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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新政的成绩


  王安石的新政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呢?不能说都成功了,这一点就不用说了。为什么呢?因为它的效果往往不像他预期的那样好。尽管如此,说它失败了也不应该,为什么呢?因为施行起来难免有相沿而成的弊端,然而,从挽救当时的形势考虑,利还是大于弊的。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王安石曾有一篇《上五事札子》:

  皇上即位已经五年了,需要改革的事情有几千几百件,其中已经写成条例,确立法令,而且对国家有利的,真是多得很!在这些法令中,最重要,见效最慢,而议论又最多的,有五件事:一是“和戎”,二是“青苗”,三是“免役”,四是“保甲”,五是“市易”。如今青唐、洮河一带,方圆三千余里,整个戎羌族的百姓大约二十万人,献出他们的土地,归附朝廷,成了我们的“熟户”,可见,和戎政策已经有成效了。过去,贫困的百姓向豪强人家借债付息;今天,贫困的百姓已经向官府借债付息了。官府把利息定得很低,解决了老百姓的困难,看来,“青苗”的法令也开始施行了。只有免役法、保甲法、市易法这三项法令,实际效果这里还不能确定。如果得到可靠的人去推行,就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如果推行的人有问题,也许会带来很糟糕的效果。逐步推行,可能会收到好的效果,急于求成,就可能带来祸患。《尚书》里说:“办事如果不效法古人,却能长久地办下去,我还没有听说过。”像这三项法令,可以说是效法古代了,然而,要懂得古代治国的道理,才能实行古代的法令,这就是我所说的尚不能确定的重要因素。免役法来自《周礼》对“府、吏、胥、徒”四种差役的设置,也就是《礼记·王制》篇中所说的“在官府里当差的平民”。然而,全国的老百姓,贫富不均,风俗不同,地位有高有低,这些都不能作为实行免役法的依据。现在一旦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免役法推行到各家各户,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国家的所有劳役,都能出钱请人代替,把全国的所有农民都从劳役里解放出来,回到田间从事生产劳动。但如果没有可靠的人去推行,那么,五个等级的划分就不会很公平,而募役的费用也就不能按照财产的多少公平合理地负担了。保甲法起源于夏、商、周三代的“丘甲”制度,管仲在齐国实行过,子产在郑国实行过,商鞅在秦国实行过,仲长统在东汉时也谈论过,并不是今天一定要标新立异。不过,天下的人,像野鸭大雁一样散居四方,没有人管,已经有几千几百年了。现在一旦要改变这种状况,把他们按照保甲法的规定组织起来,邻里相接,互相监督,既清查了坏人,又保护了百姓,平时,养兵于民;战时,可以打仗。但是,如果没有可靠的人去推行,那么,他们就会用追逼、叱责的手段来骚扰百姓,用强征调派的办法来吓唬百姓,这样,民心就动摇了。市易法来自周朝的“司市”和汉朝的“平准法”。如今,官府拿出百万贯钱拨给“市易务”,作为收购货物的资金,来平衡物价,又借贷给做生意的人,让他们去经商,同时,商户每年要向官府缴纳几万贯钱的利息。但我深知国内的货物、钱币尚未流通起来,特别担心那些急于邀功请赏的人,想在一年半载就迅速地见到成效,这样的话,新法就被毁坏了。所以我说,这三项法令,如果能有可靠的人来逐步推行,就会获得成功;如果没有可靠的人,又急于求成,就有可能失败。实际上,免役法如果能成功地实行,就不会耽误农时,同时,百姓负担的劳役也就公平合理了。保甲法能够实行,内忧外患就会平息,国家就会强大起来。市易法能够实行,货物和钱币就会在全国流通,国家的经费也就充裕了。

