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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我在尼泊尔谈判中尼关系时,尼泊尔方面对于卡扎儿属于尼人一点非常坚持。我们反对这种不平等的男的为尼籍女的为藏籍的陋习。经过争议,双方最后妥协定为卡扎几年满十八可以自由选籍,尼方仍要加上一条规定:卡扎儿的父母可为其年未满十八岁的子女选籍,这是不合理的,由于尼方对此问题极其重视,加之一切特权也取消了,我方为了争取尼泊尔,同意了这一条。后来在执行中尼协定,号召卡扎儿自由选籍时,许多卡扎儿仍选了尼泊尔籍。

  卡基是西藏地方称呼克什米尔人的专用名词,克什米尔人信仰口教,他们经营通过克什米尔的印藏间贸易,噶厦并不把他们视为外国人,享受同拉达克人同样待遇。年长日久,拉萨住有克什米尔及拉达克人约上百家。卡基大半为穆斯林,为了争取他们,我们进藏后对他们持以友好态度,并帮助其中少数人去麦加朝圣,拿着我们发给的护照,经过印度受到中国驻印机构的照顾,他们非常感谢。但是到了1956年后,情况发生变化,这帮卡基突然提出要改为印度籍,他们说克什米尔属于印度。他们先向噶厦提出,噶厦说这是属于外事处的职权,他们就向外事处提出要求。因为克什米尔的归属是印度与巴基斯坦间一大领土争论,并为之发生战争,中国对此问题一贯持中立政策,如果我们承认卡基是印度籍,等于支持印度对克什米尔的要求,这是违反我国的对外政策的。

  另外,噶厦若干年来一直把他们当作藏民,而他们也安之若素,少数人去麦加朝圣还持有中国护照,忽然要求脱离藏籍要加入印籍其中必有背景。经过了解,是印度驻拉萨总领事馆唆使他们做的。他们先是派人来外事处要求,后来聚众来外事处闹事,几十上百人在外事处院内静坐,要答复其要求,经我们一再教育,他们不听,后来甚至动员全家老小几百人,坐满院内呼口号,形成群众性的示威行动。我们了解情况后,知道是印度方面故意煽动闹事,如果我们采取武力解散办法,可能酿成流血事件,破坏拉萨治安秩序。我们一直采取和平说理,听其自由活动,不赶不包围,更不用武力驱散。这样坚持下来,这些卡基闹了近二十多天,看看无结果,以后就不再来了。后来知道印总领事馆私自给了他们护照,多数去印度了。

  这是印度方面在西藏地方与我国斗争的一个侧面。

  9.同喜玛拉雅山诸国的外交

  西藏地方的外事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在中央统一对外政策下取消外国在西藏的特权,这就要首先同印度打交道。在新中国坚持解放西藏的形势下,印度不得不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承认中国在西藏的主权,并且同中国谈判签订了中印协定。印度承认西藏的自治,但不同于我们在和平解放西藏协议内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而是继续保持在印度影响下,维护三大领主专制的农奴制度的自治,这一点从尼赫鲁到印度的右派是一致的。

  印度自中印协定后,在西藏派驻了四位官员,他们是驻拉萨的总领事,在亚东、江孜和阿里的商务代理。中印协定废除了他们过去在英国殖民时期享有的特权,但是仍给予他们以一定的外交特权及待遇。我在拉萨同印度几任总领事从雁蔼森、梅农、到蔡伯尔打过交道,双方关系可以说友好。我曾因谈判去过几次印度,从1954年到1960年几乎每隔一年去一次,因此我对印度有了较多的了解。印度是个古老的有优秀文化与历史传统的伟大国家,印度人民也是伟大友好的人民。但是由于英帝国主义多年的统治,使得这个国家内部分裂、党派很多,许多旧的极不合理东西仍然保存,比如说被视为极卑下的不可接触的阶级依然存在,而一些知识分子,特别是外交官员完全是英国式的人物。印度种族对立、派别极多,情况甚为复杂。尼赫鲁虽然是印度领袖,能统一管理国家,但他还要受到许多派别及势力的牵制。而他本人则完全继承了英帝国主义的统治思想,加之大垄断资产阶级向外扩张的野心,独霸南亚包括西藏在内的欲望十分强烈,从在亚东做生意的印度商人的表现及要求,即可见一斑。

