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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


  根系搞清楚了,就可以把列祖列宗请进词庙接受祭祀了,王莽决定,建立五座祖庙、四座亲庙。五座祖庙是:黄帝庙、虞舜庙、陈胡王庙、齐敬王庙、齐愍王庙。增补陈崇为统睦侯,继承陈胡玉的后代;田丰为世睦侯,继承齐敬王的后代。四座亲庙是:高祖庙、祭祀王遂,又称怕王;曾祖庙,祭祀王贺,又称孺王;祖庙,祭祀王禁;弥庙,祭把王曼。在九庙尚未竣工期间,先委屈几位远近祖宗,在明堂合祭,反正供品有的是,不怕打起来。建庙期间,还派遣得力人手,分别到上郡桥时修理黄帝的坟墓,到零陵郡九疑山修理虞舜的坟墓,到淮阳郡陈县修理胡王的坟墓,到齐郡临淄县修理敬王的坟墓,到城阳国莒县修理憨王的坟墓,到济南郡东平陵修理伯王的坟墓,到魏郡元城县修理孺王的坟墓,王莽能开国建业,全仗着祖坟风水好,冒过青烟,可得维护好喽。

  想起同姓不婚的规矩,为了优生优育、防止近亲结婚,又规定元城王姓不准跟姚、妫、陈、田四姓互结亲家,怕生出白头发、白眉毛的天老儿来,影响宗族的繁衍。

  考虑到大新是从大汉手里受禅得的天下,规定把汉高祖刘邦的词庙作为文祖庙,还连颂扬带挖苦地宣布:“大汉祖祖辈辈有转让政权的优良传统,我们两家祖上那辈儿,虞舜就从唐尧手里接受过禅让,如今予又亲自在汉高帝的灵前接受了金策书,虽说是天命,可也有几分人情在里头,人情债还不清啊!除了在定安国按照礼仪为汉朝的七位宗祖建立祠庙之外,原先建在首都的陵、庙,不要废除,刨祖坟是要挨骂的。刘姓各皇族的户口改归京兆大尹管理,保留他们不交赋税、不服劳役的特权,但只限于皇族本身,不再传递。各地的地方官要照常去慰问他们,别让他们受委屈、遭迫害。”

  其实王莽最得意的,还不止上面说的这些。

  新政是全方位的,包括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多方面。其中值得一提的大致有这么几项:推行王田制和限制奴婢的政策,实行五均、六管,改革币制。王莽不是一个只知道搞上层建筑的跛足天子,建国之初,他也很是抓了一下经济基础的建设呢!

  先说王田制和奴婢政策。

  西汉中期以后,由于土地集中和蓄奴、买卖奴婢问题一直是阶级矛盾尖锐化的根源,因此,一些头脑比较清醒的地主阶级政治家,不断警告由此引起的危险,提出了一些“限田”。“限奴”的改革方案,指望以此挽救社会的危机。武帝时的董仲舒、元帝时的贡禹,都向皇帝提出过限田限奴的建议,但并没能实行。汉哀帝在位时,当时的大司马大将军师丹,再次提议限田限奴,哀帝为此下过诏书,不得不承认“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无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的严重局面。

  丞相孔光和大司空何武一起,奉命拟定了如下具体规定:“诸王、列侯可以在封国、驻长安的列侯及公主可以在县道,购买田地,但是不得超过三十顷,关内侯、吏民也受这个限制。诸侯王可以蓄奴二百人,列侯、公主为一百人,关内侯、吏民为三十人。但奴婢六十岁以上、十岁以下的不计入数量。商人不得买田,也不许做官,违犯者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超过限量的田产、奴婢,一律没收充公。”方案一公布,田宅、奴婢市场立马疲软,哀琼斯指数、汉证综合指数一路狂跌。汉朝宗室贵族和哀帝外家傅、丁等新暴发户首先发难,官僚地主和富商大贾也群起而攻。不得已,只好宣布暂缓实行,没几天,哀帝就赐给小白脸董贤土地两千顷,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大耳括子。限田限奴,指望汉朝是不行了。

