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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巴力门逸话


  巴力门许多琐碎的习惯,就外国人眼光看来,觉得不可解,其实处处都可以看得出英国人的特别性格。他那议长戴著斑白的假头发,披著纯黑的大袈裟,那秘书服装也是一样,像戏台上扮的什么脚色。议长的名号,不叫做“伯里玺天德”(President),不叫做“赤亚门”(Chairman),却叫做“士璧架”(Speaker),翻译起来,说是“说话人”的意味。因为从前国王向议会要钱,总是找他说话,得了这个名,至今不改。最奇怪的,下院议员七百零七名,议席却只有五百九十六号,若是全体都出席,便有一百一十人没有坐处。这种不合情理的过节,改正他并非甚难,英国人却不管,还是那老样子。我中英两国向来都以保守著名,但我们中国人所保守的,和英国正相反。中国人最喜欢换招牌,抄几条宪法,便算立宪,改一个年号,便算共和,至于政治社会的内容,连骨带肉,都是前清那个旧躯壳。

  英国人内部是不断的新陈代谢,实际上时时刻刻在那里革命,却是那古香古色的老招牌,抵死也不肯换,时髦算时髦极了,顽固也顽固极了。巴力门里头,最神圣的是“阿达”(Order)这个字(原意训秩序,此处含义稍广,泛指规则),议员言动,有些子违犯规则,“阿达”“阿达”的声浪,便四座怒鸣。若从议长口中说出阿达这个字来,无论议场若何喧哗,立刻就变肃静。他们的阿达,却从没有第几条第几项的写在纸上。问他有多少阿达,阿达的来历如何?没有人能够回答。试举他几个例:从前有位新到院的议员,初次演说,开口就说了一声“诸君”,便到处叫起阿达来了。因为他们的阿达,凡有演说,都是对议长说话,不是对议员说话,所以头一句只能说“士璧架”,不能说“诸君”。因此之故,若是有人正在演说时,你若向他前面走过,便犯了阿达,因为把他声浪隔断,怕“士璧架先生”听不真了。

  阿达中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丝织高头帽,他们穿什么衣服,是绝对自由,惟有这顶高头帽,非戴不可。为这顶帽子,那老政治家格兰斯顿,就闹了两回笑话。原来他们的阿达,每到议案采决时,先行摇铃,隔两分钟摇一次,三次后会员都要齐集廊下,分立左右以定可否。格翁正在洗澡(院内有浴室),铃响起来,换衣服万赶不及,只得身披浴衣,头戴高帽,飞奔出来,惹得哄堂大笑。他们的阿达,寻常演说是光著头的,惟有当采决铃声已响,临时提出动议,那提出人必要戴高帽演说。有一回格翁又闹乱子了,他提出这种动议却忘记戴帽,忽然前后左右都叫起“阿达”来,他找他的帽子又找不著,急忙忙把旁座的戴上。格翁是个有名的大脑袋,那高帽便像大冬瓜上头放著个漱口盂,又是一场哄堂大笑。还有好笑的,那戏装打扮的议长,这高头帽也要预备。要来什么用呢?原来巴力门采决的法定人数要四十名,刚缺一名不足时,议长就来凑数。六分钟摇铃三次,每次铃响后,议长点数目。一二三点到第四十,他就把高帽戴在假头发上,高呼“四十”,你想这种情形,不是真有点像唱戏吗?

  他们又有一个“阿达”,每次散会,总是议员动议,议长宣告。有一天议员个个都忘了动议,竟自鸟兽散了,弄得议长一个人在那神龛里(议长席)坐到三更。幸亏一个院内守夜的走过,问起来由,才到处找得一位议员进来,正式动议,议长然后正式宣告散会。你说好笑不好笑呢?咦!诸君莫笑,这种琐琐碎碎的情节,就是英国人法治精神的好标本,“英国国旗永远看不见日落”,都是从这“阿达神圣”的观念赢得来哩。我方才说,英国人爱政治活动就像爱打球,同是一种团体竞技的顽意儿。须知他们打球也是最讲规则的,不尊重规则,就再没有人肯和你顽了。就算中国人打牌,也有他种种规则,若打输了就推翻桌子,还成话吗?我们办了几年共和政治,演的都是翻桌子把戏,这却从何说起。他们不制定一种法律便罢,一经制定,便神圣不可侵犯,非经一定程序改废之后,是有绝对效力,无论何人都要服从。

  所以他们对于立法事业,丝毫不肯放过,人民有了立法权,就算有了自由,都是为此。若是法律定了不算帐,白纸上洒些黑墨来哄人,方便自己的要他,不方便的就随时抹杀,那么何必要这些法律?就有了立法权又中何用呢?讲到这一点,那些半野蛮未开化的军阀不足责了,就是我们高谈宪政的一派人,也不能不分担责任。因为他们蔑法的举动,我们虽然不是共犯,但一时为意气所蔽,竟有点不以为非了。就只一点,便是对国民负了莫大罪恶。我如今觉悟过来了,所以要趁个机会,向国民痛彻忏悔一番。并要劝我们朋友辈,从此洗心革面,自己先要把法治精神培养好了,才配谈政治哩。一面还要奉劝那高谈护法的一派人,也注意这种精神修养,若是拿护法做个招牌,骨子里面还是方便自己的法律就要他,不方便的随时抹杀,那罪恶岂不是越发深重吗?总之,我自从这回到了欧洲,才觉得中国人法律神圣的观念,连根芽都还没有。既没有这种观念,自然没有组织能力,岂但政治一塌糊涂,即社会事业亦何从办起。唉!我国民快点自觉啊!快点自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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