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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诗小记”(4)


  九

  雪莱的“西风歌”是每位研究(或则鉴赏吧)英国诗歌者必读而且爱读的一首诗。(记得曾有人译成新诗)除掉作者想象的丰富,活跃,与种种比喻的明切有力外,更能将西风,秋,空间,时间人生的变化,物我的调谐,联为一体,使读者深思,追怀,挑动心弦,这真是非天才洋溢的诗人便难于着笔的好诗。但好诗的内容译成另一种文字尚可传达梗概,至于原文的音律,节奏,无论如何,无法迻译。诗歌要素乃在内容外形交互相为用,不像其他文字作品,形式稍可轻看。诗歌须能唱,能啸,至少也要能吟哦,作抑扬轻重的音读。——从声音的畅达中见出内容的效率。绝非只求明白意思,看清刻画,便尽了鉴赏诗歌的力量。何况,诗中字句原有多少,不是简捷痛快,一览即悉;或粗疏看过便能尽得作者委婉曲传的所在。如不连同形式,——借音乐性的节奏,韵律,使口耳交融,情感酿化,便失掉了诗中的要性。

  雪莱此诗在节奏的方法上用的是三步连环韵Terza Rima,(此二字是拉丁文)即每一段中以三行作一小段,共四小段,十二行,又添上二行的对偶作结。全诗五大段,每段如此。而每段前十二行(不能谓之为十二句,)其韵脚用aba,bcb,cbc,ded,……可以相互钩连。这种三步连环韵法与抑扬格不同,但因第二行与第四行第六行韵脚相同,而第五行与第七行第九行韵脚相同;第八行与第十行第十二行韵脚相同,从隔离互换的韵律中,含有抑扬格的变化效果,在听时读时的谐称上有意想不到的和美。而每大段末二行,用对偶句作结,更得“香远益清”的妙处。试读其第一二三段既皆用0 hear二字收音。第四段用Proud,末段用Behind,不惟同以D母收音,而这两个字又皆有两个主音,拼出之声长短微近。这是多烦难的一种文字音调的组织。(至于每行中之强音重读等尚未谈及)若以为雪莱只有伟大诗人的意象及超人的想象,而无控制字句的能力,又如何能使这样巧妙文字的组织至当,恰称,真若天衣无缝?它所以有永久流传价值的原因,除却意象,音乐性的调谐并不可轻视。固然,徒炫外形毫无内容,至多不过是悦于耳而不能通于心。不过,天资骏发的诗人,即在格律中绝不会以内容称合形式,反能创造更和美的外形,婉委精妙地表现其内容。所以要这般如此,并非在使才逞巧,驱辞逐貌,因为有声律的谐和,听读起来,异常顺适。故在选音用字的艺术上不能不更为精切。若专务外形,刊落内蕴,当然要堕入魔道。而无相称的外形,纵有声律,也难引人注意。音乐的功用尚不可忽视声音中的意境,何论诗歌。

  偶谈诗人的文字技巧,故引雪莱此诗作证。时世变易,文艺的形式自有新型。现在,我不是提倡作诗的人全以中国旧体诗或西洋前代的名作为模范,然略微谈及或可供有志写新诗作一比较。

  十

  “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

  刘彦和对于艾章风骨的解释,真可谓要言不烦。平常我们只说“骨气”,“骨格”;或则“风采”,“风华”,看人品与评论文字往往用相同的名辞。实则更进一步,将两者合为一体,方能表里俱到,华实兼充。“风”字直接的释义是所谓动,用在诗中有文采流动之意。要使情感发扬从字句上得哀乐的契合,莫先于风。“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是刘氏自己最确切的注解。可见“风”属于情感的如何表达,因为每人虽具五官百骸的外形,如无气在外形里面,动荡,均匀,那只是土木形骸。即血肉充满,也少不了呼吸的通达。“风”与“气”之关系在此。而中文中往往好用“气机”,“神气”,亦俱与“风”有关。行于内者是“气”;因气机和畅而著之于外的便是“风”。“骨”者干也,是撑持一个有机体生物的主要质素。推而至于行为,言动,都可表现出种种刚劲的力量。故好文章必使情感的发华与气魄的深厚两者互相称合,方能笃实光辉,不同泛泛。

  诗歌或以为可重风而轻骨,或以为可骋辞而抛力,都是一偏之见。无论若何描写,诗中而无清遒峻健的风骨绝不易成为伟大的作品。(伟大不是以长短定论)就是有所偏至,也是令人惋惜的。

  陆云曾与陆机一书谓:“往日论文先辞而后情,尚势而不取悦泽……”云云,自道甘苦,也正是自评得失。辞藻在先,以情随辞,情感怎见真纯?徒尚文势,不理风华;纵有骨力,岂奈枯槁。这正可与偏重风偏重骨的是非互相比证。盖独倾一方,定有过当,不是空炫光采,便成虚撑门面。其失在侈滥;在空洞;在华实不能谐调。文章如是,诗歌尤甚。必将“风”“骨”凝合,各尽其长。“风力”,“骨骾”既成一体,在诗人所意想的世界——观感中的情与智;巧妙文词的火彩;匀称有节奏的声调上,便不多不少,不偏不重的表露出来。给听者读者一个心所欲言口不能言的悦怿,激动,而诗人风格之高下从其风骨的运用适合与否上亦能见出。譬如我们习见的文言惯用语:“风流文采”,“其秀在骨”,不论衡鉴人品,形貌,或评量诗歌,一例俱可应用。头一句予人美感,第二句予人重视。既非轻靡,冗俗,又不缺乏深沉朗健的内蕴。——必如此方够得上有高妙遒上的风格。

  至于刘氏所说“析辞必精,……述情必显”,乃指文字先有风骨而后辞藻可以精当,情感可以显示。更是外形与内蕴调和一致的明证。因为文字(诗歌在内)无风骨可言,即具辞藻多是冗滥;即有情感多见粗浮,与精当清显相去尚远。关于此点暂不详谈。略述风骨问题,对于只知斤斤于诗歌的形式论者,或有一点补益?

