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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天已经大亮。世界还在光明之中。她看到学校里穿行的同学,拿着课本三五成群的走来走去。感到了一种不属于。

  在校呆了两日,以明电话催她回家,她执意不回。以明只好开车来接她。台阶都到了脚下,她自然也就下了。

  又和好如故。他兴致好,开车带她去高级百货商场买衣服。给她一张信用卡,让她进去慢慢挑。知秋撒娇:你和我一起去。他摇头,离身去开车门。他不喜欢陪女人逛街——那实在是要命的事情。康以明独自在外面抽烟,进咖啡厅看球赛。知秋风风火火选了性感的雪纺丝裙,鞋子还有皮包。都是大牌子,哗啦啦拎出来,刷卡的时候格外欣快。

  她出门来,以明靠在车边等她。她对他笑起来——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简单无能的生物。以明问,买得高兴?

  她只是红着脸笑,急急地从纸袋里扯出一条又一条裙子来,仿佛天真小女孩对着玩伴炫耀礼物,她说,你看你看,这条我穿好不好看?她执着裙子比划在胸前,笑得这般明朗天真,眼神澄澈落满了期待,仿佛一世欢快无伤,了无一丝伤痕。不过是这样容易就会满足的孩子。有时候天真烂漫起来反而叫人睹之心碎。

  他开着车,打着哈哈笑起来敷衍,说,好看好看。

  你看看嘛,你都不看就说好看。

  他说,我看了,你穿好看。

  末了他又添一句:你什么都不穿才更好看。

  知秋一气便拍他,又觉得无趣,就不再闹下去。

  他打破沉默,又哄她,我们去哪里吃饭。

  在外折腾一整天,以明帮她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她抱着在玩具店买的巨大绒熊玩偶,像富家小女孩得宠一般说,今晚不要喝酒,你跟我好好回家。

  他心情好,就答应了下来。回到家两个人如故,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以明又想莋爱。她拉下脸来,说,我真的不喜欢。你自己舒爽,我非常不好受。

  以明露出猴急又委屈的神色,说他真的想要。她还是不肯,说,你若爱我就不要如此。

  将近一个星期下来,两个人如之前一般,每日昏睡到下午才起床,看看电视,很快就到了晚上,出去吃饭。以明每夜携她出入形形色色的夜总会,喝得五迷三道,回家早就烂醉如泥,倒下便睡。

  以明喝得人事不省时都还在抱怨,我都一个星期没有睡过女人了。你要我当和尚。

  她听了只是笑,摸他的漂亮面庞。

  她没有把他的话当真,因为不知道情欲对于对方来说有如一日三餐这样必须。

  周末的时候知秋原来的队友相约和她一起去北京给刚刚比赛回国的大队员过生日。周五晚上她便和几个队友一起出发。开一辆国产大众,在公路上抛锚。那夜瓢泼大雨,幸而开出不远。几个人无奈,只好联络另外的朋友相救返程回家。知秋狼狈地回家来,是夜里十一点。她敲门无人答应,自己掏出钥匙刚刚进门,直走进卧室,以明正在和一个女人翻滚入港。

  这情节有多俗套,何况她又不是没有听闻康以明生活纵欲奢靡。但她当时就高声尖叫起来,对方也吓得尖叫起来。

  这是他妈的谁!知秋气急,一边破口骂着一边进厨房就操了一把菜刀撵人。以明狼狈地躲闪,她迎头就给他砍下去,他伸手一挡,砍在小臂上,鲜血直流,痛得嚎叫。她情急之下就去抓他的伤口,以明狠狠捉开她的手,叫她滚开。那个女人上前拉她,她目光更凶狠,骂得对方忙不迭夺门而出,她追到楼梯上把刀扔出去,差点砸到女人的后腿跟。

  知秋失魂落魄,一步步从楼梯上迈回来,还在嚎哭,左手在楼梯的墙壁上拍下一个个颜色逐渐干枯的血手印。

  后来又去医院。以明手臂上缝了十三针。伤口上皱皱巴巴的暗红结痂,像是多足的爬虫,非常丑陋。两个人暴躁又疲倦,沉默无言地坐在医院走廊。外面只有哗哗哗哗的大雨之声,淋漓如罪。

