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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第五章 远征欧陆

  远征欧陆寻机遇,初识坦克动真情;
  铁甲部队谁创立?美国第一坦克兵!

  20世纪初,欧洲两大帝国主义集团争夺世界霸权、瓜分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的斗争愈演愈烈,最终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于1914年7月爆发。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与欧洲两大集团间微妙的政治经济关系,得以超然于战争之外。美国垄断资本集团利用欧洲大战的天赐良机,以中立国身份与交战双方大做军火交易,获取超额利润。威尔逊政府乘机扮演“中立调停人”的角色,从中推波助澜,以坐收渔人之利。

  到1917年春,双方经过两年半的鏖战,人力物力消耗殆尽,美国参战的时机业已成熟。同年4月6日,威尔逊政府以德国实施无限制潜艇战、破坏美国中立为借口,加入经济利益同美国紧密相联的英法集团,对德国宣战。巴顿期待已久的战争终于来临了。

  巴顿从墨西哥回国后继续担任潘兴的临时副官。潘兴因在墨西哥获得声望而晋升为少将,并被调到圣安东尼奥接替弗雷德里克·凡斯顿任南方军区司令。巴顿则留在埃尔帕索指挥一个骑兵连,并通过晋级考试,获得晋升上尉的资格。

  潘兴与尼塔的爱情颇具浪漫色彩,两人情投意合,已经开始商议结婚的事了。为此,潘兴专程到加州拜访了巴顿父母,返回圣安东尼奥途中在埃尔帕索停留,与巴顿夫妇共进晚餐。美国宣布参战之时,巴顿父亲正好决定到华盛顿谋求职位,妈妈与尼塔决定陪他一起去。此时,正值陆军部召潘兴到华盛顿接受任务。于是,他们四人便一同前往首都。

  潘兴受命组建一个步兵师,率该师作为美国首批参战部队赴法国协同英法联军作战。他为组建师参谋部物色了一批军官,其中包括巴顿。几天后,潘兴又被任命为所有赴法部队(即美国远征军)司令。他电告巴顿迅速赶到华盛顿报到。

  通过远征墨西哥,潘兴对巴顿有了深刻了解,给予他很高的评价。他说:“我们队伍中有一名匪徒,这家伙就是巴顿!他是一个真正的斗士。”潘兴是一个典型的骑兵军官,他评价一个军官的标准就是看他是不是斗士。因此,潘兴喜欢巴顿,他要把巴顿带在身旁。当然,尼塔的关系也是一个因素,但已不是占第一位的因素了。

  潘兴肩负重任,很快就要离开美国远赴欧洲了,所以尽管他与尼塔的关系已达到了难舍难分的境地,但他们的婚事只能等到战争结束以后再办了。

  在华盛顿,潘兴带着为数不多的司令部人员在这里集中。此时,巴顿的任务是负责管理潘兴先遣队的传令兵和其他人员。5月下旬,比、巴顿父母将潘兴、巴顿一行人送到纽约,在这里与他们告别。潘兴和巴顿一行乘船前往欧洲。父亲在华盛顿没有找到合适的差事,遂和母亲返回加州。尼塔全身心地投入战时工作,比则回到马萨诸塞州娘家住了下来。

  在巴黎,巴顿的工作与在墨西哥时差不多,负责管理传令兵。哨兵和司机等,偶尔也充当潘兴的副官。

  抵达法国初期,潘兴的主要工作有两项:与法国人协商作战事宜和训练部队。7月下旬,他带着两名少校、巴顿副官拜访了英国远征军司令道格拉斯·黑格元帅。这次会见是在真诚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坦诚地交换了意见,并商讨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情况。潘兴给黑格留下的印象是“温文尔雅,富有绅士风度”。关于巴顿,黑格在日记中写道:“这位副官是一个脾气火爆、争强好斗的家伙。”黑格原来也是骑兵军官,并且也喜好打猎和马球,因此与巴顿一见如故。他们两人就军刀问题讨论了一番。巴顿认为黑格元帅“比我还更像一匹战马”。

  在潘兴视察美军训练基地圣迪济耶时,巴顿又充当副官随行。眼前的情景使他们非常担心:一个个士兵吊儿郎当,军官则懒洋洋的,部队的训练和演习都没有多大成效。巴顿心想,这样的部队能打胜仗吗?要是让他来训练这些人,他一定要狠狠地整治他们的毛病。

  离开美国的日子一久,巴顿思念亲人的心情越来越强烈了。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巴黎没有你就变成了一个十分乏味的地方……我至今还看不出我个人在这场战争中能够做点什么,但我想我运气好,我会碰见一个人。我希望那就是你。”他已经晋升为上尉了,像大家一样,他希望在战争中至少再高升一步。巴顿相信:事在人为,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能达到这一目的。

  按照规定,军官的妻子不能在战时到法国去,但巴顿还是劝比走走关系,以一个旅行者、政府机关的秘书、记者或商人等身份来一趟。比为了丈夫的前途着想,没有到巴黎去。巴顿虽然感到很遗憾,但认为比的做法是明智的。巴顿写信安慰她:“事物总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们俩都力所能及地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上帝是不会忘记这一点的。”

  9月,协约国最高统帅部决定将美军部署在洛林战线,因此潘兴将他的司令部迁至法国东部小城肖蒙。此地距巴黎约150英里,附近储藏有丰富的铁矿石。它有悠久的历史,建于1190年,城市保存有13世纪的哥特式教堂、17世纪的市政厅等古老建筑。1917年9月起,它一直是美国远征军司令部所在地,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从美国本土运来的部队源源不断开到法国,潘兴不断地增设训练营地和军官培训学校。

  作为远征军司令的副官,巴顿在肖蒙指挥司令部直属连和一个摩托车分队,还负责防空和其他工作。在这里,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都是衣衫不整,拖拖拉拉,没有礼节,巴顿对这种现象极为不满,但又无能为力。尽管在潘兴的手下还有晋升的机会,但巴顿仍感到司令部的工作无聊之极。他非常渴望奔向战火纷飞的战斗前沿。

  在此期间,他开始模模糊糊地对一种新式武器——坦克产生了兴趣。英法先后发明了坦克,英国生产的是重型坦克、法国则是轻型坦克。从理论上讲,坦克具有防护性好、机动性高和突击力强等优点。其装甲外壳可以保护坦克手免遭敌人轻武器的杀伤;强大的火力可以摧毁铁丝网障碍物和机枪火力点,引导步兵冲击。但是,英法两国都未能在战场上充分发挥坦克的作用。美国人当时还没有坦克,但参谋军官们开始谈论向英法购买。

  出于对战争和兵器发展史的深刻理解,巴顿初步认识到:坦克部队是一个具有巨大发展前途和作用的新兵种,只要美国组建坦克部队,他一定争取参加。巴顿还认为,自己是最合适的坦克军官人选。他在一封信中谈到他的有利条件。他写道,使用轻型坦克就像指挥骑兵作战一样,而他是一名优秀的骑兵,此其一;他曾指挥过机枪连,并成功地教练士兵如何提高射程和精度,此其二;他曾修理过汽车发动机,知道它是如何运转的,此其三;他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与法国人相处得十分融洽,可以与法国人商讨坦克使用条例,此其四;谈到墨西哥鲁维奥牧场的遭遇战,他认为自己是“乘汽车进行进攻作战”的唯一的美国军官,此其五。总之,巴顿认为自己能完全适应这一新兵种,在实战中取得出色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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