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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之与善后会议


  胡适之与善后会议(1)(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胡适之[1]加入善后会议[2],报上说他是去尝试尝试的(实验主义)。这尝试两个字,在每段新闻里都带着些滑稽口吻。其实我们倒很可以替适之抱不平,因为他本是个尝试主义者,他去尝试,实在无可讥笑。我们要看他试得怎样,再加批评。再进一步说,单是说他尝试失败,说他尝试的结果不好,也还不够,因为:一则我们明知他这次尝试必然失败,适之自己也未始不知道;二则尝试不过是适之的一种政治态度,还不是他政见的本身。所以我们不必斤斤于他尝试的怎样——成功还是失败;我们却要看他怎样尝试,提出怎样的政见。善后会议的成功,老实些说,便是通过一个段祺瑞[3]的国民会议组织法,预备替段氏赶办“扶正”的礼节——把那临时执政“扶成”一个正式执政。我想适之虽然不革命,未必便肯把这样的“成功”算做自己的成功。适之所要的成功,大概就是想善后会议——段氏政府[4]通过他的国民会议组织法。这便是他的政见了。可是,要使现时这种善后会议通过胡适之的国民会议组织法,只有两个办法:一、胡适之的政见完全和安福系相同;二、善后会议变成人民的会议。从五四运动前后,直到如今,胡适之总算还是社会上公认的民治主义者,要他立刻变成安福系[5],未免太快些。那么第一个办法是不能实现了。因胡适之向来是个民治主义者,或者他在人民的善后会议上公布的真正民治主义的政见来,可以通得过。照这样看来,为胡适之想,他若要尝试提出自己的政见,他还应当多试一试:不但自己应命加入尝试,而且应当赞成孙中山先生的主张,要求社会团体加入善后会议。这就是第二个办法。如果真办到了这一层,亦许胡适之的尝试会成功也未可定呵。然而胡适之竟没有多试这一试,他这样试法,不但表示他的尝试主义不彻底,而且已经表示他那民治主义也就不大高明了——不拿到人民会议上去试,却偏要在一群安福系里试;于是他竟提出他的国民会议组织法来。也许在这组织法的本身里,我们可以看见胡适之的民治主义罢?

  胡适之的国民会议组织法草案里:一、国民会议可以解决国家根本大计,建设根本大法(不像政府草案,限定只能通过宪法,并制定宪法权亦无);二、女子有选举权(?);三、直接选举(?);四、普通选举(?);五、各(?)公团先推候选人。这五点,表面上看来,确是民治主义极了。然而我们注意一下:

  凡不能解说日用通行之文字不得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原草案第十一条)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等的“不识字国”,轻轻的这样一条条文,便可以剥夺百分之八十的中国公民之选举权。其实这大多数不识字的民,大半都是工人、农民、小商人、女子;他们的工作和劳力是中国全社会生命的基础,他们何以不应参预选举及政治呢?胡适之,你是不是政治上的柏拉图派[6]——要使识字的统治不识字的呢?假使说,不识字的人不懂政事,无从使他们参加。那么,如果各市市民,各工会,各村农民的集会上,有人做通俗的政治宣传的演讲,公开的提出当地的候选人姓名、履历、政见,凡是能说话、能听话的中国人会不会懂呢?当然会懂的。这些选民就平日所受的痛苦与候选人的政见比较一下,能不能自己决定投谁的票,或举手赞成谁呢?当然能够的。然而胡适之不愿意教不识字的人参与政治,所以不肯想到这方面来。

  这样的候选人,当然是要有一定的政纲,代表一定的职业和阶级的利益,所以必须由政党及职业团体提出。胡适之的候选人提出法怎样呢?我们再注意一下罢:

  各省区应于选举之前成立国民代表会议议员候选人推举委员会,以左列各公团代表组织之:一、省议会代表十五人;二、省教育会代表十人;三、省商会代表十人;四、省农会代表十人;五、省工会代表十人。(原草案第十四条)

  我们可以看见,其中没有律师、医生、学生等等团体,更没有农民。而且教育会只是教育界的小部分人,得推代表十人来推定候选人;工会人数可以比教育界多出几百倍,也只推出十人。假使候选人是政党及一切职业团体自己推定,汇交投票区的,那亦就没有候选人推举委员会之组织的必要,更没有在推举委员会里代表人数多寡之关系。然而胡适之的草案是要这推举委员会中三分之二以上之表决,再能推出一候选人。那就工会、教育会相比例起来,工会要提的候选人,很难得当选。况且,这样一来名为直接选举,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间接选举。

