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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第一,他认为“十年苏维埃斗争奠定了实行民主共和国的基础”。他说,十年来我们作了一些大事,如创造群众武装,创建根据地,领导群众从事经济、文化建设,同群众建立了密切联系,这些,就是连白区报纸也是不能不承认的。这些成绩与经验,不但“应该表扬”,而且可以在抗战中运用,成为“民族解放的支柱”。

  第二,他认为,在我们党内应该向大家解释清楚,我们争取民主、抗战,但前途仍然是非资本主义的。他说,“历史前进不是直线的,应该有迂回,我们这个迂回不是小路,而是大道,有各种条件能够使我们走上大道”,“使革命走上非资本主义前途”。

  第三,他说,我们党的不断进步,“反对错误倾向的斗争,后来国焘路线的克服”,遵义会议纠正五次反“围剿”的错误,巴西的决定,十二月决议,这些都说明党是有力量的,“能纠正自己错误”,“能拿出主意来”,“担负起解放民族的责任”。

  在讨论博古的报告时,林伯渠一方面称赞代表们的发言对“博古同志报告有很大发展,都是很好的”,同时也讲了自己对于创造抗日民主模范区的意见,提出了创造抗日民主模范区的六条措施:一、集中军事力量,在一个月内肃清土匪,安定民生;二、制定选举法,实行民主选举;三、紧缩政府机关,加强财政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四、增加文教经费,切实地把教育组织起来;五、进行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六、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干部教育,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他还提出,希望各位代表及与会的其他同志,今后对政府工作多加以督促。

  林伯渠代表主席团所致的闭幕词,主要是说:对于大会的几个报告,大家经过十几天热烈的细心的研讨,一致表示同意,这是大会的伟大胜利。我们党从一九二一年以后,就提出了正确的政治口号,指出救中国的方向,并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见,同时也是全民族的胜利。

  “我们不仅看着这些成绩,而今天更切实讨论了我们具体的方针——民族革命的明灯”。“现在各代表团,应拿着这一方针,作广泛的深入的解释,要传达到每个不愿做亡国奴的儿女中去。”我们决议已通过了,我们也一定能够负起责任来,开展未来的伟大斗争,取得伟大的胜利!

  大会闭幕的第二天,林伯渠还主持召开了特区党代会,到会代表八十四人,选举了特区党委,他以几乎是全票当选为特区党委委员。

  林伯渠到达陕北至抗战爆发前这一段,由做部队的供给工作,再转到政府的财政工作,直到最后全面主持政府工作,对陕北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特别是财政经济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对于实现党的新的战略转变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酝酿第二次国共合作的过程中〗

  自从一九三五年底中共中央确定建立全民族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之后,林伯渠即开始参加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特别是有关国共两党合作方面,他不仅积极拥护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提出自己的建议,还直接参加了同国民党的谈判。

  一九三六年初,由于日本帝国主义要把整个中国变为它独占的殖民地,我国广大民众和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爱国民主人士要求抗日,反对国民党进行内战。蒋介石集团为了维持其反动统治,对中共的政策也发生了某些变化。他们在继续调集重兵“围剿”红军的同时,开始试探同中共进行接触,指示南京政府驻苏使馆的邓文仪,找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王明等谈判,希望中共能派人回国同南京国民党进行联络;在国内,则示意陈立夫等设法同陕北中共中央建立联系,进行秘密谈判。

  一九三六年二月,宋庆龄受宋子文、孔祥熙之托,请董健吾、张子华前往陕北递送南京方面密函时,第一个站在瓦窑堡城门口欢迎他们的便是林伯渠。这时红军东征,毛泽东、张闻天、彭德怀等已去山西,周恩来在清涧折家坪红二十八军,所以接待他们的工作便落到了林伯渠和博古等人身上。林伯渠与宋庆龄多年失掉联系,现在见到她派来的使者,分外高兴。董、张到后第二天,林伯渠即陪同他们会见博古,转交了南京方面的密函,详细地询问了南京和上海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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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健吾又名周继吾,1927年经刘伯坚、浦化人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曾任冯玉祥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政治部秘书长。张子华又名王祥绪,1930年参加中国共产党,上海地下党员。任中共豫鄂陕特派员时,曾到过陕北。

  博古很快将这一情况报告了在前方的毛泽东、张闻天等。毛泽东、张闻天曾打算要博古、董健吾、张子华、周恩来等同到前方商议此事,后因董急于回上海复命,遂于三月四日与彭德怀联名给博古转董健吾一封电报,请董转告南京。其电文是:

  博古同志转周继吾兄:

  (甲)弟等十分欢迎南京当局觉悟与明智的表示,为联合全国力量抗日救国,弟等愿与南京当局开始具体实际之谈判。
  (乙)我兄复命南京时望恳切提出弟等之下列意见:
  (一)停止一切内战,全国武装不分红白,一致抗日;
  (二)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
  (三)容许全国主力红军迅速集中河北,首先抵御日寇迈进;
  (四)释放政治犯,容许人民政治自由;
  (五)内政与经济上实行初步与必要的改革。
  (丙)同意我兄即返南京,以便迅速磋商大计。
  张、毛、彭
  四号十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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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献和研究》,198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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