  王莽代汉而立的第一年,就以皇帝特有的尊严颂布了实行王田奴婢政策的法令,大有挽救天下苍生舍我其谁乎的坚定劲头:“古代八家同作一井田,耕作时同住一个棚子,一夫一妇分田一百亩,按十分之一缴纳租税,就能够使国家丰裕、人民富足,赞歌不绝于耳。这是唐、虞时代的政策,也被夏、商、周三代所遵循。秦朝实行不道德的政策,增加赋税以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竭尽了民力,毁坏了圣人的制度,废除了井田。从那开始,富贵人家并吞贫苦人民财产的现象出现了,贪婪卑鄙的行为发生了,强者占田以千万计数,而弱者竟连立锥之地都没有。还设置买卖奴婢的市场,跟牛马同栏,专横地控制着平民和奴隶的命运。奸诈残暴之徒,借此牟取暴利,甚至强抢强卖好人家的妻子儿女,违抗了上天的心意,违反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准则。

  《书经》里是说过:‘我就是要奴役你,侮辱你!’可那是对谁说的?只有不遵守天命的人,才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呀!汉朝减轻了土地税,按三十分之一征税,但是经常有代替劳役的税赋,病残而丧失服劳役能力的人,也要按规定缴纳这些额外的税赋。而且还有恶霸豪强侵犯欺压,利用租佃关系掠夺财物。说是按三十分之一征税,实际上已经征到了十分之五!父子夫妇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所得的收入都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富人家里的牲口,都有吃不完的粮食,而穷人呢,连酒渣糠皮都吃不饱!这么一来,阔佬们因骄奢而作邪恶的事,穷人们因贫困而作邪恶的事,全都会触犯刑律,罪人层出不穷。予从前担任要职的时候,曾经命令把全国的公田按人口规划为井田,那时就出现过嘉禾的祥瑞。后来因为遭到了反贼和叛乱头目的干扰,而被迫中止。现在于要重新施行这个利国利民的政策,把全国的田地改名叫王田,奴婢改名叫私属,全都严禁买卖!凡是家庭人口中男丁不满八人,而占有田亩超过一井即九百亩的,要把多余的田亩分给亲属和乡邻。原来没有田、现在应当分得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敢有反对井田这种圣人首创的制度的,以及无视法律惑乱民众的,一定要严惩不贷,仿照伟大发派祖考虞舜惩罚四凶的成例,把他们流放到四方极远的穷荒僻壤去!”

  平心而论,王莽对当时社会土地、奴隶制度的认识在相当程度上是符合实际的,提出的政策也挺能感动许多人,特别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中的中小地主阶层。但是王莽让井田制曾经拥有过的辉煌历史把眼给晃花了,忘了一条儿:井田制是奴隶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兴于商周,灭于战国,早就让位于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了。西汉是封建社会,它所实行的土地私有制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土地买卖、土地兼并,土地所有权主要是通过买卖而不停地运动,这种运动,是任何人为的力量都无法阻止的。所谓“风俗自淳而趋于薄也,犹江河之走下而不可返也。”孟子老先生鼓吹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百亩之田,勿夺其时”的恢复井田制的理想,其实永远只能停留在纸面上。

  王莽的王田制,其核心是变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为封建的土地国有制,基本要点为三:一、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禁止自由买卖;二、男了不满八口而田过九百亩的,退出超额部分;三、无田的农民按一夫一妇百亩授田。设想是不错,但时代不同了,这个脱窠于商周井田制的王田制,在实践中是那么举步维艰,最终还是趋于失败。

  它有三个不可克服的矛盾。

  第一,王田制是与豪族地主等大土地所有者妥协的产物。因为它规定“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把多余的土地献出来,这本来就有空子可钻。“口不盈八”,八个人也是它,一个人也是它。家中男丁不满八个的地主可以通过分家析产的办法,使每个男丁保住九百亩土地;而男丁超过八口的地主就更不用愁了。他过了八了,不受限制。

  第二,一夫一妇授田百亩的规定是无法实现的。根据史书中的有关记载进行推算,西汉末年、新朝初年时的全国土地,按户平均分配的话,则每户只能摊到六十八亩,这还不算地主们用种种办法比如分家析产留下的“政策允许”部分,也没考虑到地区差别。一夫一妇一百亩,想得倒是挺好,可地呢?地有那么多吗?还有,政策中没说佃户和奴婢参加不参加分田,如果奴婢也参加分田,拥有奴婢的地主官僚贵族无形中又增加了份额,如果不参加,地主就得以自己份内的土地去养活奴婢,肯定不乐意。还有佃户,如果参加分田,他们雇主的地就会无人耕种,只能抛荒,如果不参加,一夫一妇一百亩的规定不又成了一纸空文?更何况,重新授田实施起来的难度很大,地主土地私有制已经延续了将近五百年,土地占有的实际情况异常复杂,不同所有者的土地犬牙交错,根本没有办法划分成方方正正的井字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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