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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宗教者宣言


  (一九二二年四月四日)

  我们相信在宗教的迷信之下,真理不能昌明,自由不能确保,故当世界基督教学生同盟将在北京开第十一次大会的时候,联合非宗教的同志,作非宗教的宣传运动。我们对于背反科学原理的迷信的宗教,不论他是中国的,外国的,一律反对。对于影响所及较为普遍的宗教,尤其反对。信仰一种宗教,固然是他们的思想自由,不信仰一切宗教,亦是我们的思想自由。他们信仰一种宗教的人,可以有组织同盟,作他们的宣传运动的自由,我们不信仰一切宗教的人,亦有组织同盟,作我们的宣传运动的自由。我们反对宗教的运动,不是想靠一种强有力者的势力压迫或摧残信仰一种宗教的人们,乃是想立在自由的真理上阐明宗教束缚心灵的弊害,欲人们都能依自由的判断,脱出他的束缚与蒙蔽。信教自由,原是因为宗教互争的结果,没有全胜,祇有分立,弱小的宗派,乃依此以为自存的方法。其实信仰自由,在宗教势力之下,只是一句空话。欧美诸国没有能够实行的,只有在人人的灵明都能脱出宗教的范围,看宗教为无足轻重的时候,思想自由,才能存在。我们反对宗教,正是为此,不但不是破坏自由,而且实在是拥护自由。我们希望各处非宗教的同志们和那对于我们非宗教同盟运动表示反对的朋友们,要切实了解我们的真正意思,然后表示赞成或反对,至于目我们以非圣,以无法,是我们所不计的。

  [1]题解 1922年4月4日,世界第11次基督教学生同盟会在北京清华学校开会,同日,北京《晨报》发表此宣言。据《吴虞日记》4月1日记载,此文为“李守常主稿,仲澥持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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