,他大概也会笑纳。没有男人讨厌漂亮女人,断袖除外。 众人早上吃了些干粮,歇了一下便继续赶路,傍晚时分到了大同。明珠从前没骑过马,这次被颠簸得屁股碎成八瓣儿,下来的时候两腿直哆嗦。纪简从给了她一块银子,便和她分道扬镳了,离开的时候把披风送给了她。明珠身上穿着囚服,若是就这样出现在大同城,少不得会招来捕快。 明珠找了个成衣铺买了身粗布衣裳,又找了个干净的小客栈落脚。洗了个澡之后,她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点了一碗面,一边吃一边听邻桌的几个客商闲谈。大齐朝言路开放,平民们八卦皇室生活已是家常便饭,并不会招来祸事。 明珠也因此知道了那个王爷纪简从是何方神圣。 纪简从原是今上的次子,太子的异母弟。当今皇后无出,太子和纪简从都是妃子所生的皇子。 由于前景王——也就是皇帝的亲哥哥,膝下无子,纪简从八九岁时便被过继给前景王。之后那位王爷薨逝,纪简从继承了王位,也就是现在的景王。 景王爷虽只二十出头,却有一身的好武艺,且深谙兵法,用兵如神。他和在东海抗击倭寇的叶之谨叶大将军一同并称当世,是武将们的楷模。 景王掌管着京城西方和北方的两个重要门户——宣府和大同的防卫,这两城但凡破一,蒙古骑兵便可长驱直入,直接兵临京城。因此景王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大。他之前在宣府,因入秋之后回京面圣,再之后又很快离开京城,这次来到大同,恰好在路上遇到了明珠。 明珠把这景王的故事听了个饱,等他们讲两年前黎阳公主大婚时的盛大场面时,她便匆匆结了账,上楼休息了。 明珠很快在大同寻了个营生——在边境集市上倒卖些东西。她什么东西都倒,主要是捡漏儿。她手脚勤快,脑子灵光,嘴巴也甜,于是也能混些饭吃。纪简从手下的士兵经常在边市上巡视,一来维护治安,二来也要防止蒙古骑兵的突然袭击抢劫财物。有时候纪简从也会亲自来。他不止一次地看到人群中的明珠,她守着个摊子,浑不在意地挤在一堆男人中间,吆吆喝喝,声音娇媚婉转,长得又标致,生意自然不会差。 当然了,漂亮女人也有漂亮女人的烦恼,比如眼前,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凑在她摊子前,挑挑这个拣拣那个,却偏偏不买,不停地嬉笑着和她说话。那些男人眼中猥琐的光芒,是个男人都能看懂。 纪简从勒了缰绳,远远地看着,并不上前帮忙。 明珠知几个人不地道,便不理会他们。 哪知那些男人见这小娘子性子软好欺负,竟动起手脚来,一个男人伸手要来摸她的脸。明珠偏头躲开,突然笑了笑。 男人们以为小娘子开了窍,笑得更加放肆。 明珠很快弯下腰,从架子下面抽出一把近两尺长的大砍刀来。刀背厚重,薄而锋利的刀刃被太阳一照,闪着白煞煞的光芒。这砍刀又大又重,与她体型不太般配,她双手举着,目光凶狠。 娇滴滴的小娘子举着一把大砍刀……这画面实在太刺激。男人们吓得后退几步,说了几句好话,明珠显然不打算听,举着大砍刀绕出摊子。那几个地痞流氓怕得很,撒腿就跑,明珠摊子也不要了,追了上来,边追边骂。 流氓们看到纪简从,连忙向他奔来:“王爷!王爷救命!” 纪简从跳下马来,扶着马闷笑不止。流氓们跑了过来,躲在他身后。明珠跑了一头汗,手腕酸痛,只好放下胳膊,改为提着砍刀。她走过来,看到纪简从,委屈道:“王爷,求您给我做主!” 纪简从笑够了,直起腰说道:“你先把武器放下吧,当心伤了自己。” 明珠听了他的话,当啷一声把大砍刀扔在地上,不依不饶道:“王爷,他们调戏良家妇女,应该全部抓进大牢里去。” 流氓们赶紧向纪简从跪下求饶。 纪简从临时当了调解人,把几个流氓身上的钱都搜刮出来,给了明珠。明珠终于满意,表示不再追究。