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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解忧?(1)


  人到中年,情感就多波折,乃有“哀乐中年”之说。不过中文常以正反二字合用,来表达反义。例如“恩怨”往往指怨,“是非”往往指非,所以江湖恩怨、官场是非之类,往往是用反面的意思。也因此,所谓哀乐中年恐怕也没有多少乐可言吧。年轻的时候,大概可以躲在家庭的保护伞下,不容易受伤。到了中年,你自己就是那把伞了,八方风雨都躲不掉。然则,何以解忧?

  曹操说:“唯有杜康”。

  杜康是周时人,善于造酒。曹操的意思是说,唯有一醉可以忘忧。其实就像他那样提得起放得下的枭雄,一手握着酒杯,仍然要叹“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也可见杜康发明的特效药不怎么有效。范仲淹说:“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反而触动柔情,帮起倒忙来了。吾友刘绍铭乃刘伶之后,颇善饮酒,所饮的都是未入刘伶愁肠的什么行者尊尼之类,可是他不像一个无忧的人。朋友都知道,他常常对人诉穷;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赚美金的人要向赚台币的人诉穷。我独排众议,认为刘绍铭是花钱买醉,喝穷了的。世界上,大概没有比酒醒后的空酒瓶更空虚的心情了。浩思曼的惨绿少年说:

  要解释天道何以作弄人,
  一杯老酒比米尔顿胜任。

  米尔顿写了一整部史诗,来解释人类何以失去乐园,但是其效果太迂阔了,反而不如喝酒痛快。陶潜也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酒。”问题是酒醒之后又怎么办。所以浩思曼的少年一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泥里,除了衣物湿尽之外,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

  刘绍铭在一篇小品文里,以酒量来分朋友,把我纳入“滴酒不沾”的一类。其实我的酒量虽浅,而且每饮酡然,可是绝非滴酒不沾,而且无论喝得怎么酡然,从来不会颓然。本来我可以喝一点绍兴,来港之后,因为遍地都是洋酒,不喝,太辜负戴奥耐塞斯了,所以把酒坊架上排列得金碧诱人的红酒、白酒、白兰地等等,一一尝来。曹操生在今日,总得喝拿颇仑才行,不至于坚持“唯有杜康”了吧。朋友之中真正的海量应推戴天,他推己及人,赴宴时常携名酒送给主人。据他说,二百元以下的酒,无可饮者。从他的标准看来,我根本没有喝过酒,只喝过糖水和酸水,亦可见解忧之贵。另一个极端是梁锡华,他的肠胃很娇,连茶都不敢喝,酒更不论。经不起我的百般挑弄,他总算尝了一口匈牙利的“碧叶萝丝”,竟然喜欢。后来受了维梁之诱,又沾染上一种叫“顶冻鸭”的红酒。

  我的酒肠没有什么讲究:中国的花雕加饭和竹叶青,日本的清酒,韩国的法酒,都能陶然。晚饭的时候常饮一杯啤酒,什么牌子都可以,却最喜欢丹麦的嘉士伯和较浓的土波。杨牧以前嗜烈酒,现在约束酒肠,日落之后方进啤酒,至少五樽。所以凡他过处,空啤酒瓶一定排成行列,颇有去思。但是他显然也不是一个无忧之人。不论是杜康还是戴奥耐塞斯,果真能解忧吗?“举杯消愁愁更愁”,还是李白讲得对,而李白,是最有名最资深的酒徒。我虽然常游微醺之境,却总在用餐前后,或就枕之前,很少空肚子喝。楼高风寒之夜,读书到更深,有时饮半盅“可昵雅客”,是为祛寒,而不是为解忧。忧与愁,都在心底,所以字典里都归心部。酒落在胃里,只能烧起一片壮烈的幻觉,岂能到心?

