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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李贄──自相衝突的哲學家(7)


  張居正少年時代的課業,曾經得到當地一位官員的賞識。此人名李元陽,字中谿。他的一生與李贄極為相似:在中年任職知府以後即告退休,退休以後也以釋門弟子而兼儒家學者的姿態出現。據記載,他和李贄曾經見過面。

  由於李元陽的影響,張居正早就對禪宗感到興趣。這種興趣促使他在翰林院供職期間就和泰州學派接近,並且閱讀過王艮的著作,考慮過這種學術在政治上實用的可能性。也許,他得出的最後結論是,這一派學說對於政治並不能產生領導作用。也有人指斥張居正因為要避免學術上的歧異而施用政治上的迫害,最顯著的例子是把泰州學派中的佼佼者何心隱置於死地,但李贄則力為辯護,認為何心隱之死與張居正無關。

  然則,張居正用什麼樣的理論來支持自己的膽識和行動?他的施政方針,即便不算偏激,但是要把它付之實現,必須在組織上作部分的調整和改革。而文官集團所奉行的原則,卻是嚴守成憲和社會習慣,遏制個人的特長,以保持政府和社會的整體均衡。張居正在理論上找不到更好的學說,就只能以自己的一身挺立於合理和合法之間,經受來自兩方面的壓力。他聲稱己身不復為己有,願意充當舖地的席子,任人踐踏以至尿溺,這正和李贄所說不顧凡夫俗子的淺薄批評相似。張居正寫給李元陽的信,引用了《華嚴悲智偈》中的「如火火聚,得清涼門」兩句偈語,也就是說應當自己把名譽的全毀置之度外,就如同在烈火之中找到了清涼的門徑。這顯然又是心學派的解釋:對於客觀環境,把它看成烈焰則為烈焰,看成清涼則為清涼。

  張居正在政治上找不到出路,其情形類似於李贄在哲學上找不到出路。創造一種哲學思想比較容易,因為它是哲學家個人意識活動的產物。但是宣佈一種政治思想,以之作為治國的原則,其後果則為立竿見影,它必須在技術上符合現狀,才能推行無礙。在本朝的社會中,儒家的仁,類似於憲法的理論基礎。全國的讀書人相信性善,則他們首先就應該抑制個人的慾望,不去強調個人的權利。擴而大之,他們一旦位列封疆或者職居顯要,也就不能強調本地區、本部門的特權。例如東南各省本來可以由海外貿易而獲大利,但由於顧全大體,沒有堅持這種特別的經濟利益,就得以保持全國政治的均衡。在這種以公眾利益為前提的條件下,政府中樞才有可能統一管理全國,而無須考慮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各個人的特殊需要。這是一種籠統的辦法,也是一種技術上簡陋和沒有出息的辦法。

  在本書的前面幾章中曾不止一處的提到,我們的帝國是由幾百萬個農村聚合而成的社會。數以千萬計的農民不能讀書識字,全賴乎士紳的領導,村長里甲的督促,他們才會按照規定納稅服役。在法律面前,他們享有名義上的平等,而實際上,他們的得失甚至生死,卻常常不決定於真憑實據而決定於審判官的一念之間。本朝的法律也沒有維持商業信用、保障商業合同的規定,以此國際貿易無法開放,否則就會引起無法解決的糾紛。各地區按照其特殊需要而立法,更不能受到鼓勵,因為會釀成分裂的局面。至於在文官集團內部,也無法通過組織系統集中這兩萬人的意見,必須假借諧音諷喻、匿名揭帖以及討論馬尾巴等等離奇的方法,混合陰陽,使大家在半信半疑之間漸趨統一。以上種種情況,在長時期裡造成了法律和道德的脫節。治理如此龐大的帝國,不依靠公正而周詳的法律,就勢必依靠道德的信條。而當信條僵化而越來越失去它的實用價值,淪於半癱瘓狀態中的法律也當然無法填補這種缺陷。

  如果本朝的統治者感到了此路不通,企圖改弦易轍,則必然會導致社會成員以自存自利為目的,天賦人權的學說又必然如影隨形地興起,整個社會就將遭到根本性的衝擊。但是這種局面,在歐洲的小國裡,也要在幾百年之後,等市民階級的力量成熟,才會出現,張居正和李贄不必為此而焦慮。事實上,他們也不可能看得如此長遠,他們企盼的自由,只是優秀分子或者是傑出的大政治家不受習俗限制的自由。

  張居正是政治家,李贄是哲學家,他們同樣追求自由,有志於改革和創造,又同樣為時代所扼止。李贄近於馬基雅弗利,但是他的環境不容許他像霍布斯(Hobbes)、洛克(Locke)一樣,從個人主義和唯物主義出發,構成一個新的理論體系。他察覺到自己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別人也是如此,但他不能放棄孔子所提倡的仁。這樣,他只好在形而上學中找到安慰────世間的矛盾,在「道」的範疇中得到調和而且消失。這在心學中也有類似的理論,即至善則無形,至善之境就是無善無不善。

