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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影(6)


  风景画的地平线或水平线,不应在画幅的横中线上,总要高一点或低一点。高于横中线的,全画的气息可以高伟些,但太高了要不稳固。低于横中线的,在稳固上不生问题,不过有时不免有平庸的气息;而且不宜太低:如将全画上下间分作三等分,则近底的一条等分线,最适宜于地平线或水平线;如分作四等分,则近底的等分线,便是地平线或水平线的最低界;若比此更低,画面就要有洼陷的气息了。

  如果是左右平分的景物,就应该取偏一点的景,不宜以景物的中心,置于直中线上;因为“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是世间最讨厌的事。

  上面说过“陪从”这一个名词。陪从是对于画主而言;陪从的作用,第一是免除画主的孤单,第二是保持画面的均衡。所谓均衡,是说把全画面上的东西放在手里等,其重量应当各部调匀,不要这一部分失之太轻,那一部分失之太重。我们知道画主的重量是很大的;它的位置,又不在画幅的中央而在一旁。所以,他若偏于甲面,乙面就觉得太轻了。必须乙面上也配上一个或几个次要的东西,然后重量才能相称。但何以不用等要的东西而用次要的呢?因为两个等要的东西放在一起,就是一幅上有了两个画主了。两个不等的东西又何以能保持均衡呢?因为画面上的均衡,不是天平式的而是秤式的。

  画主与陪从,不必是同类的东西,却也不能相异得太离奇。譬如是一间破陋的古屋,旁边站着个时装的美女;或者是一丛浓艳的牡丹,旁边有个灰衣大哥在那儿大骂“他好的!”或者是一株清劲的梅花,有位翎顶辉煌的老爷打着道子来看,——这就不伦不类,破坏了景物的调和了。

  画主与陪从之外,余下的零碎东西,可总称曰“附从”。

  不论画主、陪从,对于画面总担负着“团结”的使命。所谓团结,亦即前文所说过的“单纯”:画中影像虽多,而主要的意趣,却只有一个;换言之,即画中事物,彼此间都应气息相照,而成为一“局”。若然一幅中有两个局,我们把它切了开来,还仍旧可以各为一局,这就不能算得有章法。

  反之,一局不完,也不能算得有章法。局的完不完,可以看画的人的眼光的起止为标准。我们看画,总是从画主看起,渐次以及于画边。假使画边有一个人或一件东西,其气息向外而不向内,我们看到那里,意境就不免被它拉到画外去而不能停止于画中,这就是一局不完。又如画中有一条路,其一端从我们的近身处起,渐渐的蜿蜒入画中,我们看起来,当然依着这方向看去,若然它的彼一端,并不在画中消灭(消灭谓远至不可见,或被一丛树遮去了),而仍旧从别一边缘走出画外,我们的意境,也不免跟着它到画外去,这也是一局不完。这类的例,举不胜举,只能随时体味。

  还有一件章法中很重要的事,我们可以套用“清党”的名词而称之曰“清画”。

  清画中包含着两种职务。第一种是排除没中用的东西。画中景物,总是愈简单愈好,所以一幅画,只要采取几件重要的东西,使宾主安排得妥当,便算完事;零零碎碎的不相干的东西,不妨一概割弃。第二种是排除要不得的东西。世间事物,本来是无论其本身之美丑如何,都可以用美术的手腕制造为画中美的;但也有几种东西,本身并不甚丑,到了画中,却变做了奇丑不堪,简直是要不得。据我的经验,广告牌与电杆,应当归入此类;最近又觉得高粱也很讨厌。但别人的意见是否与我相同,却不得而知。

  光是画的生命;若然依据章法,将各种景物安排得很好,而不能采取适当的光,这一幅画还仍旧是死的。

  就方术上说,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玻璃棚里的光,可以用人工调节变化的;一种是室外的天然光,不能调节变化,只能斟酌采取。