  英国为了统治喜马拉雅山各小国,在锡金首府岗拖设立了政治专员制度,负责代表英印政府管理锡金、不丹、西藏事务,印度独立后仍保存这个专员制度。我曾同几位行政专员有过来往并打过交道,他们是高德·潘特和蔡伯尔。我去印度经过岗拖,曾受他们招待。他们来拉萨我也招待他们。他们来拉萨有两个目的:一是视察印度驻藏机构的工作。开始他们是这样提出以巡视工作为由来西藏,我们拒绝签证,不承认他来藏巡视,后来不提巡视而提旅游,自然我们表示欢迎。当然他们内部是视察工作,我们就不管了。另一目的是拉拢西藏上层,包括达赖及三大寺在内,企图继续扩大印度的影响。这点潘特作得更露骨。1954、1956两年他都来拉萨,拜会达赖,达赖设宴款待,虽然谈话、宴会我都在座,但他带来的藏族印度官员同达赖的侍卫长罗桑三旦,也是达赖的哥哥,私下来往我就管不着了。

  达赖1956年底去印度访问,潘特来藏活动出了不少力。蔡伯尔先是江孜的印度商务代理,后来升为驻拉萨总领事,平叛后他又升为驻锡金政治专员。他可说是印度的西藏通。他不像潘特那样是文官出身,多少有点英国那种外交人员风度,蔡是军人出身,粗扩直率,较少外交辞令,他后来在1959年直接插手西藏叛乱份子活动,我们剿匪部队因追捕逃匪也曾进入他总领馆内,引起了不大不小的一段交涉。

  尼泊尔在拉萨设有代表处,自1856年(咸丰六年)起设立,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它享有种种特权,在西藏处于特殊地位,在历次西藏动乱时,尼泊尔的代表曾发挥过作用,比如辛亥革命时川军在藏无法生存是由尼泊尔代表出面调解送川军出藏的。我们去拉萨时对尼泊尔代表处如何看待是经过考虑并经外交部批准的,就是法律上不承认它是尼官方代表,那时中尼尚未建交。但因尼泊尔是小国,它享有的特权经清政府同意,是有条约依据的,考虑到近百年来的习惯和当时我国的对尼政策,所以我们给予事实上的承认。

  1956年中尼签订协议后,两国建交,尼泊尔驻拉萨代表改为总领事馆,我们同他们的交往就正常化了。

  我国与不丹当时尚未建交。不丹还在印度继承英国的保护之下,但它同西藏地方关系密切。不丹在拉萨驻有一个代表叫罗贾,即商务代表,但他按惯例每年要拜见达赖并与噶厦来往。罗贸开始不了解我国对不丹政策,对我国有疑惧,怕我并吞它,不和我们来往。不丹在帕里有官房及财产,帕里是不、藏通商地点。在阿里,不丹有一块飞地和一座寺庙,并派人管理,同时每年来拉萨贩买物品等。不丹在藏的利益我们都保持不变。亚东山后有一块不大的草场,不丹牧民每年越过边界来放牧。亚东居民表示不满意,要禁止不丹人放牧。不丹说近亚东的牧民实在需要这块草场,否则他们将无法牧养羊、牛。经过我们说服亚东群众,仍然继续让不丹牧民放牧。我们严禁军政人员越过现有边界去不丹境内。通过这些工作,不丹罗贾了解了中国的政策,逐渐同我们来往。每逢节日、或者外事处的外交活动如宴请、看电影等他都参加,也拜会了中央驻藏的军政长官,并经常送不丹特产作为礼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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