  孔子说:“欲速则不达。”又说:“这个人还在,他的政令就能够实行;这个人不在了,他的政令也就废止了。”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难道只有这三件事吗?然而,王安石单独举出这三件事来很郑重地谈论它们,是因为这三件事最繁重,而官吏们在文字上做手脚,也比较容易一些。不过,正当各种法令经过草创将要就绪的时候,王安石忽然上了这个札子,难道发现了宋神宗在实施新法的时候,有急于求成,用人太滥的毛病吗?看他的《论馆职札子》,说皇上即位以来提拔使用的那些人,有许多只是有一点小才,而品行却很成问题,就知道他考虑这个问题已经很久了。根据王安石的这个札子,我们知道,“和戎”、“青苗”这两件事是他认为已经有了成效的。“和戎”这件事,它的功劳整个天下都看得见,不必说了。青苗法立意虽然很好,但从道理上讲,不能只有利而没有弊。也许这个法在最初推行的时候找到了十分可靠的人,所以才能见到比较多的成效,而问题暴露出来的很少。或者王安石的聪明仍然有被遮蔽的地方,没有能够发现。不过,看到反对派当时对青苗法的诋毁,都说它有弊无利,似乎又是不可能的。再看此后元祐(宋哲宗年号,公元1086—1094年)年间想要废除青苗法时,主张不要废除它的人反而很多,这也可以说明问题。免役法改变了数千年来的苛政,为中国历史开辟了一个新纪元。当改革刚开始的时候,虽然一部分人难免会感到有些痛苦,但这些基本都是有钱有势的人。而小小老百姓,没有不得到它的好处的。这可以说是只有利而没有害处的。保甲法内容丰富,思虑精当,是王安石一生最用力的事业,它的警示作用,可以说是有利无害的,它的成效也看得很清楚了。而它的寓兵于农的作用,则由于当时募兵制度还没有完全废除,常备军和后备军的区分还不明确,对百姓生活有些影响,也是意料中的事。但为了使衰弱的宋朝能振作起来,又不能不这样做。只有市易法,他的用意不能说不好,但万万不能在专制政体的国家中实行,万万不能在标榜自由竞争为根本观念的经济社会中实行,即使奉行者是非常可靠的人,仍然担心国家有可能成了兼并垄断的头子;如果奉行者不是很可靠的人,那么,将为官吏打开以权谋私的大门,小老百姓的生活就会一天比一天过得惨淡。王安石的失策大约没有比这个更厉害的了,而当时见不到什么成效的,就数这个最厉害。当时阻挠新法的人,都说因为实行新法的缘故,导致了百姓的颠簸困苦,而又无处控诉。他们的这些言论被记载在史书中,数也数不清。然而,考察远古的历史,那些执政者十分残暴的政权,没有不招致动乱造成国家颠覆个人身亡的。像秦始皇、隋炀帝这样的人就不说了,又如王莽,固然也托言于《周礼》,进行所谓变革,但是他所实行的政策,没有一项是效法先王意志的,自始至终就没想过要给老百姓带来好处,因而搞得怨声载道,没有几年就天下大乱,四海沸腾了。后世评说王安石的,有人甚至将他比作王莽。但是,王安石创立新法,没有一个不是以国家得到利益,百姓得到幸福为前提,他的做法与王莽不可同日而语,是不用分辨的。那些学问浅薄、不求根本的人,或者看不到这一点,为什么不将他们的结果作一番比较呢?假如王安石的新法果然有害于百姓,那么,当老百姓不堪忍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是一定会铤而走险的,即使王安石有超强的统治能力,难道能够禁止吗?宋朝自真宗、仁宗以来,虽然号称天下太平,但发生在民间的叛乱,仍然此起彼伏,从未间断;杀人抢劫的案件,在乡间更是到处都有。在这之前,固然已经招募强悍之人到军队中服役了,但国内仍然不能确保安定的秩序。只是到了熙宁元丰(宋神宗年号,公元1068—1085年)这二十年间,一切都在变革之中,又因为实行保甲的缘故,不禁止民间携带弓弩,如果政府的改革措施,果然违背了百姓的意愿,那么,一人振臂高呼,万千民众响应,于是酿成大乱是很容易的,但我们却没有听说有这样的事。即使是江湖上的草寇,也比以前有所减少,整个国家和睦和谐,其乐融融,好像忘记了还有皇帝的威严。读当时这些人的诗文集,那种气象是可以想象的。王安石有一首《元丰行示德逢》:

