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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2)


  因为这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是由以上三个条件所造成,它必然成为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西欧资本主义推行的时候,就需要由国家以商业性的法律,逐渐推行到全民。不仅遗传法、破产法需要符合商业社会习惯,甚至对监守自盗者的处置,虚枉欺骗者的惩罚,与强迫履行合同,都要能切实做到。因为这些法律同时也施行于商人集团之外,所以农业组织也要向商业作风看齐,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即在西欧,因为这一套新制度与中世纪宗教思想和社会习惯大相径庭,所以也曾发生过无数的冲突。我们也可以说,很多趋向现代化的战争和革命,都与此问题有关。

  如果我们不用意识型态的字眼,单从技术角度检讨这段历史,也就可以说资本主义如能推行,社会里的各种经济因素(包括动产、不动产、劳力和服务)都要能彼此互相交换,私人财产也要有绝对的保障,然后这社会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mathematically manageable)。再简洁言之,即全民生活,都听金钱制裁。国家订立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即已包括道德观念和社会习惯在内,在执行时,除非立法错误,不能临时在半途又撞出一个道德问题。这样才能符合韦伯(Max Weber)所说:“现代合理化的资本主义,不仅要有技术上生产的能力,而且还要有能让人预为筹算的法制,以及经理上正式的规则。”

  西欧资本主义的最先进是威尼斯。因为它是一个弗里敦市,处于一个海沼(lagoon)之中,受大陆的影响轻微,中世纪后,当地贵族都变成了重要绅商,或者受政府津贴。全民十万口左右,壮龄男子,都有服海军兵役的义务,陆军倒以雇佣兵(condottieri)为之。重要商业又系国营,城中咸水又不便制造,于是尽力经商。虽匠役寡妇,也可以将蓄积加入股份(colleganza),水手也能带货。这样一来,一个国家就是一座城市,这一座城市又等于一个大公司。民法与商法,也区别至微。《莎氏乐府》里面的《威尼斯商人》称两造合同预订借债不还则割肉一磅作抵偿,到时法庭就准备照约施行,虽说是夸大讥讽,暗中却已表示威城以商业性的法律作主宰,信用必须竭力保障的背景,这也可以说是资本主义真髓。

  十六世纪之后,荷兰成为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荷兰正式国名为“内德兰王国”(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荷兰不过是当日七个省之一省,只是占全境人口三分之二,又负担全国经费四分之三,是商业财富的中心。内德兰经过几十年抵抗西班牙而独立之后,行联邦制,使经济发展前进的地区,照商业习惯管制,其他随现状改进,这样经过无数周折,而且荷兰的农业也重畜牧,不重谷物生产,与商业习惯接近,荷兰才能逐渐完成全国实行资本主义的体制。

  继荷兰之后,英国成为杰出的资本主义国家。因为这国家农业基础强,它的“普通法”(common law)以农业习惯为基础,凡是以前没有做过的事统统不能做,所以相当保守。一到十七世纪,世界局势变化,英国也迭遭折磨,经过英皇与议会冲突,内战弒君,改为民国,行独裁制、复辟及第二次革命各种事迹。今日看来,其症结在经济因素互相交换的程度不够,不能全面在数目字上管理,所以才引起宗教信仰、皇权与民权种种问题。一六八九年“光荣革命”成功以后,即无此趋向,因为几十年动乱之后,下层机构中的地产所有权,逐渐规律化,上层机构也承认“议会至上”(parliamentary supremacy)的原则。而上下之间,也有普通法逐渐容纳“公平法”(equity)的妥协方式,也就是一般与现代社会有关的问题,照商业习惯办理。

  这样一来,农业生产与商业交换并为一元,内地与滨海的距离缩短,一个国家可以像一个弗里敦市一样的简单紧凑,首尾相应,英国用这资本主义的组织做本钱,竟称雄于世界好几个世纪。进而逼迫世界上其他的国家照样仿行,正如克拉克所说,让资本家在社会型态中享有威权者。或者渗入国家资本和社会资本,相对的约束私人资本,成为社会主义。两者纵不相同,但在下述几点上是完全一样的:法律须保障私人资产,鼓励资金流通,经理雇用、服务性质的机构共通使用,促成互相交换使得全国能在数目上管理。