  就我而言,读诗,不失为解忧的好办法。不是默读,而是读出声来,甚至纵情朗诵。年轻时读外文系,我几乎每天都要朗诵英文诗,少则半小时,多则两三小时。雪莱对诗下的定义是“声调造成的美”,说法虽与音乐太接近,倒也说明了诗的欣赏不能脱离朗诵。直到现在,有时忧从中来,我仍会朗诵雪莱的“啊世界,啊生命,啊光阴”,竟也有登高临远而向海雨天风划然长啸的气概。诵毕,胸口的压力真似乎减轻不少。

  但我更常做的,是曼吟古典诗。忧从中来,五言绝句不足以抗拒。七言较多回荡开阖,效力大些。最尽兴的,是狂吟起伏跌岩的古风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或“人生千里与万里”,当然要神旺气足,不得嗫嚅吞吐,而每到慷慨激昂的高潮,真有一股豪情贯通今古,大过瘾了。不过,能否吟到惊动鬼神的程度,还要看心情是否饱满,气力是否充沛,往往可遇而不可求。尤其一个人独诵,最为忘我。拿来当众表演,反而不能淋漓尽致。去年年底在台北,我演讲“诗的音乐性”,前半场空谈理论,后半场用国语朗诵新诗,用旧腔高吟古诗,用粤语、闽南语、川语朗诵李白的“下江陵”,最后以英语诵纳许的“春天”,以西班牙语诵洛尔卡的“骑士之歌”与“吉打吟”。我吟的其实不是古诗,而是苏轼的“大江东去”。可惜那天高吟的效果远不如平日独吟时那么浑然忘我,一气呵成;也许因为那种高吟的声调是我最私己的解忧方式吧。

  “你什么时候会朗诵西班牙诗的呢?”朋友们忍不住要问我了。二十年前听劳治国神父诵洛尔卡的La Guitarra,神往之至,当时就自修了一点西班牙文,但是不久就放弃了。前年九月,去委内瑞拉开会,我存也吵着要去。我就跟她谈条件,说她如果要去,就得学一点西班牙字,至少得知道要买的东西是几块bolivares。为了教她,我自己不免加倍努力。在加拉加斯机场到旅馆的途中,我们认出了山道旁告示牌上大书的agua,高兴了好半天。新学一种外文,一切从头开始,舌头牙牙学语,心头也就恢复了童真。从那时候起,我已经坚持了将近一年半:读文法,玩字典,背诗,听唱片,看英文与西班牙文对照的小说译本,几乎无日间断。

  我为什么要学西班牙文呢?首先,英文已经太普通了,似乎有另习一种“独门武功”的必要。其次,我喜欢西班牙文那种子音单纯元音圆转的声调,而且除了h之外,几乎有字母就有声音,不像法文那么狡猾,字尾的子音都噤若寒蝉。第三,我有意翻译艾尔.格瑞科的传记,更奢望能用原文来欣赏洛尔卡、奈鲁达、达里奥等诗人的妙处。第四,通了西班牙文之后,就可得陇望蜀,进窥意大利文,至于什么葡萄牙文,常然也在觊觎之列,其顺理成章,就像闽南话可以接通客家话一样。

  这些虽然都只是美丽的远景,但凭空想想也令人高兴。“一事能狂便少年”,狂,正所以解忧。对我而言,学西班牙文就像学英文的人有了“外遇”:另外这位女人跟家里的那位大不相同,能给人许多惊喜。她说“爸爸们”,其实是指父母,而“兄弟们”却指兄弟姐妹。她每逢要问什么或是叹什么,总要比别人多用一个问号或惊叹号,而且颠来倒去,令人心乱。不过碰上她爱省事的时候,也爽快得可爱:别人说neither…nor,她说ni…ni;别人无中生有,变出些什么do,does,doing,did,done等等戏法,她却嫌烦,手一挥,全部都扫开。别人表示否定,只说一声“不”,而且认为双重否定是粗人的话;她却满口的“瓶中没有无花”,“我没有无钱”。英文的规矩几乎都给她打破了,就像一个人用手走路一样,好不自由自在。英文的禁区原来是另一种语言的信道,真是一大解放。这新获的自由可以解忧。我一路读下去,把中文妈妈和英文太太都抛在背后,把烦恼也抛在背后。无论如何,我牙牙学来的这一点西班牙文,还不够用来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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