  四山翛翛映赤日,田背坼如龟兆出。
  湖阴先生坐草室,看踏沟车望秋实。
  雷蟠电掣云滔滔,夜半载雨输亭皋。
  旱禾秀发埋牛尻,豆死更苏肥荚毛。
  倒持龙骨挂屋敖,买酒浇客追前劳。
  三年五谷贱如水,今见西成复如此。
  元丰圣人与天通,千秋万岁与此同。
  先生在野故不穷,击壤至老歌元丰。

  又《后元丰行》(一首)云:

  歌元丰,十日五日一风雨。
  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
  水秧绵绵复多稌,龙骨长乾挂梁梠。
  鲥鱼出网蔽洲渚,荻笋肥甘胜牛乳。
  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
  吴儿蹋歌女起舞,但道快乐无所苦。
  老翁堑水西南流,杨柳中间杙小舟。
  垂兴歌眠过白下。逢人欢笑得无愁。

  又《歌元丰绝句》(五首)云:

  水满陂塘谷满篝,漫移蔬果亦多收。
  神林处处传箫鼓,共赛元丰第二秋。

  露积成山百种收,渔梁亦自富鰕鰌。
  无羊说梦非真事,岂见元丰第二秋。

  湖海元丰岁又登,秬生犹足暗沟塍。
  家家露积如山垅,黄发咨嗟见未曾。

  放歌扶杖出前林,遥和丰年击壤音。
  曾侍土阶知帝力,曲中时有誉尧心。

  豚栅鸡埘晻霭间,暮林摇落献南山。
  丰年处处人家好,随意飘然得往还。

  杜甫(杜工部)的《忆昔》追咏唐朝开元(公元713—741年)年间全盛的时候,其中写道:“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读杜甫的这几句诗,气象仿佛和王安石描写的元丰(公元1078—1085年)年间是非常相似的。不是非常太平年代,怎么会有这样的诗呢?这时,新法已经实行十余年了,而王安石也已经归隐乡间退休了。以此对比司马光曾经讲过的英宗时民间的景况,说是不敢多种一棵桑树,多置一头牛,不敢储存两年的粮食,不敢收藏十匹帛,这种情景和元丰(公元1078—1085年)年间的情景相比,相差得太远了!前后不过二十年的时间,为什么人民生活的富足和困顿,竟有天壤之别呢?难道不是因为最残害人民的差役法已经废除,又有青苗钱已经注入民间,来帮助百姓发展生产吗?而保甲制度已经实行,盗贼都洗手不干了,所以,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盛世,也就不期而至了。如果可以这样说,那么新政的效果,也就可以看出来了。

  苏东坡有《与滕达道书》,其中写到(此书不知作于何年,大约写在元丰年间):

  我想与你见面谈一谈,我们在刚刚施行新法的时候,大概是抱有偏见的,以至于有了关于同意或不同意的争论,虽说动机是好的,都是忧国忧民,但说的并不对,很少有合情合理的。如今,皇上的德政每天都有新的变化,社会大众的教化也取得了很大成就,回过头来再看以往我们所坚持的意见,更觉得是有疏漏的。如果要我改变自己的志向和操守以求进取,我还不敢这样做,如果还像以前一样吵吵嚷嚷,我也会陷入更深的忧虑。您此行是要表示一种归隐田园的意愿吧,作为一名年纪已老、疾病缠身的旧臣,您也要表达一点心意,想要再见皇上一面,这样,恐怕就要有一番对话。您的来意,没有超出这些吧?

  苏轼是以往诋毁新法最用力的人,他的《上神宗书》,被诋毁新法的人视为圣经贤传,说是像悬在天上的太阳、月亮一样,是不能更改的。但他到了晚年在谈论此事的时候却是这种态度,深深感叹于皇上德政的更新和民众教化的有成。那么,熙宁元丰(宋神宗年号,公元1068—1085年)的治理,一定有超越前人,能使大家心悦诚服的地方。新法果然有什么对不起天下人的地方吗?元祐(公元1086—1094年)时的那些人闹闹嚷嚷,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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