  一九三九年毛泽东说:“中国封建内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一种没有历史根据的见解。资本主义除非确实的控制司法权和立法权,使政府尽其功能,支持商业信用,不可能说是已经在某一个国家立足。商品经济缺乏这种组织能力,也不能成为一种运动,亦即是无法孕育资本主义。称之为“萌芽”,实无意义。

  因为资本主义的形成要透过国家体制,又要社会全民支持,还常常影响到宗教和信仰,绝非“缓慢的”或者自然而然可以发育成长,前述三个例子以及其他尚没有提及的例子,除了威尼斯情形既简单又特殊外,其他无一不经过内外煎逼苦斗改革而成功。就是连威尼斯也因为它我行我素的与教皇冲突,多次被开除教籍,并不是完全没有遭受险阻艰辛。中国是一个大陆国家,几千年来重农抑商,所以改革尤难。

  毛泽东称中国社会为“封建”,也待辨正。中国只有商周之间称得上是封建时期。明儒顾炎武说:“封建之废,自周衰之日;而不自于秦也。”所以秦后统为“郡县制”,亦即是中央集权。中国古代封建,与欧洲中古之feudal system以及日本迄至近代的“幕藩”,虽然时代差异,组织结构不同,但基本上也有若干相似之点。此即是地方分权,倚赖军事系统作它自身的体制,爵位世袭,掌管封邑的贵族,不放弃土地所有权,既为地方首长,也是大地主。这与明清之中央集权,地方官由中枢派遣,重文轻武,土地零星分割,自由买卖,社会流动性大的情形可说正好完全相反。很多人之所以坚持中国近代仍为封建,一方面固然是便于因袭马克思阶级斗争的历史公式,另方面是认为封建代表着落后,而中国不管是周衰也好,明清也好,总是不合时代,所以用不着仔细计较。

  殊不知中国近代的官僚政治(bureaucratism),表面上要较封建或日本的幕藩时髦得多,明清尤其如此。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照各地“大名政权”(即分藩的各诸侯)的办法抽收近百分之五十的田赋。新政府也发行钞票及公债,筹办实业,扶植私人资本,具有资本主义的色彩。但是维新后二十年,田赋所得仍占政府收入之最大宗,也就是说新政府能利用农业支持它的改革。中国的田赋,迄至清末,每年有三千三百万两收入的底帐,但实际上收支零碎,人民摊派或有余,而入库则不足。即算上三千三百万两,以总数二千县计,平均每县不过一万六千五百两。

  县长的薪水通常接近二千两,其他薪给赍付上级衙门公费等,也只能维持旧型式的官僚政治。民国成立以来,田赋始终未对中央财政发生作用,政府缺乏适当的收入,为政局不稳的最大主因。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最众多的农业国家,竟不能从农业上获得适当的收入,实为世界历史所罕见。这种现象不能以“封建制度”这个名不副实的名词去冒充解答。况且依据各处方志所载土地分割使用,零星杂碎,历史家更不应以“膏腴万顷”、“田连郡县”等等土地集中的历史资料去塘塞(要是真的土地集中到这程度,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可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在一九八六年岁暮,上面所叙各种情节,大部分已像雨过天青般,随着过去的雷霆霹雳一扫而光了。读者只要闭着眼睛一想,中国在一九八〇年代一定和一九二〇年代有一个很大的差别。这个差别的重点,即是历史上长期的合理性(long-term rationality of history)。

  如用另一种方法解释:中国全面与列强冲突,始自鸦片战争。战事始于一八四〇年,距今一百四十七年,快要到一个半世纪。要是我们拿着这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分成无数细微末节,凭着片面的见解去分析,读来一定令人切手蹙额,总离不开愚人蛮汉做坏事的观感。可是把这一百多年来的事迹前后连贯起来综合检讨,则所得的印象,又会截然不同。好多事情,很像是接二连三的失败,但是实际上失败之后,中国国家与社会却又成梯度式的前进。这一百四十七年来最大的一个进步,即是当初中国完全不能从数目字上管理,皇帝也不知道和英国开战,要用多少兵,人员如何调度,要用多少饷,钱粮如何筹措。今日中国仍不能说是凡事即能有效的合理的处置,但是至少已开始在数目字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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