  以明的父母也随即就跟来,骂了以明不该乱搞,却又心疼儿子,怨念知秋下手太狠,在一旁絮絮叨叨。

  她当面就说,分手。没办法和你在一起。

  康以明满脸都是怒躁,一字一字把话敲给她听:我这种男人,两天不跟人上床就是生不如死。你光知道花钱,吃穿住行我什么都养你。你又不莋爱。但我总有需要吧。你体谅过我没有。你想想我何时对不起你。陪着你一个星期。我没碰你一下。你以为我们还是玩什么柏拉图的中学生谈恋爱,可以坐在操场上看一晚上的星星,手拉手逃课逛街。我告诉你,中学生都要开房间!我跟你过得倒霉。你不行就拉倒,有的是人排队跟我上床。想断了就断了吧。你去找个阳痿过日子。大家都好。

  知秋愣愣呆在原地,不知应对。又或者连应对的心情都没有了。为何是这样?她立在男子的面前,拳头攥的抽筋,牙齿都在格格地流着泪。她的确爱得咬牙切齿了。外面大雨仍瓢泼淋漓,她顿时憎恨起内心的希望。

  6

  接下来有半个多月时间,叶知秋负气离开以明。无所事事地呆在校园里面。网吧刚刚兴起,她经常在晚上去上网,屏幕的荧光照射在一屋子木讷的人脸上,有人满脸荧光不知所以地笑,但大多数面无表情。彻夜僵坐,看上去有鬼魂一般的错觉。她上网回来便在宿舍睡大觉。嘈杂明亮的房间内她也能安然入梦。课还是不怎么去上。和以前那帮男生朋友在食堂吃饭,他们喝啤酒,她便吃西瓜。一堆人嗑瓜子,打牌,闲聊直到深夜。

  这是一部分人的大学生活。但也有规规矩矩坐在教室里面听课学习的好学生,马列主义之类的大课虽然无聊透顶,但还是坚持一节不落。课余在教室上自习,早晨在操场上跑步,用收音机听英文,向学校领导上书抱怨图书馆里已经成了情侣约会场所,搂搂抱抱吃东西,实在过分有伤风化。

  总之青春就是如此,不是你上了大学就是大学上了你。人一旦长大起来,就总是急于主宰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大都受制于人,一旦告别,便渴望自由,但若不懂事,便总会落得放肆。以为青春时光尚且富裕所以挥霍无度。

  知秋毕竟不是读书人。在暂别以明的一段时间里,落寞无着,希望能够做一些事情。很快她便在新开发区的学校附近找到一家夜总会打工。新开发区治安混乱,地头蛇土霸王当道,暴发户众多,酒吧夜总会KTV洗浴城海鲜城之类的声色场所林立,吸毒嫖娼无处不在。

  知秋做了吧员,初来乍到,急于踩熟地盘,做事恭敬勤快。下班时间总是三四点,她不可能回到学校宿舍,于是和打工妹一起住在夜总会的宿舍里面。八人间,上下床。床缝之间爬着臭虫和蟑螂。锅盆碗盏,毛巾口杯,统统扔在一张桌上无人收拾。残剩饭菜的陶瓷碗放在脚盆里,长满了霉。天花板极其低矮,满地的垃圾,烟蒂,掉发,混在厚厚一层灰里。衣服堆在床被上,房间常年恶臭。年纪轻轻的女子们在这里化上浓妆,喷上香水,踩着廉价的高跟鞋妖娆出门,夜色里光鲜亮丽笑靥如花,好似个个都有华丽如醉的好生活——这简直是人间缩影。

  舞女阿兰常常不回来,她分了她的床给知秋。自从在这里上班,她便听从阿兰劝告化名为苏琴——不要让人知道你的真名,电话,家里住址。阿兰对她说,这里不需要你的真实。如果你真实对人,恐怕只会招致恶果。

  知秋遇到阿兰时,阿兰年仅十六岁。她是这里的舞女。知秋第一眼见她跳舞,便倾心于这跳脱生动的漂亮女子——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阿兰也做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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