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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康先生传(4)


  乙、理想之家族。先生以为寻常一般苦恼,起于家族者居大半。今日中国无论何人,问其家事,必有许多难言者。虽其外强为熙熙融融,然其中非含隐戾不平之气,即蓄愁郁不堪之象。此何故也?其一,“凡人性质之不相同,如其面焉。强合数躯壳或至数十躯壳,使处于一室,其魂不相洽,而其体不能相离,故悍者勃谿阋争,柔者抑郁疾瘵。”其二,“一家之中,分利者众,生利者寡。妇女无论矣,孩童无论矣,即壮岁之子弟,亦常复仰食于父兄。故家长为一家之人所累,终岁勤动,而犹不足自给。一家之人亦为家长所累,半生压制,而终不得自由。”以此两端,故凡有家者无不苦。万国皆然,而中国为尤甚也。然则家者烦恼之根也,故既破国界,不可不破家界。破家界之道奈何?凡子女之初生也,即养之于政府所立育婴院,凡教养之责,皆政府任之,为父母者不与闻。故凡人一出世,即为公民,为国家之所有,为世界之所有,父母不得而私也。父母之恩,不在于生而在于养。故受育膝下,三年免怀,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则义不可以不报,不孝者罪无赦焉。若夫养育于国家,则报国家之恩,重于父母。其天性厚者,竭诚奉养焉,固可贵也;即不能然,亦不责也。虽然,犹有一义焉。凡人之养子,大率为晚年侍养之计者多,若尔尔,则老者不其殆乎?曰:凡人之既成年也,受各种教育,因其性之所近,使之执事,为社会尽责任者若干年,及其老而衰也,则入于政府之公立养老院,尽养以终其余年,是又社会之报各人也。《记》有之:“十六以下,上所长也;六十以上,上所养也。”如是则老者无殆也。《礼运》所谓“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有所归,壮有所用,幼有所长”也。是使人人皆独立于世界之上,不受他之牵累,而常得非常最大之自由也。若夫夫妇之间,则以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为第一要义,政府一切不干涉,而惟限其年。若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则所严禁也。此义也,西人固已实行之。

  【按】先生所言亲子之关系,似甚骇听闻,虽然,不过其理想如是耳。凡行一制度,必与他制度相待而成。若行甲而遗乙,行乙而遗甲,是不可谓之制度也,故此等关系,到大同之后,势固不得不行,若在今日,万不能以为藉口者也。先生说教,最重报恩。常言佛法出家,于施报之义,大有缺点焉。既有家则不可不爱家;既受父母之教养,则不可不孝父母。故先生事母以孝闻。学者勿误会此言以自取罪也。

  丙、理想之社会。前所述理想之国家,实无国家也;理想之家族,实无家族也。无国家,无家族则奈何?以国家、家族尽融纳于社会而已,故曰社会主义派哲学也。故其一切条理,皆在于社会改良。今试举其特色者,略条论之。

  A. 进种改良。欲造大同之世界,不可不使人类有可以为大同公民之资格,故进种改良为最要焉。此事固甚难,然亦非不可致。用人事淘汰之法,需以日月,则人种必可以日进。先生之议,以为女子平日当受完全之教育,不待言矣。而又必定市廛乡宅之地,使各有别。凡居室不许在城市工场尘溷之地,使其有清淑之气,而政府又别置各种旅馆于山水明秀之诸地,以为士女行乐之所(其时人必乐居旅馆,不乐自置),令其受生之始,已感天地清明之气。及妇人之有身也,即入公立之胎教院。其院尤必择胜地,院内结构精雅,陶养性情之具无不备;有名医以司理其饮食,调节其运动;有名师间日演说,以熏善其德性。他日胎教之学,日精一日,则人种自日进一日。又凡废疾者,有脑病者,肺病者,又曾犯某某类之重罪者,若经名医认其有遗传恶种之患,则由公局饮以止产药,无俾育兹稂莠,如是则种必日良矣。

