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名人传记 > 蒋介石宋美龄在台湾的日子 | 上页 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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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子的虚伪和奴才的卑鄙

  台湾特务以抓人办案作为邀功领赏的手段,恨不能台湾人人都犯法,以此抬高他们的身价。由于“犯人”太多,监狱和看守所常常人满为患,因此,当局不得不赶紧修建一座座新的“现代化”的看守所。为了更方便解决“犯人”,台湾“司法行政部”拨款250万元,在台北监狱建造了一座瓦斯行刑场。另据国际赦免协会报道,在台湾,被国民党以政治犯罪名投人监狱者约达8000人。为了“杀鸡儆猴”、“制变平乱”,他们动不动就对“囚犯”处以极刑。有一个台湾法官在宣判时公然说:“你要叛乱,我就要乱判!”

  特务军警在台湾民众前面是太上皇,在美国人面前就成了奴才。由于有“美军在台地位协定’作护身符,美国兵在台湾的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对此,当局总是千方百计为之开脱罪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正的犯法者往往逍遥法外。有时迫于民众舆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做做样子,将刑罚减轻到最低点。如1972年台中市美国兵普兹强奸、杀害吧女案等,都是敷衍塞责、装模作样地“了结”的。至于美国人在路上驾车横冲直撞、打架斗欧等事,更是习已为常。

  与此同时,国民党在台湾还实行大汉族政策,歧视和压迫高山族同胞。高山族原为台湾土著居民,主要分布在台湾北部、中部、南部和东部地区的台北、桃园、新竹、苗栗、台东、台中、南投、嘉义、高雄、屏东、花莲等12个县的30个山地乡,25个平地乡和离台岛49海里的兰屿岛,人口约占台湾省人口的3%。为了巩固国民党在台统治,他们对高山族严格控制。把高山族居住区划分为“山地管制区、山地游览区和山地开放区”三类。平地人要进入山地管理区,必须申报理由,领到入山证,方可进入。到山地旅游区,也必须领到游览证才放行。只有山地开放区才可允许自由进入。高山族大多居住在山区,环境恶劣,经济落后,加之当局的苛捐杂税、兵役劳役不断,许多人因无法生存下去而拥向城市,成为城市流民。在城市往往又受“流动人口登记办法”的限制,而永无宁日。对于台湾国民党政权的这种反动民族政策,一家报纸指责说:“当局所采取的山地政策,竟同日占时期如出一辙”。

  蒋介石的军事法西斯统治,引起人民的日益不满,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农民抗捐税接连不断。1957年5月24日,台湾爆发了震撼世界的反帝爱国大示威,台北市3万多示威群众,愤怒地捣毁了美国驻台湾的“大使馆”和“新闻处”。据报道,1974年以来,台湾农民的各种抗捐抗税斗争多达百起。台湾青年十分痛恨特务统治,纷纷逃避和拒服兵役。有的公开宣称自己是“愤怒的一代”、“反抗的一代。”同时,以“民主自由”自诩的美国人对蒋介石的这种高压政策也多有指责。

  为了讨好美国人,争取更大的美援以维持蒋家小朝廷,同时,也为了平息众怒,转移人民不满的视线,避免重蹈引发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的覆辙,蒋介石在实行法西斯专制的同时,也不妨搞点“民主”作点缀。其表现,一是允许中国青年党和民主社会党“合法”存在,二是实行“地方自治”。

  根据“戒严法”,台湾严厉实行“党禁”,党外禁止组党,借以压制反对力量,但中国青年党和民社党何以能存在下来?

  青年党是由曾琦、李璜等人于1923年在法国巴黎创办的,该党信奉国家主义。解放战争时期,依附于国民党,1946年11月出席了“伪国大”,完全投靠了国民党。民社党的前身为张君劢于1934年创立的民主社会党,信奉国家社会主义,曾是中国民主同盟的成员,但因后来参加“伪国大”投靠国民党而被开除出去。

  中青党和民社党追随蒋介石到台湾后,各自内部矛盾重重,陷人瓦解状态。但蒋对这两个曾为自己出过力,又一同逃台的”小兄弟”也放心不下,在迁台初期,对两党的发展并未采取积极鼓励的态度。不仅如此,国民党还对其进行渗透和分化,造成两党内“有亲国民党与反国民党的派系冲突。”直到60年代中期以后,国民党面临着无党籍政治势力的挑战,才“两害相衡取其轻”,把后期分裂的民、青两党拉上政治舞台。但这时,两党党员人数更少,又无群众基础,在政坛上力量不足,更无法发挥作用,对实际政策的制定毫无影响力。它们的存在,仅表明了一点,即蒋介石急于表白自己实行的并非“一党专制”。

  所谓“地方自治”,1949年3月,台湾省“地方自治研究会”成立,并拟定出“台湾省调整行政区域草案”、“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草案”、“台湾省市议员选举罢免规程草案”和“台湾省县市议员选举罢免规程草案”。1950年3月,台湾省政府委员会通过上述四案,并交“行政院”审核,于4—7月先后公布施行,调整行政区域,分期实施选举。

  1950年8月—1951年2月,各县在选出议员的基础上成立了县市议会,1951年12月1日,又成立了台湾省第一届临时议会,议员任期3年。到1959年6月,改为台湾省第一届省议会。自台湾实施自治后,县市长开始由公民直接选举,任期3年,后改为4年。县市以下乡镇及县辖市区村里长,亦由公民直接选举。

  这一“地方自治”制度的实施,被台湾当局誉为一大“德政”。台湾的某些人也宣称此举“使得一般民众的民主意识大为提高,“奠定了台湾良好的民治基础。”其实,在蒋介石的极权专制下,台湾人民哪有真正的民主可言。这一切不过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而已。

  蒋介石实行的是极权主义,蒋经国继位以后,在世界民主大潮的冲击下,在台湾人民的强烈要求下,政治稍微松动,蒋经国的作风也稍微开明一些。对此,作家江南列举了以下六点:

  ——以放逐代替监禁。国民党对付离心分子的一贯手法,是奉送一项红帽子,由“内调局”或“警总”罗织一些自白式的罪状,交军法审判,判处10至15年的徒刑,送新店或绿岛入狱、感化。雷震、柏杨、李敖等即是人尽皆知的近例,但高雄事件后已一反常态,故陈鼓应、许信良、陈映真之辈,获流放的机会。不能说,非中国政治史上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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