  处分玻璃棚里的光,另是一种技术,今且不说;至于室外的天然光,却应避去顶光(即正午的光)、直光(即与镜头同一方向的光)、反光(即正对镜头的光)三种而用斜光:最好的斜光是四十五度,即上午八九点钟或下午三四点钟的光。但是,这只为谨守绳墨的先生说法;也尽有人用人家所不用的光而出奇制胜。

  但无论是谨守绳墨也好,是出奇制胜也好,在光的研究上,总要顾到“参错”与“调匀”两件事。所谓参错,是说画面上应当有黑处,有白处,不能一套板的平均;所谓调匀,是说画面上虽然有黑处,有白处,而这黑与白间的精神是融合的,是一致趋向着美而造成一个美的总体的,不是各管各的帐而闹得乱七八糟的。

  参错与调匀,应当从大处着墨,不应当零碎,零碎了就要变成拍卖旗,甚而至于变成满脸麻子!

  研究光的配合,最扼要的方法是先在画面上定出一个主光(一块大黑或大白);主光定了,再找陪光与衬光(主光为黑,则陪光为黑,衬光为白;主光为白,则陪光为白,衬光为黑。陪光与衬光的面积及浓度,总要比主光差一点。)一幅画中的光,如果能有一主,一陪,一衬,已就很好;陪光与衬光多一点不要紧,主光却与主线和画主一样:只能有一个,不能有两个。

  光有软硬。黑白间的距离大者为硬,小者为软。硬光可以唤起精神,软光可以增加韵味。但太硬了可以使画境陷于干枯,太软了也可以造成混沌的境界而使人不快。

  光有深浅。黑的总量多者为深,少者为浅。深光的趣味浓郁,浅光的趣味轻灵。但太深了近于臃肿,太浅了近于松懈。

  光的软硬深浅,也和景物的清糊一样,只是作者意境中的事,不是方术或规律所能限定的。

  岂物软硬深浅清糊而已,写意照相的总体,主完全寄附在作者的意境之内:必须先有了意境,然后才可以把方术规律拉过来,做个参考;否则无论方术如何高妙,规律如何精严,你只有死板板的依着它做,做到完了你还不知道你自己在哪里,怎还能说这一幅画是你的!

  所以,所有的方术规律,只宜置之一旁,略备顾问,不必依样画葫芦,做到绝对或完全的地步;若然你真能把你的意境表现得好,便在这上面欠缺一点,也全不打紧。

  开了这么一大套的话匣子,可以赶紧“收摊”了!且抄一段故事下来做个尾声。

  “葛延之在儋耳,从东坡游,甚熟。坡尝教之作文字,云:‘譬如市上店肆,诸物无种不有,却有一物可以摄得,曰钱而已。莫易得者是物,莫难得者是钱。今文章,词藻事实,乃市肆诸物也;意者,钱也。为文若能立意,则古今所有翕然并起,皆赴吾用。汝若晓得此,便会做文字也。’”

  苏老头儿想来不见得会欺我们的罢。

  再抄一段:

  “嘉靖初,南京守备太监高隆。人有献名画者,高曰:‘好好!但上方多素绢,再添一个三战吕布最佳。’人传为笑。沈石田送苏守《五马行春图》,守怒曰:‘我岂无一人跟者耶!’沈知,另写随从者送入,守方喜。沈因戏之曰:‘奈绢短少,画前面三对头踏耳!’守曰:‘也罢也罢!’”

  我们虽然不要把作品送给阔人看,而这一类的倒霉事,却也尽有机会可以碰到。碰到了怎样呢?“也罢也罢!”

  (附言)

  有许多人以为美术是模仿图画的,这实在是个很大的错误;至少至少,我个人总不愿意这样主张。因为画是画,照相是照相,虽然两者间有声息相通的地方,却各有各的特点,并不能彼此摹仿。若说照相的目的在于仿画,还不如索性学画甘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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