  不但如此,草案第十四条下,又加入这样一句:“本条所列各公团,于本组织法公布时未正式成立者阙之。”这样我们看看,全国有几个所谓“省工会”?一个也没有(工人如何能限着地域,限着省分?譬如路工、海员的工会,是介乎各省,广遍全国的)。

  总之,第十四条规定的结果,占全国人多数的农民是无从推举候选人的了——农会是城乡绅士的团体,农民协会是草案上所没有的。全国的工人也是如此,因为各省都没有“省工会”。

  这就是胡适之的民治主义,胡适之的普选办法!亦是胡适之在善后会议上的唯一尝试。这种草案在善后会议上能通过不能通过还没有知道;然而这并没有多大关系:胡适之已经有退出善后会议的消息了(听说不正式辞职,因为不好意思拆台)。

  胡适之退出善后会议是不是因为善后会议中不容纳人民团体?不是的。是不是因为不容纳他的唯一尝试——那种(!)国民代表会议组织法草案?亦不是的。听说是因为河南又打仗了。胡适之究竟是说憨玉琨[7]破坏和平,还是说胡景翼[8]破坏和平呢?我们从北京来的简单的专电,是不容易知道。其实也用不着知道。他一定很“公平”说,最好大家不要打,善后会议还可以开下去,他这种草案还可以领领安福系诸公的教,——如今却开起战来了,他就自认尝试完全失败而退出了。其实段祺瑞的理想上的希望,正和他相同;照理段氏应当下令讨伐憨玉琨,因为胡景翼是他正式任命的河南督办,然而他只说调停:最好人家都服从他的命令,现时大家都不要打,等他那国民会议组织法通过了,如法炮制的召集起来,这一手包办的假执政,到那时节,就可以一个个的结果自己的政敌,第一当然就是国民党,而后国民军[9],而后西南,甚至于奉张,以至于胡适之,——恐怕胡适之还不值得他去哩!现在,他却正欢迎胡适之辈也来帮他说一句“公平”话:“大家不要打”;至少表面上,现在他还很需要这样一句话。胡适之因打仗而退出,一方面说来,也可以说是助段的示威,何尝又配做段的政敌呢?

  原载1925年3月14日《向导》第106期

  署名:双林

  注释

  [1]胡适之,即胡适(1891—1962),安徽绩溪人。早年留学美国,为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的学生。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提倡文学改良和白话文,鼓吹实验主义,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著名人物。

  [2]善后会议,见本卷第7页注17。

  [3]段祺瑞(1865—1936),字芝泉。安徽合肥人。皖系军阀首领。1916年袁世凯死后,控制北京政权。1920年直皖战争中被打败下台。1924年10月北京政变后,被张作霖、冯玉祥推任北京临时执政府执政。

  [4]段氏政府,指当时以段祺瑞为执政的北京临时执政府。

  [5]1918年依附于北洋皖系军阀的政客徐树铮、王揖唐等在北京安福胡同成立俱乐部,把持国会,帮助段祺瑞推行“武力统一”政策,当时称为安福系,他们控制的政府、国会,称安福政府、安福国会。

  [6]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为古希腊哲学家,著有《理想国》、《法律篇》等,要求建立一个以“哲学王”为统治者、立法者的理想国家。柏拉图派,即是指胡适要求由识字者统治不识字者,犹如柏拉图关于“哲学王”统治的主张。

  [7]憨玉琨(1888—1925),字润卿。河南嵩县人。北洋军阀将领刘镇华部将。1925年率部与国民军在豫西大战,结果失败。

  [8]胡景翼(1892—1925),字笠僧。陕西富平人。当时任国民军副司令兼第二军军长、河南军务督办。

  [9]1924年10月,冯玉祥联合胡景翼、孙岳发动北京政变、推翻直系政府后,将所部改编为中华民国国民军,冯任总司令兼第一军军长,胡、孙分别担任副司令兼第二、三军军长。

  (1)本文曾收入作者自编论文集,并作了文字校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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