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李叔同 > 致夏丏尊 | 上页 下页
二五


  (一九三〇年六月十日,上虞白马湖)

  书悉。自惭凉德,本无可传。拟自记旧事数则,或足以资他人改过迁善之一助尔。稍迟当写奉,不宣。

  六月十日 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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