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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的繁简


  文字的繁简,本来不成其为问题。但我们为古文家法的遗毒所中已深已久,却要把这个问题不能不当作问题来讨论。

  没有人会想到把矮人用机械力拉长了的,也没有人会用刀斧把长人砍去了头颅或腿部使之短些的。然而对于文章,却偏要以“短”为尚。

  十几万字的一部长篇小说和二十个字的一首五绝,同样的都是一篇完整的作品,不能以其短而增之,也不能为其长而减之。凡为名著,都是“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的。既不该画蛇添足,又岂宜削足适履。或可更彻底的说:除了短诗和小品之外,文学作品都是以繁为尚。在近代长篇小说里,我们见到了文士们描写的技巧的如何进步。

  有人批评王充《论衡》,以为文字冗长,不精彩。然而《论衡》的冗长,却正是他的“说理明畅”的特点之所在。假如《论衡》变成了《论语》式的,或仿《论语》的扬子《法言》式的一部书,那还有什么价值呢?

  古文家为了要求文章的整练肖古,要拟仿古人,强学其皮毛,徒求其形似——故提出一个“简”字来,极力的鼓吹着。韩愈的古文运动,不单是反抗六朝以来的对偶的骈体文,也是排斥着冗长而浮华的佛教文学及其他“繁”文的。欧阳修复活了古文运动的时候,便也教人为文须从“简”字下手。有人曾把他的一件事当作示范的说着:他有一篇文章,初写成时有一千多字。他将这篇东西贴在墙上,天天对之读念,每天都要删去几个字。后来只剩下五百多字,他方才自认为满意。又有一个传说,是几个古文家同作一个文题,一个人写了二千多字,一个人只写几百个字。而多写了若干字的那个人愧然的拜服于那位写“简”文的人之前。

  这一类的故事,都暗示着后来的人,凡为古文便必须力从简古下手。凡懂得古文义法的人,都知道怎样的去模仿《左传》,《史记》的文章。而所谓归批《史记》也者,却是那样的一章一节,一段一句的钩勒,批判着,欲“天下士”胥入其彀中。

  这样,不顾文章的内容,不管所写的是什么东西,一味的只以“简”为第一要义;于是所谓“文学”的散文,便永远不会走上正道的了。

  亏得那些正统派的古文家们,总是鄙夷戏曲、小说为小道,为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而不一措手,不一着眼,所以还能够有洋洋百回的《三国》、《水浒》、《红楼》和三五十出的《还魂》、《玉簪》、《红梨》的名作产生出来。否则,如以写古文之义法来部勒或支配小说、戏曲,则小说、戏曲的生命,早已被其摧残尽了。

  林琴南先生虽是一位服膺桐城义法的古文家,他却有胆识,敢于用古文去译长篇小说,而且还再三的慨叹于史各得、狄更司文章的微妙,特别提出他们善于用“繁”,能够把几位人物,十几天内的故事,敷衍成数十百万字;而《左传》、《史记》写数十年间事的数十人物,却只是寥寥的数千百语。在这里,他看出了中国古文的不及西洋文学最重要的一点。

  这确是他识见高迈处。算是古文家第一次的打破义法,为“外人”张目。而因此,林琴南便永远的被桐城派的嫡传的人物(?)目为“非我族类”,谥为“野狐禅”——虽然他是那样的在为古文作宣传,而自附于桐城系统里。

  其实,当古文家明目张胆的在提倡古文的“简古”运动的时候,也未尝没有人反抗他们。顾炎武《日知录》论“文章繁简”的一则,是极为明了透切的。吴文祺先生为我们写的那篇《论文字的繁简》也已把我们所要说的话都说了。

  如果就“修辞”的一方面说来,“辞达而已矣”,“不论繁与简也”。如何能够成为一篇没有疵病的文章,那是有许多必要的条件的,决不能以“繁”“简”二字来判定其好坏。果欲求简,则莫如一字不写。这岂不成为世间最简的文字么?

  有人鼓吹日报上文字,要改用白话文。他的理由之一是,白话文并不比文言文繁冗,而且只有更简约。这是针对了报馆老板们怕改了白话文而要增加篇幅的心理而“对症下药”的。“不足为训也”。其实日报记事之所以恹恹无生气,其病源不仅在记事有公式,什么:言寒必“朔风刺骨”,记私奔必“双宿双飞,俨若鸳鸯”,而且还在求简。他们只是记帐人,他们的新闻,只是帐簿式的记事,换一句话说,便是,只有记述,没有描写。这便是深中了古文家求简之毒的,或可以说是没有写文章能力或描写一件故事的能力的记者们之遁迹的所在。因为摇笔即来的“火光烛天”,“大地银装”,写来多末方便。挖空心思去想像一个惨怖的火场的景色,或一场新雪的新鲜的感觉,是傻瓜们做的笨重的工作。

  所以今日新闻之改革,其必须改用白话文做记事,是无可怀疑的。而其改用白话文之最重要理由之一,便是打破了用文言文的苟简的公式化的记事,而注重于有描写的新闻记事的新的道路。如果要把紧要新闻,写得生龙活虎似的活泼生动,那自然是必须趋重于描写的,换言之,便必然的要“繁”,要“尽态极妍”的在描状着。我们必须揭发事实的真相,无须乎欺骗与诱劝。报馆老板们如果感觉到读者们有必须读活泼生动的新闻的需要时,为了维持他们的销路,他们必定会不惜牺牲其篇幅以刊登“繁”文的记事的。

  同样的,除了小品和短诗之外,求繁差不多是近代文学的特色之一。用数十百万字,写一个人一天之内的心理的变化,也不会有人以为繁的。而吴承恩原本《西游记》,其繁处却远胜于朱鼎臣、杨致和的删改本。如果有人把《红楼梦》删成两三万字的节本,岂不是精华全去,糟粕徒存!所谓近代的短篇小说,也不仅以短为尚。许多重要的短篇小说,往往是在二三万言以上的。

  所以,我们如果要文坛走上了大道,要有伟大的名著出现,那必须提倡一个“繁”字;至少也要扫除了求“简”的心理。简便是陋,便是苟。要文章写得不苟、不陋,那必定得用心在“繁”字上用工夫。

  原始的历史,以数字,数十字,记人的一生。今日的小说却把一日的故事写成数十万言。这到底是进化呢,还是退化呢?可不烦言而便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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