  B. 育婴及幼稚教育。育婴之事,必由公局,父母不得与闻。固由破家族之累,亦因养子之学,非人人尽能,不如专门名家之为愈也。公家立育婴院,与胎教院相连。孩童一生,即移斯院。院内保母,皆专门此学,终身以之。两三岁后,移于幼稚园,受幼稚教育。

  C. 教育平等。欲使人类备大同之人格,则教育为第一义矣。自六岁至二十岁,皆为受教育之时期,无论何人,皆当一律。今各国惟小学年度,必须受学,著为功令;其中学、高等学以上,则任人自由。盖子弟为父母所有,其父母境遇不同,无能强也。若大同之制,则世界自教其后进,凡任公家教育之职者,皆有全权以主持之,必不可使有畸轻畸重。如是久之,则人类之智德,可以渐臻平等矣。凡自二十岁以前,一切举动,皆受先辈所监督,分毫不许自由。

  D. 职业普及。二十岁后教育期已满,则直属于政府,为公民一切自由。其执何职业,政府虽不得干预之,然若有不得职业者,则谋为位置,责在政府。政府当多所兴作,使民得便,与民同乐。但其人非稚、非老、非废疾,而不执业,坐食分利者,则政府罚之。

  E. 劳作时刻减少。近世最大问题,劳作社会问题也。频年以来工价屡增, 时刻屡减,实为进化之一大现象。虽然,不过萌芽耳。物质学日进步,工艺机器,发明日多,则人类劳作之力,愈可节省。及大同时,必有每日只需操数刻之工,而所出物产,百倍于今日,所受薪金,十倍于今日者。除此数刻之外,则皆为行乐之时。熙熙春台,其乐只且。

  F. 说教。每来复日必说教,一如今日之泰西。政府有教院,会通群教,而择一最良之德育方案。然各教会之设立,及各人之信何教,皆许自由也。

  G. 卫生。凡公众卫生之事,常以全力使之进步。民间筑室,政府皆检定之。其有病者,则入公立养病院。

  H. 养病。公家立养病院,聚名医焉,聚专门之看护妇焉。有病者经医生认可,谓为当入病院则入之。医药饮食,皆取给于公焉。养废疾院,亦附属于养病院。惟养鳏寡孤独院则无之,大同之世,无鳏寡孤独也。

  I. 养老。公家必立养老院者,非徒若中国旧说敬老引年之意云尔,盖基于社会报德之原理焉。人自二十一岁以后,即出于社会,操种种之职业,为公众尽瘁,有助于进步者不少。既已劬劬数十年,则社会宜有以报之,故养老之典最重。公设此院,务极宏敞,起居饮食,务极精良。其中又分特别、普通二者。特别院,凡有功德在民,曾受公赏者居之,当令天下第一娱乐之地,无出其右;普通院,则寻常老人居之,其体制亦较寻常居宅有加焉。其自有府第,不入公院者,亦听。

  J. 土地归公。政府直辖之事业,如此其多,则其费浩繁,将何所出?势固不可不仍取于民。然租税重,名目繁,则民且滋不便,于是略仿井田之意,凡地球之土地,皆归公有,民不得私名田。政府量其地能出之富力几何,随时定其率,约十而税一,惟此一税,他皆除之。

  K. 公立事业。公府财源所出,除土地税外,其次则多兴公业。如大铁路,大轮船公司,大矿务,种种大制造局,虽听民间自设,然政府亦常募公债以自办之,务使公业极多,百务毕举。

  L. 遗产处置。其次则各人遗产,例以一半归公,其余则听本人处置,或赠知友,或赠公家。

  M. 奖励名实。大同之世,人爵不荣。虽然,有功德于民者,则社会宜表敬谢之意,以旌其美,且劝后人,是亦不可废也。彼时奖励之格,惟有两途:一奖励知识,二奖励慈善,即不外智人、仁人二位而已。有国(即一小政府)之智人、仁人,有天下之大智人、大仁人。凡能著新书、发明新理、制新器者,皆谓之智人。仁人之种类颇繁,如任政府而尽瘁有大功者,为教师能感化多人者,医生之名家者,及捐私财以行公善者,皆称焉。又有普通之仁人,如育婴院之保母,小学校之教师,在职若干年者,院长考其劳绩,加徽号焉;养病院、养老院之看护人,在职若干年者,由病人、老人出具考语,加徽号焉。凡此等智人、仁人,皆受社会特别之优待,政府常予以加等权利,以酬其劳。及其入养老院也,亦处于特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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