纪简从又教训了那几个流氓几句,便放他们离开了。 明珠数完了钱,收好,跟纪简从道了谢。 纪简从说道:“你很有趣。” 这算是夸奖吧?明珠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道:“王爷,我有东西要给你。” 纪简从倒是很好奇她有什么东西。 明珠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小瓷瓶来。她拔下盖子,双手把小瓷瓶捧到纪简从面前:“王爷,您闻闻?” 纪简从凑近一些闻了闻,嗯,香气很独特。 明珠盖好盖子,说道:“这是一个西域人发明的,他管这个叫香水。洒一些在衣服上,一整天都是香的。我只买了几瓶,王爷您若是不嫌弃,便笑纳了吧。” 纪简从也不和她推辞,接过小瓶子收入怀中:“如此,多谢。” 他回了自己的住处,又把那香水拿出来闻了闻,觉得不错,便在房间里洒了一些,顿时满室飘着淡淡的香气。 当夜,纪简从躺在床上,闻着那迷人的香气,身体便有些蠢蠢欲动,体内像是有个怪兽在挣扎。到现在他终于发现,原来那香水竟然有催情作用。纪简从很无奈,他发现自己太轻信她了,这次只是催情,万一有毒呢?这真的不像他。 不过……她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呢? 纪简从竟然猜不透。 明珠在边市一战成名,再也没人敢欺负她。她的生意做得风平浪静,财富像水一样慢慢积累起来,终于,春天的时候,她攒够了开一家小店的钱。 开什么店铺呢? 明珠想了想,她会酿酒,不如就开一家酒馆吧。春天到了,城外的果树开花了。明珠采了许多杏花,酿了杏花酒,开坛时香气飘了一条街,许多人闻着香味儿就过来了,小酒馆的桌子坐不下,来晚的人只好打了酒回家喝。纪简从慕名前来品尝杏花酒,发现这酒馆的小老板正是明珠。 他觉得这女人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明珠给纪简从打了上好的杏花酒,还给他搭配了几个小菜。她雇了两个伙计,这会儿便不怎么忙了,于是亲自过来招待纪简从。 外头春光明媚,俊朗男子坐在桌前自斟自酌,显得有些寂寞。明珠是个自来熟,又因为纪简从救过她,也帮过她,所以她面对纪简从时总是觉得分外亲切。于是她坐在纪简从面前,陪着他喝酒聊天。她给他讲她家乡的风物趣事,讲起来绘声绘色,纪简从一边喝着酒,一边安静地倾听。他酒量本不大,喝了几两之后,酒气上涌,渐渐迷离了双眸。 明珠突然停了下来。 纪简从还在扶着杯子,笑吟吟地看着她。阳光穿过窗子,洒在他的脸上,他像是一块沐浴在暖光中的美玉。他因喝得多了,脸上泛着醉意,眼睛微微眯着,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挑,十分勾魂摄魄。明珠看得有些痴了。 “怎么不讲了?”纪简从问道,浸了酒的嗓音使人着迷。 “我……我……”明珠有些结巴,心跳飞速加快,“我再给你取些菜来。”她说着,快步走了出去。 明珠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像突然之间开窍了一般,她脑子乱糟糟的,不敢再陪纪简从喝酒。 当晚,她躺在床上,回想着白天的纪简从,那样一个风华无双的人,只需要微微牵动一下嘴角,都能把她的魂勾了去。一想到他,她的心脏就忽高忽低地乱蹦,她摸着胸口,脸颊发烫。 她又不是少不更事,这种感觉,应该就是喜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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