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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可以看出,周围的人对老乞丐既没有鄙视与厌弃,也没有怜悯与同情,而是平等、友善与尊重。这种关系得力于诗人的一个观点,他认为人类、自然、一切都为上帝创造,所以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沐浴着上帝的光辉,尽管老乞丐贫穷,但这对他人格的尊严,与他人关系的平等并无损害。此外,华兹华斯崇尚自然,也尊尚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人。他认为凡与自然接触的人都有一种尊严与力量,它们取之于自然之中。华兹华斯是一个泛神论者,他认为大自然中有神灵,他多次在诗歌中提到大自然的“威灵”。乞丐既生活于自然中,终日在野外游荡,又融汇于自然,本身也成了自然的一个部分,所以,他的身上也凭附有自然的神力与神奇。老乞丐染上了大自然的灵光,他的身上被镀上了一层亮色,所以,他不会被人唾弃,不引人怜悯,他自己也从未表现出低人一等的羞愧,反而表现出一种尊严。诗人呼唤政治家、达官显贵们,不要将乞丐看作负担,因为自然的法则是:

  上帝创造的万物,不管多低贱,
  形象多卑下,野蛮,即使最讨厌、
  最蠢的,都不会与善无缘。

  老乞丐身上除了自然的灵光,还有一种宇宙间的普遍精神——善的力量。所以老乞丐的生活自然也不失美感:

  阳光下,他坐在那个小石墩的
  第二级上,独自吃着他的食粮——
  周围是渺无人烟的野岭荒山。
  他风瘫的手虽尽力避免浪费,
  但是却毫无办法,食物的碎屑
  依然像是小阵雨洒落在地上;
  一只只小小的山雀不敢过来,
  啄食注定归它享用的吃食,
  只是来到距他半拐棍的地方。

  老乞丐坐在粗糙的石墩上,在野岭荒山中,与小鸟为伴。华兹华斯在诗的结尾部分,认为乞丐在大自然中的生活远远比落在现代工场喧闹里的生活幸运得多。

  华兹华斯另外的写乞丐的诗,如《几个乞丐》(1802年)或涉及行乞场面的诗,如《水手的母亲》(1802年)等,当诗中的主人公以乞丐身份伸手求施舍时,诗人每次提到的是他们“举止的威严”、“气度的高贵”,可见华兹华斯对大自然中的人是怀着好感与尊敬的。

  华兹华斯有一首写乡村弱智儿的诗《痴童》(1798年),它写出了痴童的憨态与可爱,痴童母亲母爱的无私与伟大,以及母子与邻里、与周围环境的和睦友善的气氛。乡下妇女贝蒂·福爱晚年得子章尼,章尼是个低能儿。有天晚上,邻居老妇苏珊·盖尔生病,妈妈派章尼骑马进城请医生,章尼欣然而去,可家人久候不归。母亲又跑到城里,找到了医生,却找不着章尼。焦急之中,她抛下医生去找章尼,后来她发现章尼安静地骑在马上,在一个瀑布边欣赏春夜的月色,将请医生的事忘得一干二净。贝蒂在黎明时分带章尼回家,归途中,贝蒂问儿子见了什么,全诗以章尼的回答结尾,娓娓动听,情趣萦绕,章尼答曰:

  “公鸡在喔喔地叫着
  太阳冷冷地照射。”

  章尼这样回答,志满意得,一路上的所见不过如此。

  这一结尾,写出了痴儿章尼的憨态可掬。在华兹华斯眼里,章尼自有他自己的境界。我们想像章尼骑在马上,立于瀑布旁边、月色之下的这幅图景,谁能说此时的章尼不美呢?谁能说此刻的章尼不是彻悟的呢?章尼的回答傻里透真,体现了人性的拙朴。他的痴愚一方面显得低人一等,另一方面又有高于一般人的超凡脱俗的纯真。华兹华斯对痴儿的母亲贝蒂是极为钦佩的。贝蒂对痴儿的爱是不顾一切、不计回报、毫无私念的爱,这种母爱是崇高而伟大的,它就存在于这样一位农村妇女的身上。从母亲与痴儿的关系,从他们对邻居病人尽心尽力的帮助及邻里关系的和睦亲近,我们就能感受到自然纯朴敦厚的民风,乡村中充溢着真、善、美的氛围。以痴儿为中心所表现的这乡村之一角,确是一片纯净的、未被污染的世外桃源。

  此外,华兹华斯还有一些写乡村羸弱老人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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