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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最后的斗争(5)


  经济建设方面,除兵工厂、印刷厂、造币厂等一些国有企业外,农业方面在后方也有可惊的成绩。例如去年的春耕运动教会了几万妇女犁田。苏区去年没有灾象是事实,虽然红军扩大了好些,就是在家耕田的壮丁少了好些,而米粮能够吃到今年秋季……至于民众同苏维埃政府的关系方面,只看一九三四年五月扩大红军,九月又扩大,计划都完成了;六月和八月的收集粮食(有借农民的谷子,有农民自己节省来捐助的谷子,有按时交纳土地税的谷子)也完成了。苏区的生活,在一九三四年二月到八九月,还是相当安定和充足的,不过盐贵些,布缺乏些,这是国民党封锁的关系。我见着一般农民当时的饭菜,问他们比革命以前怎样,他们都说好些,因为分了田。到后来,国民党的军队很多很多的围紧起来,占领了一切城市和圩场,乡村中的生活就一天的苦起来,因为有油的地方运不出,没油的地方买不到,……

  等等。生活一般的说,足很苦的,并没有在苏维埃革命之后立刻创造“地上的天堂”。这区域原来就是很贫瘠的,何况要应付这样严重的战争和封锁,这的确是中国历史上空前残酷的战争呵!

  可以看得很清楚:瞿秋白一面热情地讴歌了苏区欣欣向荣的景象和人民群众的新生活,一面严厉地谴责了国民党军队对苏区的反革命“军事围剿”。

  苏区发生过肃反扩大化的错误,曾经为敌人利用进行反共反苏区的宣传。对此,他在“供词”里给予了有力地批驳。

  他写道:

  自然,革命和战争难免杀人,这种肃反的工作做得“过火”,或是错误,就会引起一种民众的恐惧和反感。可是,在我到苏区的这一年中,早已没有这种现象……正是共产党中央迅速纠正了他们,……在中央的决定之中,决没有以残杀为原则,“越杀多越革命”、“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几岁的小孩子都要杀”的事情。据我所知道的,就是“消灭地主阶级”的口号,也绝对不是杀尽地主的意思……我在苏区没有亲眼见着“杀得满地是尸首”的现象,也许我的“见闻不太广”。

  对于王明路线的实质及其危害,瞿秋白身受其苦,是十分了解的。但是,为了在敌人面前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和党中央的领导权威,他对中央的路线说了好话。他写道:

  到了苏区,使我更加感觉现在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全党,同以前我和其他几个同志(如李立三)领导的时候比较起来,大不同了,工人干部也多了,工作方式也是新的了,政治分析等等的能力也强多了。

  总之,在政策方面,我虽然不在党的中央政治局,不担负着政治上的最高领导责任,可是,以我在苏区一年的感觉而论,觉得党中央的政策和路线没有什么错误。

  瞿秋白在这篇“供词”的最后,写了这样一段文字:

  最后我只要说:我所写的都是我心上真实的感觉。我所见,所闻,所作,所想的。至于我所没有见过的,没有觉到的,或者违背事实,捕风捉影的话,我是不写的。

  我不会随声附合骂几句“共匪”,更不会装腔作势扮成共产党的烈士——因为反正一样是个死,何苦自欺欺人呢?!

  瞿秋白这一篇“供词”,虽然也流露了某些消沉情绪,但它确实打中了国民党的痛处。国民党的一个反动文人赵庸夫当时曾经著文评论这篇“供词”,说是“文长四千余字,首段叙在沪之生活状况,中段述刚到匪区之感想,末为匪区政治的设施,及其对伪政府之鼓吹,因而不便发表。”这一段文字确能说明国民党当局是深知“供词”中瞿秋白“对伪政府之鼓吹”的份量的。

  ①赵庸夫:《关于瞿秋白之种种》。《逸经》,民国二十六年七月,第三十四期。

  【《多余的话》】

  从5月17日到22日,六天之间,瞿秋白写了一篇《多余的话》。这篇自传性的文章近两万字,分为“何必说?(代序)”、“历史的误会”、“脆弱的二元人物”、“我和马克思主义”、“盲动主义和立三路线”、“文人”和“告别”等七个部分。文章开头以《诗经·黍离篇》中“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作为引言。这两句诗,表达了东周大夫出行至旧都镐京,目睹宗庙宫室毁坏,尽为禾稼,感伤不已,所产生的忧国之情。瞿秋白在《多余的话》中明确地说:“我愿意趁这余剩的生命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写一点最后的最坦白的话”,“彻底暴露内心的真相”。他希望人们了解他,他说:“人往往喜欢谈天,……能够乱谈几句,心上也就痛快了。何况我是在绝灭的前夜,这是我最后‘谈天’的机会呢?”通观《多余的话》,瞿秋白是以关切党的事业,怀念同志战友的真挚感情,认真地总结了一生,严格地解剖了自己,把自己血淋淋的灵魂,赤裸裸地放在显微镜下,坦然无私地自我审判,也留给后人去品评是非功过,“愿意受历史的最公开的裁判”。可以说,《多余的话》是一个活生生的,内心充满矛盾的,襟怀坦白而又心情复杂的人,在临终之际所作的一篇自白。它不仅无损于烈士的革命大节,相反,它以罕见的自我解剖,深刻地表现了瞿秋白的内心世界的种种矛盾。它既有长处,也有弱点;既有令人夺目的光辉,也有使人不爽的灰暗。光辉是主要的,灰暗是次要的。透过这篇发自肺腑的自白,可以清楚地看到作者灵魂中某些本质的东西。

  ①《多余的话》最早刊于中统特务主办的《社会新闻》第十二卷第六、七、八期(1935年8月、9月出版,选载《历史的误会》、《文人》、《告别》三节)。1937年3月5日至4月5日出版的《逸经》半月刊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期,全文刊登此文。此后,日本、香港的几种报刊,亦有转载,均系铅字排印。1954年以来,经反复查找,海内外迄今未发现该文手稿。因此,《多余的话》以及其他的“笔供”、“口供”等,是否为瞿秋白所写,抑或出诸瞿秋白之口,历来有人怀疑。他们认为:即使《多余的话》是瞿秋白写的,敌人也不会不予篡改。我认为,《多余的话》不论从总体上,还是从内容、文字、风格等方面加以分析,它都不可能是敌人伪造,而只能是瞿秋白所写;因为敌人难以达到这样的水平。至于是否篡改,既可以说必有篡改,也可以说根本没有篡改。我们还是等待着未来的事实的揭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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