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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之后,他成为夏洛茨维尔县高中的副校长,他的妻子主动要求,要在他的学校当一名教法语的老师,因为他们的孩子又不在身边。当时法语已经是学校的必修课,布拉迪太太不仅能够说一口地道的法语,而且她也长得漂亮迷人。为此,她的班级很快就招来了许多学生。

  一九六五年秋季来了一名新生,他叫贾森·蒙克,这个年轻人很害羞,他的金发很浓密而且很蓬乱,他的笑容很迷人。她不得不承认,到这里一年以来,她从来没有听到过一个外国人像这名新生一样,能讲这么好的法语。天才是天生的,而不是继承的。天才就在这里,他不仅精通语法和句法,而且发音能够模仿得唯妙唯肖。

  在他上高中的最后一年,他经常去她家,他们经常在一起阅读马尔罗、普罗斯特、基德和塞特勒的一些作品,其中有些作品充满了性爱的内容。但是,他们彼此最喜爱的还是那些过去的罗曼蒂克诗人:蓝波、马拉梅、韦莱纳、维尼等等。这种状况,尽管不是蓄意筹划的,但它确确实实地发生了,也许应该归罪于那些罗曼蒂克诗人。虽然他们之间年龄上存在着差距,他俩却谁也不在乎,以至于在他们二人中间发生了一场短暂的风流韵事。

  贾森·蒙克十八岁时就做了两件他那个年龄的维吉尼亚人所不能做到的事情:其一,他能极其熟练地讲法语;其二,他会疯狂地做爱。十八岁以后,他参军了。

  一九六八年,越南战争正在全面展开,许多年轻的美国人都设法避免到那里服兵役,那些自愿签署服役三年合同的人非常受欢迎。蒙克进行了基本训练并填写了简历。在“外语”一栏中他非常乐观地填写了“法语”。军营里的副官在办公室里召见了他。

  “你真的会讲法语吗?”那个军官问他。蒙克作了解释。这个副官接通了夏洛茨维尔高中的电话并与学校的秘书通了话。秘书与布拉迪太太取得了连系,然后她回了电话。这一切花了一天的时间。蒙克在这里又一次被召见,这一次召见时有一名陆军情报机关的少校在场。

  除了讲越语外,越南这个前法属殖民地国家里大多数上年纪的人都会讲法语。蒙克被用飞机运到了西贡。他一共去了两次,中间有一段时间仍然待在美国。

  待在美国期间,有一天,他的指挥官命令他到他的办公室报到。那里有两个文官在场。一会儿,上校指挥官离开了。

  “中士,请坐。”那两个人当中有一个年纪较长的中年人,他和蔼地对他说。然后他开始玩一个用欧洲石楠根制成的烟斗。另一个较严肃的人突然讲起了流利的法语。蒙克对答如流。这样交流了十分钟后,那个讲法语的人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转身对他的同事说:“凯里,他的法语的确不错,真他妈的流利。”

  这时,另一个人问他:“你认为越南怎么样?”这个人约四十岁,额头上有皱纹,面带笑容。那是在一九七一年!

  “先生,现在的越南就好像是孩子们用纸牌搭成的房子。”蒙克答道,“它正在倒塌。最多有两年的时间,我们就不得不撤出那里。”

  凯里似乎同意他的说法。他点了好几次头。

  “你说的对,但不要向外人说。你现在打算干什么?”

  “我还没拿定主意。”

  “唔,我不能替你拿主意。但是,你确实是个天才。我都没有你那份才能。那个人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不像你我一样是美国人,他是在法国长大的,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年。如果他说你的法语不错,我认为足够了。那么为什么不继续深造呢?”

  “您的意思是说读大学?”

  “是的,按美国军人议案的规定,政府将承担你的大部分学费。山姆大叔认为你应该得到它的资助。利用你的优势去努力吧。”

  在他从军的那些年里,蒙克已将他的大部分积蓄寄给了他的母亲,以便帮助抚养家中其它孩子。

  “即使有美国军人议案,你也需要付一千美元的现金。”他说。凯里耸了耸肩。“我想,一千美元是可以筹集的。只要你愿意学习俄语专业就行。”那个人说。

  “如果我愿意呢?”

  “如果你愿意,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工作的单位可能会为你做些事情。”

  “先生,那将需要四年的时间啊。”

  “哦,我们单位的工作人员很有耐心。”

  “先生,您是怎么知道我的事情的?”

  “在越南的时候,我们凤凰计划的一些人就发现了你和你的业绩。你在志愿军里干得不错,他们喜欢你这样的人。”

  “先生,是兰利,对吗?你们是中央情报局(CIA)的人。”

  “哦,没那么重要。只是一个小人物。”

  实际上,凯里·乔丹并不是个小人物。他将继续被提拔为CIA作战部的副局长,也就是说是负责整个武装间谍的头目。

  蒙克接受了这个建议,他在维吉尼亚大学注册了,又可以回到夏洛茨维尔读书了。他又开始了与布拉迪太太一起喝茶,但这次仅仅是作为朋友而已。他除了专修俄语外,还学习斯拉夫民族的语言,他的高级教师说他的俄语水平达到了“双语”程度。一九七五年,当他二十五岁时就大学毕业了,二十六岁便加入了中央情报局(CIA)。他在被局里人都称为“农场”的皮里要塞经过了一般的基本训练后,被派遣到兰利的工作单位,然后又到纽约,再后来又回到了兰利。

  后来又经过五年的训练,又学习了许多课程后,终于第一次出国任职。第一次到了肯亚的奈洛比【注:东非国家肯亚的首都。】。

  七月十六日那个晴朗的早晨,皇家海军陆战队的下士梅多斯正在履行他的职责。他将国旗的加固物与升旗绳的一端用弹簧锁扣住,然后,将国旗冉冉地升到了杆的顶部。旗帜在晨曦中迎风招展,似乎在向世界宣布,旗下的领地属于旗帜的主人。

  ***

  就在俄国革命前夕,英国政府从一个糖业大资本家手里购买了索菲斯卡亚码头上一座漂亮的老式官邸,将它改建成了英国使馆。自那时起,该使馆冲破了种种艰难险阻,始终屹立在那里。

  约瑟夫·斯大林要算是在克里姆林宫国家公寓居住的最后一个独裁者。一天,他在起床后拉开窗帘,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河对岸迎风招展的英国国旗。他对此非常恼火,多次给英国使馆施加压力要求其搬家,但遭到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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