  這樣的唯心主義已經帶上了神秘的色彩,很難成為分析歷史現象的有效工具。而另一方面,他思想中唯物主義的部分也並不徹底。這使李贄不可能從根本放棄以倫理道德為標準的歷史觀,因之自相矛盾的評論隨時會在他筆下出現。比如他贊成寡婦守節殉夫,但對卓文君的私奔,又說是「歸鳳求凰,安可誣也」。他斥責王莽、張角,但又原諒了很多歷史人物,有如五代史中的馮道。這些人物的所作所為和當時的道德規範不相符合,李贄認為情有可原。因為,從長遠來看,他們為國家人民帶來了更多的利益。這些以遠見卓識指導自己行動的人物,足以稱為「上人」,而李贄自己能作出這種評論,則成了「上人」之上的「上上人」。

  這些在理論上缺乏系統性的觀點,集中在他編訂的《藏書》之中。李贄對這部書自視甚高,稱之為「萬世治平之書,經筵當以過讀,科場當以選士,非漫然也」,並且預言「千百世後」,此書必行。他認識到,他的觀點不能見容於他所處的社會,然而這個社會需要如何改造才能承認他的觀點,在書中卻不著一字。在今天的讀者看來,他心目中的「千百世後」,皇帝仍然出席經筵,科場仍然根據官方所接受的歷史觀取士,則仍為一個矯飾的社會。

  一六〇一年初春,芝佛院被一場人為的火災燒得四大皆空。據說縱火者乃是當地官吏和縉紳所指使的無賴。這一案情的真相始終未能水落石出,但卻肯定與下面的一個重要情節有所關聯。

  李贄在麻城的支持者梅家,是當地數一數二的大戶,家族中的代表人物梅國楨又正掌理西北軍事。梅國楨有一個孀居的女兒梅澹然曾拜李贄為師,梅家的其他女眷也和李贄有所接觸。這種超越習俗的行動,在當時男女授受不親的上層社會裡,自然引起了眾人的側目而視。但是李贄對輿論不加理睬,反而毫無顧忌地對澹然和她的妯娌大加稱讚。他和她們往來通信,探討學問。他著作中所提到的「澹然大師」、「澄然」、「明因」、「善因菩薩」等等,就是這幾位女士。他說:「梅澹然是出世丈夫,雖是女身,男子未易及之。」又說:「此間澹然固奇,善因、明因等又奇,真出世丈夫也。」他在著作中,理直氣壯地辯解自己和她們的交往完全合於禮法,毫無「男女混雜」之嫌,但是又不倫不類地寫下了「山居野處,鹿豕猶以為嬉,何況人乎」這些話。他把澹然比為觀世音,並把和這幾位女士談論佛學的文稿刊刻,題為《觀音問》。他還有一首題「繡佛精舍」的詩:「聞說澹然此日生,澹然此日卻為僧。僧寶世間猶時有,佛寶今看繡佛燈。可笑成男月上女,大驚小怪稱奇事。陡然不見舍利佛,男身衰隱知誰是?我勸世人莫浪猜,繡佛精舍是天台。天欲散花愁汝著,龍女成佛今又來!」

  寫作這些詩文函件的時候,李贄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斷聲稱自己正直無邪,但是這些文字中所流露的挑戰性,無疑為流俗和輿論所不能容忍。反對者舉出十餘年前李贄狎妓和出入於寡婦臥室的情節,證明他的行止不端具有一貫性;對這種傷風敗俗的舉動,聖人之徒都應該鳴鼓而攻之。

  事情還有更為深刻和錯綜的內容。李贄的這種行動,在當時的高級官僚看來,可以視為怪僻而不必和公共道德相聯繫。但下級地方官則不能漠然置之。因為他們負責基層的行政機構,和當地紳士密切配合,以傳統思想作為社會風氣的準則,教化子民。他們的考成也以此為根據。李贄的言行既然有關風化,也就是和官僚紳士的切身利益有關。然而如果把問題僅僅停留在這一點上,也還是皮相之談。因為對官僚紳士自己來說,行為不檢甚至涉及淫亂,本來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們本人不事聲張,旁人也可以心照不宣。李贄究竟無邪還是有邪,可以放在一邊不管,關鍵在於他那毫無忌憚的態度。他公然把這些可以惹事生非的情節著為文字,而且刊刻流傳,這就等於對社會公開挑戰,其遭到還擊也為必然。而且,他的聲名愈大,挑戰性就愈強烈;地方官和紳士也愈不能容忍,對他進行懲罰已屬責無旁貸。這些人僱傭地痞打手焚燒芝佛院,行為可謂卑劣怯弱,但在他們自己看來,則屬於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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