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霍桑探案集 > 轮痕与血迹 | 上页 下页
一四


  他很得意地说:“包朗,我的推想已有一部分证实了!今天晚上,你必须助我一臂,以便搜集另一种重要的证据。若能如此,我的推想使可以全部成立,这案子也马上就可以结束了!

  我曾说霍桑的精神非常兴奋;但因着这最后一句话,我的精神竟也传染似地同样兴奋起来。可是我的无数的问句还没有出口,霍桑忽又发了几句扫兴的话。

  他道:“包朗,我请求你耐性些地,不要强迫着我解释。你要问我经过的工作,我可以约略报告你听。我到过警署中,果然瞧见那犬尸上有两个枪洞:一枪在头部,一枪果真在左后腿上。我又见过那吕志一。他此刻已移解到法院里去了。他既然因着嫌疑逮捕,若不经过法院的侦查,势不能随便释放。后来我又到发现犬尸所在的地点去察勘过一次。那水沟已大半干涸了,就在轨道的下面。轨道旁边本有一条四五尺阔的泥径。那犬分明是从泥径上滚下去的,因为径旁还染着血迹。我又在泥径上发现了好几处自行车的轮痕,同样是圆粒形邓禄普牌子的。别的话暂且缓谈……那不是晚膳的钟声吗?我们吃过夜饭,还须干一种繁重的工作呢。”

  晚饭过后,又耽搁了一个多钟头,霍桑忽向翁校长借了两身校役的旧衣服,另外又借了两根六六尺长的竹竿,却并不说明有什么作用。我起初本也不知道他的用意,后来见他从皮包中取出了那个系绳的铁钩,方才猜想到我们工作的性质。

  这晚上本是上弦,天空中有着半现形的月儿,不过薄薄地给盖了一重浮云,月光并不耀亮。这一点很适合霍桑的希望。因为我们离校以后,霍桑仍从那条镇后的碎石小径上行进,分明要避去人家的注意。我们的行进方向,本向着那宅野云寄庐,但据我料想,我们不像是到曹家去的。因为我们既已变了装束,霍桑所携带的铁钩,又本是向河中捞摸东西用的,可见我们此行,决不是去拜访谁何。我记得他在“难死难弟”一案中,曾经利用过这铁约,所以我明知这一次也必有同样的工作。我们到了那碎石路的将近东首的终点,霍桑果真转身向北,向着那条小河进行。我暗忖霍桑先前曾说过,他在河边发现过一个浅洼,曾有犬尸被抛沉的假定。后来他又觉得凶手没有沉犬的渔由,政假定也没有成立的可能,故而终于把打捞工作放弃了。但现在犬产既已有了着落,他怎么反而旧事重提呢?

  我禁不住低声问道:“你希望捞取些什么?”

  霍桑附着我的耳朵说道:“小心些,不要多说。我们的行动不能给任何人瞧见;尤其须禁防这野云寄庐中的人们。”他略停一倍。“我们捞取的目的物,如果此行不虚,我也决不能瞒过你。”

  我们悄悄地走到河边。霍桑摸出怀中电筒来向岸滩上瞻察。一会,我见那电筒的光停止在一处。我蹲着身子一瞧,便发现那个浅洼!这洼口是一种不整齐的长方形,长度约有十寸光景;估量那块给掘起的石头分量一定不小。

  霍桑把他手中的竹竿分一根给我,低声说:“你试向河底中探一下子,有没有柔软的东西。”

  二我明明知道这河滩上既有这浅洼的遗浪,很像有什么人利用了石块,抛沉过什么东西。不过这抛沉的东西,霍桑只用“柔软”的字样形容,至今还不肯说明,未免使人牙痒痒的。我既不便究问,只素依了他的话,取了竹竿向河中刺探。

  那河面虽不很阔,日间也有船只往来,河心的最深处,约有四五尺深。我和霍桑二人分了两个地点,向河底刺探。我想到这石块的遗迹,假使果真如我nJ所料,并不是偶然移动,却当真是被人利用着压沉什么东西的,那末,这东西的抛况之处,和这浅洼的距离一定不会很远。

  不一会,我不禁惊呼道:“唉,霍桑,在这里了!”

  一霍桑急忙奔到我的面前,又探头向岸上瞧了一瞧,向我作抱怨声道:“你怎么这样粗心?万一惊动了屋子里的人们,那未免全功尽弃哩!”

  他说着,也把他自己的竹竿依着我所指示的方向轻轻地刺探。

  他又低声向我道:“正是,这东西很像——”

  我接口道:“很像一个铺盖。莫非是一个尸体——?”

  霍桑并不答话,却把竹竿放在河滩,取出那根连经的铁钩,开始向河中丢掷。他的丢掷的手术也曾加以练习,虽然久不经用,却仍非常娴熟。他丢过第三次后,那钩子便钩住了河底上的某种东西。

  他又低声说:“包朗,你先拉着这根绳子,助我一臂。”

  于是我和他合力拉着绳子,把河底中的东西渐渐儿拢近岸来。一转瞬间,霍桑已俯着身子,伸手入水,将一个湿淋淋的包裹拉出了水面。他把电筒在那捞起来的东西上照了一照,便禁不住发出一种惊喜的低呼。

  “包朗,王根香的调查和报告都不错!我的推想已经证实了!现在我就说这案子已经破获,你也不能说我太夸张哩!”

  霍桑的声浪低沉而颤动,眼睛也像灼灼地有火。他这时候的态度,真像一个抱发财迷梦的穷汉,一旦发现了宝藏,自然情不自禁地欢喜起来。我还是莫名其妙。我不知道这个湿包究竟有什么神秘魔力,他竟认做是破案的要证。

  我低声问道:“这包裹是什么东西?”

  “你自己瞧啊!”他已将那湿包拖上了岸。

  我仔细一瞧,那是几件衣服给绳子捆扎在一起,系连着一块足有三十多斤重的大石,和一支三尺多长的双管猎枪。那衣服是一种黄色帆布做的军装。我才领悟霍桑即刻所说的话,这衣服一定就是王根香所说的那个骑自行车凶手的学生装了。

  霍桑又低声道:“这一支枪和一身衣服——我想里面还有帽子皮鞋——都是案中的要证。包朗,你别问,姑且把这个包带回校中去。我还要往镇上去走一遭,和那探目警官们接洽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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