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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三、国号之争

  下午3时整,中共党内五老
  之一、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
  渠宣布新中国成立大典开始。毛
  泽东主席操着浓重的湖南口音庄
  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

  1.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问题成了政府组织法起草小组成员激烈争论的一个焦点。

  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下设的六个工作小组于6月18日分别举行了第一次小组会议。

  根据新政协筹备会的安排,由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小组组长为董必武,副组长为黄炎培。黄炎培不在北平时,由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代替。秘书为赖亚力。组员有张文、沈钧儒、张东荪、胡厥文等22人,全组共25人。

  第四小组在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广泛地交换意见。由于没有准备,没有参考资料,带有一些漫谈的性质。会上推举张志让等7人准备一个讨论提纲,以便小组全体会上讨论。

  7月8日,第四小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根据所拟的“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推举董必武、张奚若、阎宝航、王昆仑、张志让5人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的初步草案。

  接着,起草委员会于7月9日、7月29日和8月17日三次开会,征询了钱端升、王之相、邓初民等政法方面专家的意见,写成了政府组织法草案初稿。

  8月17日下午,第四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了组织法的初步草案,提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

  此后,常委会于8月26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指定黄炎培、马叙伦、张奚若、李立三和董必武对初步草案进行再研究再修改。

  9月13日,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政府组织法草案又作了文字修改。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上通过政府组织法草案,然后提交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新国号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争论就是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并展开的。

  在起草政府组织法草案过程中,第四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对国家属性、政府组织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产生的方法、人民委员会的组织、最高行政机构的名称、政务院及其下属各部机构的组织,还有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署的组织和隶属关系等问题的讨论,意见基本上趋于一致,没有什么大的争论。

  意见分歧最大、争论最激烈的是关于新中国的国号:到底是叫“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还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面是否要加上“中华民国”的简称?

  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致辞时,最后呼喊的三个口号,有一个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在新政协筹备委员会的组织条例中,也提到要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

  在7月9日举行的第四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提出了质疑。

  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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