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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诗小记”(5)


  十二

  我们的古书向无详明的句,读,一般易解文句尚可沿习明了,至于较为古奥或省文省字,或名词动词可通用之处,往往引起误解。历来注疏训话的学者,为此附带问题也下过不少的工夫。只有读,只有句的分字句法,已非完备,遇到义深字简的文义,后人照例行的句读方法圈点,有的将本文变作支离破碎,或则不易了然。例如《左传》叙晋重耳的一段中有:

  “闻晋公子骈胁欲观其躶浴薄而观之。”

  不管旧法是如何点,圈,从“欲观”二字以下至末字作一句总不妥当。明人姚宽独出创解。

  “闻晋公子骈胁欲观。其躶浴。薄而观之。”

  旧式以“欲观其躶浴”作一句固嫌笼统,姚氏这样断句,将“欲观”二字属上,与骈胁成句,似亦牵强。据我所见,应标点如下式:

  “闻晋公子重耳骈胁,欲观其躶。浴,薄而观之。”

  “欲观其躶”四字在修辞上最为妥贴,“躶”字即“裸”,赤体之意。“浴”字下今式用Comea古式也可用“读”,以名词作动词讲,较向来将“欲观其躶浴”五字联为一句更见清晰。盖洗面曰沐,澡身曰浴,浴上何必再添“躶”。解作白话,岂非是“赤体淴浴”。左氏精擅文辞,绝不作如是形容。

  这一段自是“谈诗”的野马,冗长说来似无关涉。但我所以引此,以其可证明诗歌中标点的重要。

  除却意义,即讲声调,因标点不同,给予听者(或读时)的情感当然有异。试将上文中姚宽所分句与我的标点,注意分读,便各有高低长短的声调。听者的印感亦有区别。在一句散文(并非诗的散文)中尚可见出,何论诗歌。

  (现代有些好奇的诗人主张完全废弃标点,让读者自寻起讫,自量声调的停,放。究竟不能通行,姑置勿论。)

  中国诗,字数,发音,俱易整齐,明确。虽有平仄四声的分用,及拖长韵节之处,究易了解。这是单音字的便宜处;不过也因此减少了好多拼音字中Accent,syllable的变化,比较音律的得失,非短文所能评述。止就标点的利用上看,中国散文倒比韵文困难。诗歌以字数整饬反易着手。西洋诗歌中酌用标点,极见匠心,用得恰切并非易易。不是选字和声很有天才的诗家,往往因标点不当,有损诗义,及节奏间所涵达的情感。

  今取《失乐园》长诗的数行,将原标点去掉,阅者先读一过,就一己所见,想该于哪字,哪行后加哪种点,顿。

  All access was thronged the gates

  And porches wide but Chief the Specious hall

  Thaugh like a covered field where Champions bold

  What ride in armed and to the Soldan's Chair

  Defied the best of Panim Chivaling

  To mortal combat or career with lance

  Thick swarmed both on the ground and in the air

  Brunshed with the hiss of rustling wings as bees

  In spring-time......

  像右面的无韵诗如将标点误用,不止是误解意义,就连作者所惨淡经营的音调也被破坏。真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不可看轻一个顿点,一行的尾字不停,连接次行,好好读去都有节奏的关合。拼音文字于此等处最易将音调的优美试出,所以诗歌的标点非作者自加,他人的猜测,忖量,终与原意,原节奏相去殊远。

  现在不重抄录,只将密尔顿在上几行中所用的标点记明如下:

  在thronged一字后加支点;。在wide一字后用顿点,。在in armed,在lance,在swarmed,在the air,诸字后都用顿点,。直至of rustling wings后方用.一整句点号,而末后四字亦作一句,用.号。于Through like之前至with lance之后,这数行加括弧()隔开另作叙写。一共九行,只作二句:一句拖长,中含几个顿点,一句极短,只有四字。而九行中惟一行在行尾一字上加一顿点,其他皆是run-on紧接下行读去,不能停住。《失乐园》全篇有过半数的行数都如此例,——行尾无停顿标点。(据E. P. Morton的统计)

  英诗人的无韵诗,其最佳者颇少于每行尾字用全句终结的.点,多半是加在行的中段,接近要结束一段的地方。不过,诗中若有较多会话或作戏剧的表达时便不如此。像下三行:

  So to the Gate of Three Queens We came,

  Where Arthur's wars are render'd mysticlly,

  And thence departed every on his way.

  前二行同用顿点,末行用句点,与前引《失乐园》中的九行迥异。这与诗中的描绘,叙事有关,文如菲利浦Philllps的无韵诗有数行,标点颇多。

  Some days I may be absent, and can go.

  More lightly since I have you not alone.

  To Paolo I commend you, to my brother

  Loyal he is to me, loyal and true.

  He has also a gaiety of mind.

  这五行中各行尾字多用全停点或顿点者,正合于表示谈话的语势,令听者读者注意口气的紧,慢。(第二例同此)行尾不停顿的作法颇不容易,必对于文字的节奏确有经验,方使读者无拖长延缓之感,反能助成音调的和畅。除却密尔顿外,写无韵诗善用此法者便推雪莱。至于现代的西洋无韵诗,在行尾加顿点或全停(即句号)点者日多。行尾的run-on究竟不易用得好,有控制节奏的效率。(就无韵诗而论)

  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寻思,将《失乐园》中的上九行,随意标点,然后与密尔顿的原标点对证,当可恍然悟懈。照无韵诗读法,将我们所加的与作者原有的停顿,分读,便知密尔顿的标点在诗义与节奏上是有怎样的效果。无韵诗尚且如此,至于韵律严整的西洋别种诗体,其标点的应用,更当注意。

  上文所述略嫌烦琐?既在谈论诗的外形;又是外形上极微末的标点问题,或以为不值得哓哓辩说。但,散文的章句分,合,尚有关于意理,层次,以及诵读时的音调缓,急,诗歌的节奏尤为重要,标点虽是旁支;不同于从字音韵位上能显出节奏的调谐,而于一顿全停之间,诗人的意象如何表达,情调的如何隐,显,诵音的如何促,散,俱能听得分明,——由听觉以通于心意。标点的善用与否,怎么不是一件助成或毁坏诗歌节奏的要事?读西洋诗若不关心标点,纵使明了诗义,无论如何,读者总有节奏上的损失。(严格说不止是节奏的损失。)“离章合句,调有缓急。”章句之用,岂只意理;散文有然,何况诗歌。中国的佳文章尚要讲求章句的方法,何况是缀音字的西洋诗歌。

  无韵诗,自由诗,即至于散文诗,虽无整齐的韵律作外形的拘束,可并非横说直道,不管音调节奏。徒知分行为诗,合写为文,又何必有“诗”与“文”的分别?若说:但有诗意便可遮拨一切,何须斟酌强弱,较论点号,自找苦吃,与人不便。

  答此疑问,我只借用散特巴勒的一句话:

  诗歌,在其材料与外形中,乃将自然之意象或自然之触感与热情幻想融合无间。而在其传达之模式中,诗歌乃将言文之平常用法与音乐之表现合为一事。

  诗歌的传达既离不开言文的音乐表现,标点虽是小问题,却亦不能忽视;何况除助威节奏外,更有其他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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