  十一

  苏东坡赞美杜甫的四句诗:“王侯与蝼蚁,同尽归邱墟。愿闻第一义,回向心地初。”以为文字外别有事在。一切崇高的文艺作品都得要在文字外别有“事”在,方能具兴观的微旨,有深长的感动,不止诗道应分如此。颜之推曾谓:“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其推重“理致”或以为不免过重?然思想是文艺作品的主干;是作者对宇宙万物万事的衡度。缺少思想,虽有人物,事件,虽有气调,辞藻,上者不过涂泽,工饰,下等的便成百衲凑补。即在视听上也留不下一点点重要的印感,更那能谈到会心惬意,相悦以解。——文艺的效果自难达到,至多是“雕虫小技”罢了,与真正的创造品隔离极远。所以就是近代研究文学原理的学者也不能不以思想(哲学的要素)为其第一要素。

  有人以为诗歌不可与其他文艺等量齐观,“理致”可以看轻,而以气调华丽为要务。这一样是对诗歌的误解。照古旧说法,孔子的三个字“思无邪”,一语破的,把诗的根本义含育其中。注解家议论纷纭,见地不同,其实依我私见,“无邪”只可作“真诚”释,去伪存诚是人生论理(或道德)的第一原理,诗歌不过借重音律的字辞,表达诗人独有的而又是公共同感的性情与所见的意象。去伪存诚更属紧要。或者,诗人可以冒充,诗料可以强凑,诗思可以伪造,诗形也可自由变化?独至于诗人之性情却不能矫揉造作。所谓用思无邪,即所思所感无非真切,无言不由心之弊。喜,怒,爱,憎,诚于中而以技巧的文辞声调现于外,这才是诗,——真诗人之诗。“理致”在诗歌中虽是间接的传达,然伟大诗人的名作却不能无“理致”的含蕴。诗歌里的“理致”,非专指钩深取极,校练名理的论辩;非裁度是非衡量事物的批评;更非道德教条,修身格律,只是诗人对客观对象的主观的兴感,精察,酝化,不能已于思;不能已于言,直述正论便成议,说,成述写的散文。委婉,曲达,刊落论理的Logic的关合,作具体的兴叹,使听者读者从声音调适中引起印感,从言外的启发中拾取明慧。所以,诗歌虽不同于散文,小说,而“理致”的要素仍不能缺。不过是委婉的,曲传的,言外的,不像论事理写人物的直截了当罢了。(直截了当四字只是比较的说法,其实好的散文,小说,论理写物亦何尝是十分直截了当。)

  “理致”似难论解。苏东坡论杜诗四句的文字外别有“事”在,他所标举的“事”,似即更深远的“理致”。苏氏以杜句与一般只会吟风是风,弄月是月的平凡诗相比,自然它是别有“事”在。即与技术稍优能将意念赠予读者的诗句比:或则人云亦云,或则琐碎虚浮,不能向深处远处更崇高处着想,给人以伟大的悟解,则纵有意念哪能与此并论。王侯蝼蚁千古一坯,夫谁不知,岂待诗人提示,更岂待像杜甫的提示,不过紧接下面十字:“愿闻第一义,回向心地初”,从极通常的自然现象上了悟到人生宇宙的根本义谛,不便即下断语,意在求深入超绝的解释。这种“理致”自非只有普通意念的诗人所能比拟。其佳处又在是诗,不是说教,谈禅,与校证哲理。若有用心的读者接读下去,自不许他不沉吟寻思,不许他不恍然有悟,怅然自失!苏氏的“事”字似指此点。

  不过此等“理致”须浑和言之,只可给人兴观,不是给人诰诫,也非教导。差二步便堕入理障,而逸出诗的境界。所以王维用佛经见解作五言绝,意更明彻,理更昭晰,却不是诗了。

  “即病即实象,趋空更狂走。无有一法真,无有一法垢。”

  “因爱果生病,从贪始觉贫。”

  等句,与偈词,格言何异?焦易堂评杜甫那几句是:“亦偶及此耳,要非本色,必也其摩诘乎。”评王维是“……非其见地超然,安能凿空道此。”焦氏的评论是只见“理”而不论“诗”,因王维曾多少修习佛理,遂以为是其本色,见地超然。即使如是,与“诗”何干?惟非“本色”,故杜甫能在文字外别有“事”在;惟是“本色”,不理会“诗”,只谈“理致”。如唐之寒山拾得好做禅诗,宋之邵尧父好做理学诗,无论其若何通俗,若何利用活言语,试问读诗者的兴感怎样?明理则可,兴感便无关涉。诗人的“理致”若不通过情感,含蓄酝化,其所表述的纯属智慧的直接传布,那与散文有何差异。

  “理致”也是诗的心肾,不过要掩覆在衣服之下,藏于筋骨皮肤的围绕之中,(表达的方法与给人的寻思力,与散文不同。)气络相通,为人体的主宰。——是诗歌的生命力。

  别种文艺的“理致”虽不能不借重筋骨,皮肤,衣服的掩映,但与诗歌比便差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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