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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问题之提议及马克斯安那其讨论之发端


  (一九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朋友们!

  第六号的《武汉星期评论》和第一号《我们的》都收到了。读了之后,知道我们现在一切的情形。

  昨天仁静[1]来,他说暑期约代英在武昌开“社会主义的辩论大会”,于是我们就大谈起社会主义了。他力言马克斯[思]主义是怎样的彻底,方法是怎样的切实,并且说无政府主义是空空洞洞的,所以他是信仰马克斯[思]主义,而不大满意于无政府主义的。我们又谈到小组织的(这小组织是指向外宣传主义,用教育和其它组织的力量去改变旧社会建设新社会的雏形的非个人主义的)平和运动和大破坏的激烈运动的种种问题。谈论的结果,他是主张后者,但亦不反对前者。我的意见以二者须同时并进,互相为用,不可缺一。理由(一)实行这种主义非先用力宣传不可,小组织是宣传的利器。(二)我们理想社会的福利非一般所能知道,小组织是与他们以模样,使他们看了羡慕,信仰。(三)社会改造,一面要人破坏,一面要人建设。(四)阶级的利害太冲突了,仅用和平的运动奏效甚难,而且太慢,所以一方面不可不用破坏的运动。(五)在过渡时期,人类程度不齐,不能任其极端的自由,所以不能不用权力加以限制。有这种之理由,所以我们(认)为两者是并重的,并且要同时并行的。本来我对于社会改造,没有什么研究,不应该说这些空话,但我所以和他讨论,并把我的主张告诉大家的意思,是因为这个问题于我们团体大有关系。以前仁静和代英在北京为革命的问题辩论了一个多月,又业裕、际盛、代英的通信(《互助》第一期)也很着实地讨论这个问题。最近我和仁静的讨论,我觉得这都是不相冲突的,不过是主张前者就不主张后者,主张后者就不主张前者,虽不互相反对,也不互相联合,各走各的路,彼此不相干。我以为我们不应如此,我们既是同志又在一个团体之内,虽然各人采取的方法不同,但是同是做的一椿事,不过一个是做的这一面,一个做的那一面。不能不相冲突,而且是像车轮鸟翼,相依为用,也并不是异途而同归。我以为我们的“立足点”和目的地都是一样。

  毓兰 四、二十一,北京

  原载《我们的》第五期

  【注释】

  [1]刘仁静(1902—1987),字养初,湖北省应城县人,1917年11月加入恽代英创办的互助社,1918年夏考入北京大学,1919年积极参加五四运动,随后加入李大钊创建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是北京中共早期党组织的成员,1921年7月出席中共一大,曾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大革命失败后,因参加托派活动,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新中国成立后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人民出版社特约编辑。1986年任国务院参事室参事,1987年8月5日在北京去世。

  (1)这是林育南给利群书社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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