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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


  至7月上旬,各分组均拟就了具体条文。

  筹备新政协期间,周恩来非常繁忙,既要与诸多的民主人士打交道,又要处理党内诸多事务。

  然而,如果没有时间保证,不能静下心来,就会干扰和影响共同纲领草案的起草工作。

  为了保证按时拿出《共同纲领》的草案,周恩来不得不请示毛泽东,暂时放下手头的许多事务,集中一段时间完成这项工作。

  于是,一段时间里,人们很难见到周恩来的踪迹了。

  原来,他把自己“关”在勤政殿里,在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地亲自动手写作《共同纲领》条文。

  中南海里,杨柳依依,碧波粼粼,景色秀美,周恩来已无心欣赏。

  经过一个星期废寝忘食的“鏖战”,他完成了起草工作。

  走出勤政殿后,周恩来活动了一下发酸的筋骨,深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心里感到十分高兴。

  然而,他没有休息,也没有时间休息,又急忙召开会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周恩来先后主持召开了七次会议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纲领草案又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到8月份,正式形成为《共同纲领(草案)》。

  这份草案取名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

  名字标出了新的内涵。去掉“革命”二字,意义非常。

  中国的领导者如果能始终记住在新中国建立前夕,把建国大纲中的“革命”两个字去掉,也许会使后来一系列“大革命”降温不少。

  应当说,民主人士接受“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

  1948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在起草纲领草案的同时,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也就纲领的有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围绕要不要以“新民主主义”作为建国指导原则问题,出现了多种意见。

  除大多数人赞成“新民主主义”外,还有人主张用“革命的三民主义”,有人主张用“人民民主主义”,也有人主张用不加“新”字的“民主主义”。还有个别人拟定了与中共讨价还价的“纲领”。

  思想非常活跃,意见差异很大。

  为了推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一步统一思想,更加坚定地站到新民主主义立场上来,并解除他们之中某些人对共产党和人民革命的某些疑虑,中共中央做了大量工作。

  1949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待民主人士的指示》。这个指示明确:我党对待已经到达解放区的民主人士的方针,应该是以彻底坦白与诚恳的态度,向他们解释政治的及有关的党的政策和一切问题,积极地教育与争取他们。对政策问题,均予以正面解答,不加回避。对政策实行的情况,亦据实相告。

  一个充满自信和有充分实力的党,才有如此的坦诚和开放。

  这个文件还要求:由我党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作有关战争、军事、政策、政权、土改、外交、经济、文化教育、妇运等方面的报告,以及通过座谈会,同我党负责人谈话,进行日常接触和交谈,组织参观,提供学习材料和资料,关心生活及健康等方式,做民主人士的工作。

  当时很多部门的负责人都给民主人士作过情况报告。

  毛泽东本人在百忙之中,也抽出时间同许多著名的民主人士进行书信来往或直接交谈。

  他写的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和《关于时局的声明》,对广大民主人士提高认识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直接关怀下,到达解放区的民主人士55人于1949年1月22日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表示完全赞成中共的革命立场,接受中共的领导。

  从1948年中共发布“五一”口号到1949年春,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绝大多数,在彻底推翻国民党统治和建立新民主主义中国这两个基本问题上,与共产党取得了共识。这就为共同纲领的正式制定,创造了必要的前提。

  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同年6月底,毛泽东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著名文章,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共产党有关革命和建国的理论,从而为共同纲领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4.毛泽东抓紧时间改大纲

  初秋的香山,树木葱郁,凉爽宜人。

  8月2日,周恩来乘吉普车来到毛泽东居住的香山双清别墅。

  不经报告,周恩来直接走进毛泽东的办公室。看见毛泽东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文件,便说:“主席,正忙着埃”毛泽东见周恩来从城里远道赶来,连忙招呼说:“恩来来了,请坐。”

  周恩来没有坐,一直走到毛泽东的办公桌旁,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打印的稿子说:“这是共同纲领的草案。我写了个初稿后,又七次开会,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作了修改,现在请主席审阅。”

  毛泽东接过草案翻了翻,说:“我抓紧时间赶快看。”

  周恩来又同毛泽东商量了其他几个问题,然后告辞返城。

  晚上,香山静悄悄的。

  毛泽东在灯光下,聚精会神地审读着这份共同纲领草案。

  看完之后,毛泽东对其中的一些段落作了删改,又重新改写了几段文字。

  这份《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可说是整个共同纲领起草过程中的第二稿。

  这个草案初稿,除简短的序言外,分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两大部分。

  同1948年11月起草的《中国人民民主主义革命纲领》草案相比较,它删除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一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规定上,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

  它在一般纲领中规定: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个单位,要以“奉行新民主主义”作为长期合作的政治基础,新民主主义是统一战线的纲领;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及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既不是一个阶级专政,也不是一党独占政府,而应是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在新民主主义纲领之下的联合政府。此外,还规定了新民主主义的国防、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的国际关系。

  在具体纲领部分,它按“解放全中国”、“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国防”、“外交侨务”6个方面,共列45条。

  这份草案初稿,成为此后不久正式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基矗从9月开始,共同纲领的起草工作进入最后阶段。

  纲领的名称,随着政协名称的变动而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纲领的结构也作了变动,不再分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而是在序言之后列七章。

  这次修改,是整个共同纲领起草过程中的第三稿。

  在这个阶段,毛泽东直接参加了对稿子的修改工作。这表明纲领进入了最后定夺阶段。

  毛泽东的修改是极为认真的。从9月3日至13日,毛泽东至少四次对草案稿进行了精心修改,改动总计达二百多处。

  毛泽东不但修改草案,他还亲自校对和督促印刷。

  我们不妨介绍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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