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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给项英及中央分局的指示


  (一九三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项英同志并转中央分局:

  在执行中央指示中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行动前,必须将行动的任务及目前的形势在干部中、在指战员中进行充分的解释与动员。在时间上许可时,应尽可能的给部队以相当休息训练与补充的时间。(二)所有出发游击的部队,必须绝对轻装,任何笨重的东西、行李都不应拿,以便利于迅速的运动。一切供给均应取之于活动地区。(三)每一部队不要拥挤很多的干部,即分局的一个团,也不应把分局的人都集中在一起。除项英、潭秋、贺昌三人外,其他同志可在其他的部队内负责工作。陈毅可独立领导一个独立团。分局带的工作人员全部不应超过十人。(四)苏区干部除分散到游击队去的外,应有一部分派回到被占领区域去,可能时最好是自己的家乡,隐藏在群众中,进行与建立秘密工作。(五)白区干部应尽量分散到白区,特别是邻近白区去。游击队携带的多余的干部,应留给地方党加强他们的领导。(六)对所有干部应解释清楚,万一被敌人冲散或隔断时,应有决心独立进行工作,顽强奋斗。(七)必须周密地建立秘密的交通网。(八)在游击活动中,必须特别反对关门主义,反对机械的使用老苏区的一切办法的倾向,广泛的进行发动群众的工作。知道利用一切开始时参加革命的小资产阶级分子。

  书记处

  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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