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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给中央分局的指示


  (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三日)

  中央分局各同志:(万万火急)

  (甲)放在你们及中区全党面前的任务是坚持游击战争,是动员广大群众用游击战争坚韧地、顽强地反对敌人的堡垒主义与“清剿”政策。应该承认中区目前环境的严重性,但应认识中区的斗争对于全国依然有极大的意义。应该坚信,如果我们能够坚持群众的游击战争,其效果将使国民党无法顺利统治曾经得到解放的数百万群众,将使蒋介石许多部队受牵制。最后各地红军胜利,全国群众斗争与中区的斗争配合起来,将必然恢复苏区,粉碎敌人的堡垒主义与“围剿”。目前形势是国民党的统治进一步动摇与破产,蒋介石在五次战争中[1]是削弱了,军阀间的冲突正在发展。全国革命斗争是继续增长,不是低落。部分的苏区与红军虽受到暂时的损失,但红军主力存在,新的胜利在我们面前。中区党内存在着对时局与当前环境的悲观认识是不对的,震骇于一时的困难是不应该的,对游击战争的坚持性不足是最大危险。因此,必须首先把这一斗争胜利前途的坚信放在你们及全体同志心目中,并向广大群众解释明白。

  (乙)立即改变你们的组织方式与斗争方式,使与游击战争的环境相适合。

  (一)一连人左右的游击队,应是基干队的普通方式,这种基干队在中区及其附近,应有数十百支。较大地区设置精干的独立营,仅在几个更好的地区设置更精干的独立团。依此部署之后,把那些多余的独立团、营,都以小游击队的形式有计划地分散行动。环境有利则集合起来,不利又分散下去,短小精干是目前的原则。同时,普遍发展群众的游击组,把多余枪弹分配给群众,最好的干部到游击队去。

  (二)游击队应紧密的联系群众,为群众切身利益斗争。给养依靠群众及部队自己解决。

  (三)在边境及敌后有计划的部署游击战争。上犹、崇义、南山、北山、油山、兴、龙、饶、和、浦[2]等处要加派精干部队及好的领导人去。在这些地方开展游击战争,将给中区的斗争以极大的帮助。湘南游击区也应由你们去加强它,但不应以庞大部队远出,而应以相当部队依傍着中区配合发展。依野战军及红十军的经验,如你们以大部队远出,是没有胜利保障的。

  (四)彻底改变斗争方式,一般都应由苏区方式转变为游击区的方式。要加强秘密工作,使与游击战争联系起来,占领山地,灵活机动,伏击袭击,出奇制胜是游击战争的基本原则。蛮打硬干,过分损伤自己是错误的,分兵抵御是没有结果的。突击运动及勉强使用纸币目前都不适宜了。

  (五)极大的给以地方党及游击部队以独立领导权,并培养他们这种能力,即使长期隔断,也要能独立存在。庞大的机关立即缩小或取消,负责人随游击队行动,得力干部分配到地方去。分局手里应有一独立团,利用蒋粤接合部,在赣南、闽西一带转动,最忌胶着一地,地方领导机关亦然。

  (六)确切的进行瓦解白军工作,把这一工作放在支部及游击队工作的头等地位。

  (七)选派许多适宜的干部到白区去,汕头、厦门、香港、上海及其他地方的工作,你们都应该设法去建立。

  同志们!目前正是困难与胜利的分水界,我们相信你们一定能够坚持到底,争取党的路线的胜利。望你们讨论这一指示。

  中央

  二月十三日

  [1]五次战争,指国民党军对中央苏区发动的第五次“围剿”。

  [2]兴、龙、饶、和、浦,即广东兴宁、龙川、饶平及福建之平和、漳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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