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名人传记 > 中共往事钩沉·浪底真金 | 上页 下页


  §移交江苏高等法院审理

  10月26日,军法司奉命派官员将陈独秀、彭述之等先行押解江宁地方法院。由地方检察官吴绍昌将陈等姓名、年龄、籍贯讯问完毕,即签送看守所暂押。

  曾有记者问陈:是否请辩护律师?陈答:我等案件是政治问题,也可说是学理问题,似无需请人辩护,如欲请人辩护,须有钱才行,但我系一穷人,而信件来往每月仅一次,哪有时间作请人准备,如开庭审判急促,则我更无法延请辩护人。

  因陈、彭等人经济窘困,无油水可捞,而审案人员还要遭群众骂,因而在陈等关押了半年后,才选出审判人员前往南京。

  陈独秀、彭述之和本案其他人员利用这段时间共同聘请了章士钊、彭望邺、吴之屏、蒋豪士、刘祖望等五位律师为他们义务辩护。

  江苏省高等法院派来检察官朱隽进行侦查起诉,所提出的起诉书,大意是陈独秀于1927年因工作不力,被共产党开除总书记职务,此时共产党内部分裂为两派。陈侧重于托洛斯基一派,与“干部派”意见不合。1929年,陈纠集一批被共产党开除的共产党员,如彭述之、王子平等在上海组织中共左派反对派团体,并出刊物《校内生活》、《火花》两种。

  起诉书说,陈等一面竭力宣传共产主义,一面肆意攻击国民党政府。竟指责三民主义为反动主义,主张第三次革命,要以革命政权代替国民党政权,意在“危害民国”。被告人所为,仅只进行共产主义宣传,尚未达到暴动程序。被告等以“危害民国”为目的,集会组织团体,并用文字作叛国宣传,应负刑事责任。

  §第一次开庭审理

  1933年4月14日上午,江苏省高等法院在江宁地方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陈独秀等10人的案件。

  出庭审判长胡善称、推事张秉慈、林哲民、检察官朱隽、书记官沈育仁。

  旁听者约100余人。

  法庭传陈独秀等10人到庭,查明身份后,由检察官陈述拘捕经过。法庭命彭述之等9人退至待审室,单独审问陈独秀。陈当时两鬓斑白。胡须寸余长,面容消瘦,神态却很泰然。

  法庭简要讯问陈之历史后,又问为何被开除共产党党籍?

  陈答:因意见不同。

  问:共产党分几派?

  答:分托洛斯基派和史丹林(斯大林)派。

  问:中国共产党反对派即托派的最终目的如何?

  答:世界革命,在中国需要解放民众,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关于夺取政权,乃当然之目的。

  问:被捕10人之中,你认得几人?

  答:我以政治犯资格,不能详细报告,作为政府侦查,我只能将个人情形奉告。

  问: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

  答:这是事实,我不否认,理由有三点。(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无发言权,不符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穷至极点,军阀官僚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困苦无饭吃;(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步步退让,十九路军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济。所谓“长期抵抗”只是四个字,行动上是不抵抗。根据这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这时法庭传彭述之到庭。

  问:何时与陈独秀认识?

  答:1921年在莫斯科。

  问:你加入陈独秀一派,是不是因为佩服他的文字?

  答:没有什么佩服不佩服的,我对解放中国的主张与陈独秀一样。

  问:你什么时候被共产党开除?为何原因?

  答:与陈独秀同时被开除,因为政见不同。

  问:你是不是托洛斯基派?

  答:其实不能称为托洛斯基派,他只是一个领袖而已。

  问:共产党的基础是什么?

  答:工农。

  问:托洛斯基派在上海有多少人?

  答:我们的组织是宣传主义的,力量不大,人也不多。

  问:你是中委吗?

  答:是的,我与陈独秀同时被选出。

  问:第三国际对你们有无接济?

  答:没有。

  问:你反对国民政府吗?

  答:当然反对,不然我也不会到这里来。

  问:你有无暴动?

  答:没有暴动,文字宣传有的。

  法庭又先后传濮一凡、宋逢春到庭讯问。

  濮说:我不是共产党员,怎能做委员,我是冤枉的。

  宋说:我以前是共产党托洛斯基派,但自去年10月5日被捕,以后因病保释,就没活动了。说我是共产党候补中委,我不便鱼目混珠,请法庭也不要指鹿为马。

  §第二次开庭审理

  4月15日上午,在江宁地方法院开庭进行第二次公审,旁听群众增多。

  法庭先后传王子平、何阿芳、王兆群、郭竞豪、梁有光、王鉴堂进行讯问。

  王子平供:1926年参加共产党,1927年到莫斯科读书,1929年1月因在莫斯科与托洛斯基等人接近,故被开除党籍。回上海帮彭述之刻写蜡纸,印《火花》、《校内生活》两种刊物,以前不认识陈独秀,这次被捕才认识。

  何阿芳供:1927年参加共产党,同年9月到莫斯科读书,1931年因意见不合,被开除回国,干印刷工作,只印过《火花》刊物一次,与陈独秀等不认识。

  王兆群供:本人原为中学教员,从未参加过共产党,因住在谢少珊处,与彭述之同时被捕,为何事不知道。

  郭竞豪供:原名彭道之,是彭述之的兄弟,警察局说我1925年在长沙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又说我1929年参加托洛斯基派,均属不确,因我从未到过长沙,1929年也未到过上海。那天去朋友家借钱,就被抓来了。

  梁有光供:我住友人家中,15日夜闻敲门声甚急,友人跳窗出去,我怕有事变,也随之跳窗,堕地即被捕,对其他事均不知情。

  王鉴堂供:从我家搜出的书籍是以前房客薛某之物。后楼租给市政府的王某,巡捕来搜查时,王某已外出,因我亦姓王,故将我捕来。

  法庭再传陈独秀、彭述之、濮一凡、宋逢春四人到庭。

  问陈:托洛斯基派的最终目的如何?是否为推翻国民党、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陈答:是的。

  问宋:这一文件上有你名字?

  宋答:这是1930年的事,此文内容在骂我,依文字内容,可为本人的反证。

  问濮:你与共产党是否完全无关系?

  濮答:本人研究文学,对其他所谓主义完全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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